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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想起方才初荷的小女儿羞态与急欲掩饰的惶然心虚,难道她……

  兰泗一刹间心思百转,手上书卷啪的一声掉落在地。

  果真是一去千里。兰泗风尘仆仆抵达边疆营区已是数十日之后,放眼所见尽是辽阔大漠与牛羊成群;策马奔驰,强烈如刀割一般的冷风直直打上他的脸庞。

  此情此景迥异于他在京城所习惯的一切。

  不仅如此,他虽然贵为贝勒,且身为圣上钦差,却也和一般士兵同样住在帐棚内,每日陪着将领操兵演练,倦也便跟着大家席地而睡,更别说是饮食起居,当然再无京城里的精致讲究,日日粗茶淡饭,甚且跟着打猎烤肉,豪迈而食。

  初期真是苦不堪言。兰泗这才明白无论他以前在京城里如何不仰赖王府,或是他如何的想摒弃尊贵奢华的生活享受,但终究来说他仍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来到边疆才真正切身体验到寻常人的生活。

  但他并不以为苦,这番折腾反倒让他再无多余心思去遥想北京城那段痴心苦恋。

  反而是小总管每每哭丧着脸追在他身边恳求:“贝勒爷,您好歹回自己的账棚内歇息一下,这睡在粗石子上面可是会生病的。”

  要不就是凄惨无比的上气不接下气喊着:“贝勒爷,您已经骑马演练好几个时辰了,怎不休息一下纳凉喝水?”

  兰泗还得反过来劝他先回去,小总管自然不依,可怜他在烈阳曝晒下昏倒数次后才乖乖听话。

  兰泗当然也不是铁打的身体,他也从没经历过这些磨练,然种种的辛苦与不适他都咬牙硬撑过来;驻守边疆的将领看他如此尽心尽力,也从一开始的嗤之以鼻,慢慢转为敬佩尊重。

  他们原先以为这个白皙清俊的京城贝勒爷会成天躲在帐蓬里呢!

  “贝勒爷,笔砚纸墨为您准备好了!”小总管开心的喊着。

  这半年来简直是水深火热,原先以为文质彬彬的兰泗贝勒大部分时间都会在帐棚里写奏摺之类的,哪晓得他几乎无一日歇息,老是去做些拿刀拿枪折腾身子的苦差事,害小总管他老要提心吊胆,深怕贝勒爷会气喘复发或是受不住而倒地。

  结果昏倒的反倒是他!

  “嗯,搁着就行了,你下去歇息吧。”兰泗挥手示意他离开。

  “小的反正也没事做,就帮贝勒爷煮茶好了。”小总管最爱伺候兰泗提笔写字的时刻,这可比出操舒服上百倍千倍!也幸好贝勒爷还保留了这个文雅嗜好。

  兰泗由着他留在帐棚内,反正他专心写字,并无妨碍。

  来到边疆后,兰泗耗尽所有体力心力在工作上,以前在京城内狩猎时总觉得自己表现不差,来到这里才算真正懂得拉弓射箭、骑马追猎的个中滋味;不过,有些事情不是没变,像是他趁空挥毫的习惯,以及他那晒了就红、红了之后却又白回来的肤色。

  “贝勒爷,方才有人送来一封王府来信。”小总管必恭必敬的双手奉上。

  兰泗接过之后本想搁在一边,却在瞥见信封上字迹后凝住面容。以往都是敦华代阿玛额娘写家书,怎么这次竟是阿玛的笔迹?

  他迅速拆信阅读,顿时脸色丕变。

  云熙贝勒染病猝死,敦华失踪月余,消息全无。

  兰泗越看,脸色越僵。敦华自幼跟醇亲王府的二子云熙贝勒订下婚约,尽管敦华嘴上不说,但向来心高气傲的她每每见到云熙,总是难掩冷漠中透出一丝丝羞态,他这个做大哥的心知肚明敦华对这门亲事十分满意;况且一年前云熙被派往沿海查缉私盐,还被他撞见两人在院子里依依不舍的互相凝视。

  怎么会一分开就成诀别?

  这要向来孤独寡言的敦华如何承受得住!

  况且,怎会忽然失踪呢?一个自小养在王府的格格还能跑去哪里?

  “敦华、敦华……”他沉吟着。“你能去哪?”

  猛地,兰泗想起一个人,连忙命小总管重新拿一张纸,速速提笔。

  “快马送信,快去快回。”他将手中书信迅速递给小总管。

  “是!”小总管大声回话,直到走出帐棚低头察看,才发现兰泗贝勒竟然不是回信给王爷,只见信封上磊落几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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