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陈毓华 > 福妻兴家业 | 上页 下页


  这也不能怪他们,京城离东北好几千里远,即便改朝换代好几茬,对于每天睁眼就要操心有没有顿饱饭吃、住在寒天苦地的他们来说,那遥远京城所发生的事和他们实在扯不上干系。

  “我回去把肉分了,送过去姑娘家。”战止淡道。

  “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吧?”即便心存一丝怜悯,却不知这人人品如何——

  她哪里知道人家正以为被占了便宜。

  “战某不是那种人。”被质疑,他有些不高兴。果然是乡下女子,见识少,视野狭隘,无知。

  “知道了。”用得着吹胡子瞪眼吗?她按住那马鹿,抽出她的箭,甩了血渍,放回箭筒。

  “这箭已经沾了动物的血,姑娘还要收回?”他有些不解。

  “洗洗就能用了。”看起来虽然落魄,骨子里还是吃米不知米价的京城公子哥。她的每一支箭可是用捡回来的废铁亲手磨成的,千金难买。

  话不投机半句多,邬深深转身往林子深处走去。

  战止安静的五官像骤然碎裂的瓷,去捡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割破手指。

  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战止了,他怎么会忘记这件事?一念及此,急促的呼吸就像满钵要倾盆而出的水。

  他忍痛咽下这口气,但那股气仍梗在喉间,戳得他生疼。

  他咬紧牙关随意扛起那头马鹿,茫然的瞧了一眼这面生的林子,想到眼前浮现弟弟那饿到直啃手指的模样,眼睛一闭,重新睁开的同时,断然的转身随着她的步伐跟了过去。

  既然都来到这里了,还有什么放不下身段尊严的?

  邬深深不是没听到身后的窸窣声,她没理会,这林子不是谁家私有的,他想往哪走,她管不着。

  来到一片高处,底下树丛间,她忽然发现什么,弯腰蹲下,用弓把杂草一拨,面色一喜,从腰包里拿出一把小铲子,细心的铲起周边的泥土。

  “这不是杂草吗?你拔它有何用处?”

  阴影罩上她,声音似带着几分羞愧。

  她下巴有些收紧,并不想理睬,可一抬眼,邬深深留意到他眼神细微的变化,他即便再如何的试图放松,如刀削的面上仍带着几分僵硬,长年板着脸习惯了,想要变得柔软几分,那柔软怎么看都觉得别扭和怪异。

  “这山……我初来乍到,跟着姑娘是我唐突,让你生气了?”

  她的眼中带着显而易见的疏离,看向他的目光涌着一闪而逝的警惕。

  他们没有那么熟好吗?对那半只马鹿要和别人分享,她怎么想都心有不甘。

  这座山那么辽阔,用得着她走到哪他跟到哪吗?就算迷路,在这个麦收结束之际,林子里多得是忙里偷闲,进山采榛子、蘑菇的人,只要他肯开尊口,有得是愿意带他下山的人。

  但是他站在那里,那态度很难让人挑出刺来。

  帮人一把的确没什么,当年要不是陆大叔独排众议带着她一个女娃上山打猎、采山货、挖野参,哪有今日他们邬家?

  邬深深面无表情,慢慢扬起一双漆黑的眼睛,语气仍有些僵硬,没多少热情。“没有生气。”

  “那太好了,在下……我带着弟弟来到这里……”他头一回开口说这么多话,像绞尽脑汁,又像从来没有过这种低声下气的经验,从来大军压境都不知道何谓紧张的他居然觉得胸口这股气憋太久,有些隐隐作痛。

  “笑不出来就别笑。”

  瞧着他无论如何努力,嘴角怎么也勾勒不上去,最后形成一个怪异的弧度,尤其说完就很想给自己一拳的样子,邬深深实在看不下去,只觉得他面上的挣扎与矛盾太扎眼。

  这时代的尊卑阶级再如何严格,站在这里的他不论以前有多高不可攀,如今被剥夺了一切,一个大男人还带着弟弟的流人,算了,有什么好计较的?就看在远亲不如近邻的分上,就当多个拖油瓶吧,至于男女大防,只要不是太过,他们这样的穷人不时兴这些穷讲究。

  她的心还是不够硬。

  战止重重的吐出一口气,他想说点什么,却因为从来没有对谁表达过感谢的话,显得很是笨拙,想来想去,舌尖仍旧吐不出半个字眼。

  “你看这座山如何?”邬深深开口问道。

  “气势雄伟,绿波如烟。”

  “万事万物都有共存的理由,你只要知道靠山吃山,要活下去并不难。”她拎起挖出来的五叶草摆到战止面前说道:“这叫刺五加,以五片叶子交加为上等,可以治风湿、壮筋骨,扶正固本的药,与人参有相似的疗效,这种东西以根为主,挖采之后剥其根皮晒乾,拿到药铺去可以换钱。”

  “那若有肿疮外伤,该用什么药草好?”他有他的骄傲,但是医药不是他的领域,此时也不介意不耻下问。

  “自然看大夫最好。”

  战止噎住不语。

  邬深深飞快扫了一眼他板得很硬的脸,将刺五加放进自己的竹篓。好吧,这人缺乏幽默感,还是很乾涸的那种。

  “若要救急……也不是没有。”

  她在这座山头出入了三年,虽然熟悉度比不上屯子里许多老猎户,大伤小伤也不是没有过,但总不会把毒草当药草给吃或是抹了。

  战止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的,只见她左转右拐,从容自若的像行走在自家庭院中,最后突兀的停在山坡上的树林边缘,不动了。

  “你过来看看这个。”她对他勾指。

  战止又僵了僵。她这是没把自己当女子,还是没把他当男人?居然用这么轻佻的动作叫一个男子。

  这女子看似清冷,眼神里什么都没有,她不像以前那些名门闺秀看到他动不动就脸红,没有那些暧昧不清的纠缠,既不问他家中是否有人受伤,也不装腔作势,行事风格干净俐落,就连勾指也勾得那么匪气,好像他才是那个良家妇女。

  她指着一丛如小菊花状的植物,“这叫刘寄奴,可以治金疮出血,无论擦伤刀伤都适用,回去用石臼捣烂敷在患处便可。”

  “邬姑娘懂医?”他动手就要去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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