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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放心吧,相信我的技术,好歹我是和法兰可一起长大的哥儿们,从小耳濡目染,多多少少学了点功夫。”意思是,他的厨艺还见得了世面。

  “真的?!”说得也是,毕竟法兰可是他的朋友,应该会教亚历山大几手才对。她想,他作的菜或许还真的挺不错的。“那我想吃海鲜蛤蜊面!”她准备好好的点几道菜来吃吃。

  “我是很想满足你吃的欲望,只可惜,我有的只是些冷冻牛肉、蔬菜罐头……当然啦,还有些新鲜的蕃茄。”

  “好吧,那看你的了。”就看看他能弄出几道菜了,点菜这事还是到外头的餐馆吧。

  至此,林飞菱的心已经完完全全被食物给勾着走,根本忘了“她是我心爱的人,我打算共度一生的人”这话的真伪。

  亚历山大果然没唬她,他煮的东西虽然称不上“大师”,不过呢,还算在水准之上。林飞菱这一餐吃得惬意极了。没有苏菲亚的“忠言”和那个中年长胡子男人的打扰……很棒的用餐气氛,无怪乎她能吃下比平常份量更多的食物。

  这时,亚历山大拿了瓶看起来很高级的酒放在餐桌上,随后又取来两个没有任何装饰的高脚杯,用开瓶器打开软木塞制的瓶盖,一时之间酒香四溢,连林飞菱这个不太接触酒精饮料的人,都禁不住想要喝上那么一、两口。

  “这是什么酒啊?”餐后来点酸的饮料最能去油腻,还兼助消化,不过那是她在台湾的习惯;既然她现在人到了国外,那么饭后一杯酒也无妨。再说意大利的酒也挺有名的,和它皮革工业的地位不相上下——地中海型气候,适合葡萄,适合葡萄的生长——不喝点原产地的酒,似乎有些可惜。

  “这是红酒。”他姿势优美的在林飞菱面前搞脚杯里倒了一小杯的份量。“我想你应该会喜欢才是。”他选的这瓶酒,是他在造访法国葡萄酒酒乡波尔多的某个小酿酒厂时,意外发现的极品。和举世闻名的各大酿酒厂比起来,可是一点也不逊色。

  “颜色挺漂亮的,”林飞菱以一个美食家的观点看着眼前的这杯酒。“闻起来挺香的。”她在电视上看过一些品酒师都会将杯中的酒给摇一摇、晃一晃,最后才拿起来浅尝一口。“嗯,不错,有点甜甜的。”品酒嘛,还不就是依照着美食的标准——色、香、味这三字真言。她是不太懂酒,可是她有眼睛可以看、鼻子可以闻,还有个可以尝味的舌。“味道很好。”的确很好,不像家里拿来煮烧酒鸡的米酒头,就只有酒味。

  在放了心之后——林飞菱怕亚历山大拿出来的酒和她某一次心血来潮、在台湾的7-ELEVEN买的某品牌的白葡萄酒一样口恶心——便学着蒙古人般,以大口吃肉、大碗渴酒的精神,一口气干了杯中的红酒。

  “好喝!”有点像葡萄汁,她喜欢。

  “林,这酒不能这么喝。”这种喝法要是让制造者瞧见了,怕不心疼死了。再说她这种喝法和牛饮实在没什么两样。“要一口、一口慢慢品尝它的味道。”他替自己斟上一杯,示范正确的喝法。“知道了吗?”

  林飞菱看了他这喝法,决定不仿效。喝酒哪来这么多规矩!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这个我尽量,”她会试,但试并不表示一定要成功。于是她要求亚历山大再帮她倒一杯酒——如果可以的话,她实在很想将整瓶酒给拿过来喝个够。

  她照他的话,一口、一口慢慢喝,非但不觉得这酒哪里变好喝了,反而少了那大口喝酒、一杯见底的满足感,终于她决定……。

  “林,你不能这么喝!”亚历山大的速度慢了一步,根本来不及阻止。

  林飞菱快手的抢过放在桌上的酒瓶,二话不说,像灌蟋蟀般的将瓶口对准自个儿的嘴巴,咕噜咕噜的喝上好大一口。

  “哇,这样喝才过瘾嘛……。”她十分满足的以中文说着。在中国,好像只有文人雅士才会用小瓷杯,一小杯、一小杯的慢慢喝。不过,她个人比较欣赏天龙八部中乔峰喝酒的豪情姿态。“你也来吧。”她将瓶子递给亚历山大。

  “你醉了。”亚历山大注意到她的脸颊、颈项早已呈现红艳的玫瑰色,甚至连伸出来的双手也正快速的由粉红色转为绯红。

  “我醉了?”醉?醉不就是要不省人事才叫醉吗?林飞菱偏着头想着。可是,我没有不省人事啊。“哪有,我还清醒得很!”对嘛,她又没醉,她的脑袋可是运作正常。“来、来、来,我们来喝酒!”

  基本上,林飞菱不嗜酒,也不鼓励别人喝酒,但有时也难免好奇喝上一些,不过都是浅尝即止,只要一发觉双颊发热,立即停止。但是,今天这酒似乎没让她有这种感觉,况且它的味道有葡萄汁的芳香,却少了酸味,更是可口,以至于一开始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饮酒过量,”怎么还会有足够的能力制止自己!

  “好吧,不过这一瓶酒喝完就得停止。”既然她兴致这么高昂,不陪她好像有些说不过去;再说,这瓶酒的酒精含量并不高,她这喝法,只会使她提前睡觉而已。

  “没问题、没问题!”她高兴的说。“对了,今天天气这么好,有好食物,又有好酒,我们应该再来点音乐。”难怪她老觉得少了什么似的,原来是缺乏美妙的乐音。“我要听TONIBRAXTON那首IDONTWANTTO!”这首歌很好听,也很好笑。”

  “好笑?”林飞菱似乎在不自觉中将心里的呢喃给说出口了。“怎么说?”她提的这首歌他没什么印象,但是就歌名来说,那应该不是首“好笑”的歌才是。

  “当然好笑啊,”在酒精的作用下,她成了个有问必答的乖宝宝。“那首歌讲的是,有个女人被她男朋友给甩了,然后呢,她就什么事也不想做,也不想找个男人来爱或被爱。还有啊,歌词里还写着,没了男朋友,她也不想活了。”

  “要是我没会错意的话,这该是首悲伤的情歌才是。”照她的解释,那的确是个悲伤的女人,在失去所爱时的心里写照,怎么会好笑?“为什么这样的歌会让你觉得好笑?”亚历山大真的不懂。不论男人或女人,听到类似的歌曲时,虽不至于感同身受,但也不至于到发笑的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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