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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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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 她在手腕喷了孟加拉玫瑰香水。 她记得春日踏青对这味香水有印象。 “对不起,我刚才没有认出是你。” “已经快麻痹了。” “听起来你很不满?” “是很不满。”她坦承。 她真是坦白得非常可爱。 “你在这里上班?” “小研究员。”戳着胸前的名牌。 “我以为你的职位不只有这样。” “研究是我的兴趣,其他给别人去争吧。” 春日踏青颔首。“很高兴我们又见面了,申小姐。” “还没完。”这么简单放他走,她就不叫申海玉了。 “哦?”对她的认识真是日日新,每次好像都给他崭新又不同的感觉。 “我明天有空,我们是未婚夫妻,总该有一次婚前约会,互相认识一下吧。”她提出邀约。 她很庆幸活在这样的年代,要是在古代,她大概只有憋死的份。 他迟疑。 不是他不干脆,是他怕忘了。 “明天我会请人提醒你,我们约在中环。”她快人快语,根本不给春日踏青有借口的机会。 哇哇哇,小姐,你也太独断独行了吧? 申海玉嫣然一笑。“就这么说定了,小春,明天见。” 小春,她又叫他小春,不过……其实也不怎么难听对吧…… 绝世美女翩翩离开了,只留下谜团。 当两人坐上车子,司机发动车子往市区直驱而去的时候。 “……我说,老大,那个女人小春、小春的叫你,你干么都不生气?”纳日·雷斯特打破闷在心里的疑问。 明显的偏心嘛,他们这几个男人偶尔不小心喊错几次,招来的白眼可是会叫人想马上切腹。 “你们是不是在认识之前就有不为人知的奸情了?” 阖眼休息的春日踏青根本不用他。 “喂,你就不能应我一下?”以为唱独脚戏有趣吗,没血没目屎,只会奴役他们的饭桶魔王! 亏他刚才这么卖力。 真不公平,他当初是怎么投身恶魔党的,竟然还把这颗烫手山芋当作永远要效忠的对象…… “你当年是不是喂我吃了迷药?” “我喂,你就吃吗?” 简单扼要六字箴言扼杀纳日·雷斯特无聊想法。 熊猫眼很仔细的用粉底液和遮瑕膏掩盖了。 没办法,她又失眠了,连续四天,为了春日踏青,看起来她可能必须搬到动物园跟动物们为伍了。 她紧张,胃紧缩得厉害,一双媚眼到处梭巡,就怕那个冤家不现身。 凡事都由她主动,对春日踏青那种习惯主控权一把抓的男人来说,应该是会很反感的吧。 如果再被放鸽子,她要不要死心呢? 已经想过两回的死心,这男人,严重考验女性的自尊心。 爱上一个根本不把你放在心上的男人,她真是自讨苦吃啊。 中环在香港岛的北岸,也是香港的心脏地带,兰桂坊更是极具文化气氛的酒吧,它的周边特色餐厅更是比比皆是。 所谓周边指的是有香港SOHO之称的荷里活道、荣华里、士丹顿街……美食如林,到处都是店铺,从美食的味道到装饰各有千秋,是香港夜生活的非常代表之一。 让女生等那么久,等等见了面一定要臭骂他一顿。心里还罗啰嗦唆的腹诽着,眼里却看到了等待已久……其实也才迟到六分钟的春日踏青。 他正从座车里钻出来,不知道跟司机吩咐了什么,才从路的那边走过来。 穿着风衣的他英姿焕发,他从容不迫的穿越过混乱的马路,那身飘逸的贵族气质和娃娃脸,完美得如同天神。 申海玉几乎傻眼。 看帅哥不是普通人的权利,美丽如她,不管看过春日踏青几次,每次,心里头的小鹿就是会重新跑出来乱跳,没有一次例外。 春日踏青看见她了。 浅蓝色的小洋装,短小外套,长发飞扬,不过吸引他过来的……是她胸口前的牌子。 他被打败了。 “哈罗,我的未婚妻,你好。”他的心情如晴空蔚蓝,声音如天籁动听。 申海玉高耸的胸前挂着她连夜做好的“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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