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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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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当名人很辛苦吧。”林倩文笑眯眼,一脸能理解的表情。“我有几个朋友也是名人之属,一举一动很容易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看起来日子是过得尊荣优渥,其实私底下每个人都有怨言,随便到哪都会被人认出来,完全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光是想象就很难受。” “的确。”他苦笑,近日受到的热切关注让他心烦。 “你放心,”林倩文安慰性质地拍上小辈肩膀。“我们社区最大的优点就是没有敦亲睦邻的习惯,也很少人会注意哪户搬进什么人、又有谁搬走了,所以你不必担心,这里的住户很重视个人私生活。” 这位长辈的言论让他想起一个人,孟旸谷冷不防如是忖想。 同样无厘头欠逻辑,却让听者有会心微笑的念头,觉得很轻松。 丝毫不察年轻人复杂心思,林倩文继续努力抚慰后生小辈在她看来脆弱易感的心灵。“就拿我来说吧,住在这七、八年了,也不知道隔壁住了什么人,有时候我会怀疑那幢屋子是不是没住人。”她指着自家隔壁。 “您是秋的母亲?” 林倩文惊讶地瞠大双目。“你认识我女儿?”还叫她秋? 孟旸谷回以一笑,这次,他笑得真心实意。 “您家隔壁几个月以前是没住人,但现在有人住了。” “哦?”一时间会意不过来,林倩文随口问了:“谁啊?” “我。”孟旸谷笑意更深。 就某个层面上来说,她们的确是母女。 双亲归国,叶秋说不高兴是骗人的,看家守卫的角色和父母亲捧在手掌心疼宝贝小女儿的身分,再怎么笨的人都知道要选后者当。 叶秋不笨,在叶氏夫妇归国第二天,就将当家大权还给爸妈,自己退位做个整天不是窝在书房、就是出门走走的无用米虫。 再加上不久前遭遇的惨事,此刻的她极需双亲抚慰,好疗伤止痛,远离初吻不幸被夺的阴霾。 “我回来──孟旸谷?!”照往例的招呼在看见客厅人影时变调,拉高的分贝险些刺穿标榜日久弥新的天花板。 不敢置信地瞪着屋里的男人,叶秋揉眼再揉眼,醒目的颀高身影就是站在客厅,占去一个空间。 原本注视落地窗外人工造景的男人闻声,转动身面,咧开白牙扬笑。 “嗨。”剑指轻扬,算是招呼。 那日的难堪重涌心头,新仇旧恨夹杂,叶秋冷凝俏脸,并没欢迎对方的意思。 “你怎么进来的?” “当然是走进来的。”孟旸谷双手抱胸,目光打量叶秋的妆扮。 说妆扮,以他的标准来看是抬举了叶秋,也贬低“妆扮”二字;随性的一件T恤和同样随意的牛仔裤,实在很难看出她有经过什么特殊的妆扮,加上在外跑跳一整天沾染的灰尘和凌乱的短发,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不修边幅的穷学生。 即便如此,她还是吸引他,深深地吸引了他。 趁她睡着窃取亲吻的那一夜,在等她返家的时间里,他其实想了很多事。 等待,总易让人陷入无止境的胡思乱想。 那天晚上,他不可避免地回想起她跟别的男人相谈甚欢的情景,不断重复,直到过度激动的情绪促使他懊恼捶桌,水杯因此倾倒,不偏不倚,就倒在他带回处理的文件资料,手忙脚乱了好一阵,失踪大半夜的理智才回到身上。 惯用的理性思考抬头,他把自己视作案例进行解析。 感情当真来得莫名其妙。 在他不算丰富、却也不贫乏的感情史上,这并非第一次,是以他能用平常心看待,理性的他并不否认感情多半源自冲动。 但叶秋──老实说,他从来没有为她那样的女人心动过;说得更白一点,她并不是他偏爱的型。 可是她却让他像个二十岁的毛头小子,任由冲动主导自己的行为,做出许多蠢事,好比那日在车内强吻她。 “那天的事我不会道歉。”孟旸谷开门见山说道,“我是真的想吻你。” “你也真的做了,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叶秋冷冷地说,不愿在他面前流露太多表情。 “我不后悔,事实上……”孟旸谷长腿一跨,将意识到他逼近、准备逃跑的叶秋抓进怀里。“我意犹未尽。” 由于孟旸谷站在背光的方位,叶秋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在她的想象中,孟旸谷的脸此刻不是刻了“奸淫”,就是写了“掳掠”。 这个强盗土匪头算哪门子的律师!还敢跟她说意犹未尽?! 噢!去他的意犹未尽! “放开我。”怕惊动高堂,叶秋抑忍住脾气,低叱道。 “若我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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