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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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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没事,你没说错什么,只是我要去洗澡了,晚安。”她马马虎虎地结束了,连电视也忘了关,匆匆起身躲回自己的卧房里。 事实上,她最初的室友并不是唐瑷琳,而是伊玫。 大概是两三年前的夏天,她和伊玫同时进了现在的公司,因为当时两个人都是公司里的新人,自然而然便产生了革命情感,最后甚至决定合租下一间两房一厅的老公寓。 房东是个不缺钱的退休老太太,人很好,尤其心疼那些独立在外打拚的年轻女孩,两、三年下来租金也没涨过,所以她们也一直没有打算要搬离。 直到去年初,伊玫结婚搬去了夫家,她不得已只好再找一个室友进来分担租金,这一找便找来了唐瑷琳。 她和唐瑷琳在大学的时候就相识了,因为外貌水准相仿,穿着打扮也同样讲究,于是不知不觉渐渐愈走愈近,当时还被学校的男生称作是商学院的双校花。 唐瑷琳这个人并不是不好,只是太过世故、太过物质化,她总嚷着女人若是长得漂亮就要懂得拿来当武器。 要找乐子,就找瑷琳;要聊人生,那就千万别找她。讲直白些,唐瑷琳是称职的酒肉朋友,但绝不会是良师益友。 当然,不可否认透过唐瑷琳的牵引,她确实结交过不少知名企业小开,衣橱里那一整柜价值不菲的名牌衣装全是那些男人送的,然而曾几何时,她看着那些昂贵的礼物却已经毫无任何的喜悦。 每当她生气、不开心,男人总是以首饰、包包来打发。最后,她自己也开始渐渐明白,那些男人根本不在乎那一点钱,却总是拿钱来换取女人的原谅。 这是否代表着这个女人就跟他花掉的钞票同样微不足道? 当她寂寞的时候,男人不见得会陪在她的身边;当她生病虚弱的时候,男人更是肯定不会在她的身边。 曾经她有个金融新贵的男友,年收入上看千万,却在她病得几乎走不出门的时候说:“我工作很重要,别传染给我。你自己去看医生吧,车钱、医药费,还有看你想吃什么,要花多少钱都算在我头上。” 那番话令她心灰意冷,病还没痊愈就先和对方分手。想想,她的感情路似乎老是陷入了这样的漩涡之中。 是命中注定?还是她咎由自取? 突然,卧房的木门板被外头的人敲了两下,打断了她的思绪。 “喂,女人。”那是唐瑷琳的声音。 她开了门,倚在门框边,“怎么了?” “礼拜三晚上,那个George要开生日趴,你要去吗?” “谁?”哪个George呀? “你这么快就忘记啦?十月从美国回来的那个男生,读经济的,半个月前不是才见过?” “哦哦……我有印象了。”听说那男人一家都是炒股票致富,光是家族的房产就有五、六亿的价值。 可是,她兴趣缺缺。 “要不要去看一看?顺便介绍几个不错的男人给你。” “不太想去耶,懒懒的……” “懒懒的?你真敢说,也不看看你自己现在多邋遢,就算有男人送上门来也会被你吓跑。” 沈曼曦听了,冷笑一声。邋遢吗?就算她穿得光鲜亮丽出门,某人也还是照样会被她给吓跑。 “你就去露个面吧,不然你这样堕落下去也不是办法,是该出去透透气、找个男人吸点养分回来了。” ……是当她蜘蛛精吗?还吸点养分咧。 唉。她叹了口气。“好吧,我去。” “干么答应得那么不情愿?” “星期三晚上耶,下班都几点了,还跑趴,多累呀。”她说了个极其大众化的借口。 “那你要自己过去吗?还是我等你回来再一起出发?” 沈曼曦摆摆手,兴味索然,道:“还有四、五天的事,你急什么急,到时候再说。” “哦,好啦。”唐瑷琳见她心情低落,也不想自讨没趣,撇了撇嘴便径自转身走开了。 有那么一瞬间,沈曼曦是真心希望住在这个屋檐下的仍然是伊玫,而不是刚才转身走掉的那个女人。 * * * 周三晚间她就后悔了。 下了班之后,沈曼曦在公司的女厕里换上跑趴用的小礼服。 基本上,小礼服的组成就是几片薄薄的布料而已,穿上去并没有让她觉得自己添了几分性感,反倒是缩在大衣里打寒颤,她现在只想快快跳上计程车,然后到Party的会场喝一杯烈酒暖身。 在公司一楼门口等呀等的,等不到计程车来,她等得不耐烦了,加上她现在身上的衣服实在不怎么平常,不想让熟识的同事多问、猜测、说嘴,于是决定绕到公司后门去碰碰运气。 穿过一条窄窄的防火巷,却在窄巷的尽头被一抹窜出来的黑影给吓到。 “啊!” 当时天色已经暗下,以为是遇上什么变态,她吓得本能尖叫,差点儿拔腿就跑,直到对方开口发出了声音—— “啸!是我!” 咦?这声音不就是…… “你……林书逸?!”她错愕,没料到会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撞见这个她曾经恨极一时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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