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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朱家角距离白桦县城不过二十几里路,虽然已经十一月多,但今年的天候倒是不冷,天清气朗,吸进鼻尖的空气都觉得清新,让人心情也舒爽起来。

  要问她来到这个架空的古代,最满意的是什么?

  就是完全没有污染的天空和大地,在现代,除了以崩坏速度迅速融化的冰山歪,霾害也变成世界各国最为头痛的问题。

  就这干净的空气及山林田野间不受污染的景色,便能抵得过许多生活和观念上的不便。

  白桦县城里很是热闹,不说街市上耍把式卖艺的,还有卖玩意吃食的,叫卖声不绝于耳,细细看去,当铺客栈酒楼茶馆胭脂水粉铺子,旗帜林立,生意最红火的了不起两层楼高,薄缥缈看着这些铺子,没有太多的激情,但胜在古意盎然。

  她的杀手生涯让她走遍世界各国,就连杜拜也去过好几次,因此眼前这些,她实在看不上眼。

  只是既来之则安之,总得设法在这片土地上活出个意思来,倒也不用刻意活得多精彩,现在除了糊口不成问题外,就是要日以继夜的锻炼这个身子,希望早日能恢复健康,只是想恢复到她原来矫健利落的身手,恐怕旷日费时,不过她也不灰心,只要她肯努力,有恒心,总能与时俱进。

  因为口袋里有钱,薄缥缈也不拘着花儿,但凡摊子上她看上眼的,薄缥缈都买下,没多久,花儿的手上就已经拿不下了。

  两人逛的十分尽兴,又吃又喝,还在一个卖花小姑娘那儿买了一大把稍带香气的野生石斛兰,白中带紫的颜色看着十分典雅。

  花儿对于小姐花了三文钱去买花,嘟着嘴,花只能看不能吃,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去吃两碗香喷喷又爽口的馄饨汤面。

  薄缥缈买了包贵森森的糖蜜梨块堵了花儿的嘴,又买了一包腌螃蟹,小花儿吃得心满意足,高兴的不得了。

  眼看着天色暗下来,“咱们今晚就不回去了,睡客栈。”得摸着黑回家,这里可不是有着绵延霓虹灯火的现代,虽然她无所谓,但花儿还是个孩子,她怎么想都不安心。

  “我们睡哪一家?”嘴巴很忙的花儿对于不回家住客栈一点意见都没有,少了张大娘在她耳边唠叨喽唆,她觉得和小姐一起自在多了。

  “县城最大、最好的哪家。”她悠哉的往客栈走,谁知道半晌没听见花儿的声响,回过头一看,这丫头居然不见了。

  这又是看见什么被迷得移不开脚了?

  她懒得再回过头去找,恰好路边有个客栈,便坐下来等她,点了一碗热汤喝,汤里有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饺,味道还不错,哪知吃完刚起身,就觉得眼前一黑,脑子一闪而过的是她中了人家的道儿……然后就晕了。

  她脑子沉重得像是有千万小兵卒在里头敲打,头疼得很,迷糊中感觉有人在她身子里放了一把火焰,就好像身处在只有芭蕉扇能熄灭的火焰山中,烧得她四肢百骸都想呼喊着冰凉来浇灭在体内肆虐的熊熊火焰。

  她太大意了,到了这古意的古代,就忘了人心才不管现代或是古代,都一样难测。

  想害你的人,脸上可不会写着“我是坏人”四个字。

  没多久感觉有个像冰块一样的东西靠近了自己,她本能的缠了过去,八爪章鱼似的抱住那冰凉的东西,感觉身体的热度退了些,感觉也舒坦了些。

  只不过那冰凉的物体很粗暴的推开了她。

  她被推离了些,但热焰又从身体里烧了起来,烧得她几乎要化为灰烬,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下意识的往方才那冰凉的物体所在又蹭又扭的过去。

  别跑!就让我舒坦一会儿吧。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死也不撒手的搂住,那东西见不推不开她,仿佛说了句什么,就开始脱她的衣服,她不反对,因为那冰凉这么贴了过来,把她压在下面。

  因为这样紧贴着,薄缥缈觉得舒服许多,发自本能的手脚并用,更加黏腻的缠上那东西,并且在那片冰凉上来回的磨蹭,期望能够更加凉快舒坦一点。

  那东西见推不开她,也就不再客气,分开她的双腿,直贯而入。

  接下来,薄缥缈只觉得疼,那疼简直就像要人命似的,像被一辆战车碾过,再然后,除了疼酸痛什么都不记得了……

  等她重新睁开眼,唯一的光源就是窗外昏暗的月色,微微的光线幽暗的从窗口透了进来,她几乎不用适应就看见了背光站着的男人,他那模糊的侧影,长身玉立的身姿,让人觉得似曾相识。

  薄缥缈正想屏住自己的呼吸,哪知男人已经发觉她的动静,冷清的开了口,“你醒了?”

  那熟悉的嗓音……她惊得想翻身起来,孰知这一动扯得她身子疼的差点软倒回去,倒抽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已经骂了爹。

  男人继续道:“今夜之事虽是阴错阳差,到底玷污了姑娘的清白,若是姑娘愿意跟我一起回百京,我禀明家中长辈即可成亲,”他顿了下,仿佛斟酌要怎么开口。“你这破瓜之痛怕是要歇个两天,并非我不体谅你,是我此间事了赶着要回京,今夜我不会再碰你,你就好好歇息,明日一早,我们一起上路。”

  薄缥缈愣了好一会儿,还没从自己失身的大事里回过神,已从他的嗓音里知晓他是何人。

  这是何等的孽缘,这男人竟是今日才来家里退亲,要回婚书信物的摄政王君卓尔。

  她的脑子虽然还不清楚,但是稀里糊涂的也听得出来他们晚上这一场阴错阳差,难道他和她一样遭人设计陷害了?而且他似乎并没有认出她的身分。

  既然遭人设计,只能自认倒霉,怨不了他,也不用他为此娶了自己。

  虽然此世代的女人视名节如性命,不论情不情愿,除夜给了人,这辈子不论对方担葱卖菜都要跟着,但她不是这样的女人,而且想想这男人大老远到朱家角退亲、要回传家玉佩,却在这种情况下,要与她成婚,实在是为他觉得可笑。

  正想着,男人转过头来,薄缥缈很自然的将自己的半个身子都藏进黑暗中。“姑娘若是有家人,我明日便前去提亲。”

  薄缥缈想都没想就摇头。

  “这是说姑娘只身一人?”

  她胡乱的点了头。

  “那姑娘是愿意同我一起回京了?”

  这男女之间得要你情我愿,两情相悦,如此作为夫妻才有乐趣,若是彼此无情无意,结为夫妻,只会变成怨偶,自己虽然和他有了肌肤之亲,但并非你情我愿,他连灯都不愿意点,这是怕自己不小心睡了个无盐女?连彼此的样子都看不清,若非自己认出他的口音,这样成为夫妻岂不可笑。

  再者,他这会儿是还没看清楚她的容貌,要是知道她是他白天才退了亲的未婚妻,晚上又跟他……会用什么龌蹉的想法评断她,她不想知道。

  “你不愿意?”他的声音冷了几分,身上的寒意也更甚。

  看得出来他不是那种习惯低声下气的人,这不一见她没反应,态度就不一样了。

  她的皮是古代的原住民没错,骨子却不是,她断不会因为这件倒霉透顶的事情就觉得自己要嫁给这个男人。

  这不是她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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