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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秀缓缓地低下头,怔怔地看着绞拧得好紧的双手,胸口有种剧烈的抽疼不断在扩大。

  他没有喜欢她,当然更不会爱上她,他甚至……不欣赏她。

  是啊,她不是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吗?在群芳争艳中,她总是悄悄地驻立在角落,静待着有知心人会发现她,懂得欣赏她这株野百合的幽香,更有甚者,她希望这个知心人是他。

  但这一切是遥不可及又愚蠢的梦,他现在说得还不够明白吗?

  “我不习惯戴上面具,假装我不是我。”她幽幽地开口,“虽然我很素,不特别也不突出,但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如果连我都不喜欢自己了,那我的存在又算什么?”

  杜默微微一震,撇头看了她一眼,惊震于她眼底的落寞与坚强。

  “对不起,我并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

  他真挚地致歉。

  她看着前方的车流与人潮,像时光,流转之后褪色,可是记忆和悸动为什么不会跟着淡去消失?

  “不,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不该这么做的,我还以为我可以……”她说着他无法理解的破碎低语,“请你靠边停,我要下车了。”

  “为什么?”

  他莫名地感到一阵心慌,冲动地握住她的手,“我不懂你的意思,但我想我的话伤到你了,是我的错,我真心跟你道歉。”

  沈云秀摇摇头,双眸盛着淡淡的忧伤凝视着他,语声清晰地道:

  “跟你无关,请让我下车,我……还有事。”

  他无言地看着她,最后低低叹了一声,放开了手,依言将车子停靠在路边。

  她的手指不争气地冰凉发抖,摸索着要打开门。

  “沈同学。”

  他忍不住出声叫唤。

  她的身子轻轻一颤,随即僵挺,“杜副教授,谢谢你送我一程,再见。”

  杜默望着她开门离去的背影,刹那间,他想痛揍自己一拳。他以为他是谁,怎么能这样放肆地批评她?她受伤了……而他正是那个该死的混账。一股无以名状的愧疚感浓浓地在他胸口蔓延了开来……

  §第四章

  一栋公寓前,在小小的院子里,有一座小小的白色秋千,四周遍植着盛放着香气的红色和粉白玫瑰花,红色叫“冰火”,白色叫“情迷”。

  艳红色的“冰火”内热外冷,内瓣艳如火,外瓣却霜白若冰而“情迷”则是纯粹的云色,绽放时有淡淡的玫瑰酒香,令人情不自禁受到吸引。

  这也是她最喜欢的两个品种,在十八岁那一年种下的,如今已开得怒放灿烂。

  沈云秀坐在秋千上,身上一袭白色的洋装,手里捧着一本“会真记”,心思却飘到了某个遥远不知名的地方。

  这就是她二十几年来的人生象征,静静地看着花开花落,花绽放了是如此,花凋谢了也是如此,她还是她,没有更好,也没有更坏。

  也从没有参与过悲欢离合、欢笑和泪水,仅有的只是满腔炽热的相思和痴恋。

  但在变迁快速的年代里,还有谁像她一样痴傻?紧紧守着一个永不会开花结果的暗恋。

  如果可以选择,她也不想这么傻,可是她情难自己……好一个情难自己啊!感情是由不得自己的,不是吗?

  沈云秀静静地坐在秋千上,轻轻地晃荡着,直到口袋里的无线电话大响。

  爸妈都出门了,屋里只剩她一个人时,她就必须随身带着电话,因为从小到大为了赶着跑进屋接电话,她不知道摔了几百次。

  看吧,她就是一个这么笨拙的人。

  她对杜默说谎了,事实上她对自己并没有那么满意和喜欢……沈云秀眼眶不禁红热了起来。

  思绪纠乱如麻,她差点忘了要接电话。

  “喂?”

  “请问沈云秀在不在?”一个有点熟又不会太熟悉的女声响起。“我就是,请问你是……”她有一丝疑惑。

  “拜托,云秀,你漫不经心的习惯还没改过来啊?”女声爽朗地大笑起来。

  爽朗的笑声有助于她穿透记忆的迷雾,她微笑起来,欢喜地唤道:“朱朱,是你,好久不见了。”

  “哼,算你有良心,我还打算你要是想不起我的名字,我就要从桃园杀到你家去拧你的耳朵呢!”朱朱大笑道。

  沈云秀的心温暖了起来,“听到你的声音真好。”

  “我也很高兴听到你的声音。你这个没良心的,上了大学就忘了我们这些小放牛了,都不知道要打电话给我联络感情。”高中并没有学力分班,而是让优异与平凡或活泼爱动的学生融合在一起,一些自认不太会读书的同学便自我戏谑是小放牛,取放牛班的意思。

  “对不起,因为我听说你搬家了,没有你新家的地址和电话,也不知道该怎么联络你。”沈云秀歉然道。

  闻言,朱朱不好意思地笑了,“哎呀,我忘记了,对不起啊。”朱朱永远是充满阳光的傻大姐模样,爱笑又热情,有时沈云秀真的很羡慕她这种个性。

  “朱朱,你现在住桃园吗?”

  “咦,你怎么知道?”她忍不住被逗笑了,“你刚刚说的。”

  “对喔,我的记忆力真差,没办法,生了孩子就是这样。”朱朱拍了下额头,笑嘻嘻的说,“请多包含。”

  “你生孩子了?!”沈云秀惊呼一声,“你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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