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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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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狂欢的人是可耻的 你在某个时辰,张开嘴巴,笑。 无声的笑,一条弧线,柔软和坚硬。 带着明亮的色彩刺入你火焰一样的瞳孔。 爱的语言之后的语言,接吻时卡在喉咙里的那一声呢喃。 她们在那里歌唱,月亮是圆的,和你的嘴唇一样丰满。 可我把它咬了一个缺口,很多花朵逃了出来。 一朵两朵三朵。 红色蓝色绿色。 那么多颜色,多像快乐,多像快乐。 还有那温暖的黄色,多么幸福。 在我的记忆里,我曾经到过一个没有名字的小城。那里的人都习惯于行走,站在空落的街头,都有着张很乖的脸。 而我记得的所有的声音,就是在梦中,一双坚硬的红色高跟鞋踩在那条幽深小巷潮湿的石板路上发出的空空的声音,而在聆听这种声音的我有一张模糊的脸和苍白的嘴唇,如那巷头拐角处的弯月。那声音像红颜色一样融入我的血液里。 2005年,福州。地下酒吧,摇滚派对现场。 我刚结束一场所谓的作者见面会,回答一些现场安排的托儿们无关痛痒乃至借以抬高自己的问题,签名,赠书,合影,麻掉了的笑容。出了门后,大家都作鸟兽散。我一个人站在陌生的街头,是的,陌生,因为我在这个看似繁华的都市里生存了三年,而不是生活。我有点疲惫了,我甚至不知道我该如何走入那些在华灯下如鱼得水的人群。 我承认,那个时候我有点不知所措,我犹豫不决,我惶惶不安,我不知道该抬起自己的左脚还是右脚,那个夏天的晚上,我忘记了该如何行走。 然后我收到了周末发来的短信,问我要不要过去,现场正Hight呢。 那个时刻我感觉他挽救了一个很想自杀的有为青年。 周末是个电台音乐节目的主持人,微胖,笑起来两个酒窝,小平头,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个看上去很温顺的人,就好像他全身的匡威那样让人觉得朴实近人。 认识他还是在昨天,邀我和他一起做有关80后的节目,进了那个电台,才发现中国什么行业都不缺人,我是说,那一个大大的办公室里挤满了这么多压挤着嗓门说话的人,让我想起专门生产假冒名鞋的车间。 后来的录音是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完成的,他请我喝他调的血液一样稠密鲜艳的饮料,他说是从我唯一那篇描写同性恋的小说里得到的灵感。他说本来以为我也是个青春唯美的孩子,想不到看完我的所以小说后发现原来我还是个残酷的人。 我笑,喏,干杯,残酷的青春。他的房间很阴暗,挂满了各种乐队的海报,一只破旧的空调发出嘈杂的噪音,像无数关在黑箱子里的人在那里争辩着什么,可以听到水滴下来的声音,又像是搀杂在那群人当中的一个缩在角落里的老乞丐的喃喃自语,有一双浑浊却逼人的眼睛。 我开始把自己置身在某个小说的场景之中,一个很歌特的杀人现场。而周末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我觉得我们好遥远,仿佛我们在对着录音笔反复讲述的是不同的事,谁也抓不住谁,都处在对彼此绝望的边缘。幸好我们的身边还有老丘,我一个学服装设计的同学,花衬衫,山羊胡子,沉默到了极点,在旁边看着过期的杂志,偶尔抬头对着我们笑。让我们不至于飘离太远。 后来周末陪着我们走很远的路去坐回学校的公车,他希望明天能和他一起去参加一个摇滚派对,当时我并没有答应,因为我是个从来不能确定自己心情的人。 这次摇滚派对是他联系的活动,也正因为这个活动,电台同意把他主持的那个音乐节目推到半夜继续做下去试试,本来的那个时间段已经20万卖给了一个性病医院做广告。 干杯,我和周末咽着大扎啤。酒吧很小,演艺台前挤满了吃饱喝足的狂热的人民。 已经是第三个乐队的第四首歌了,唱的是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了。 毕竟是做音乐节目的,周末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这让我站在他的身边显得太过于沉默寡言,于是我干脆离开他,自己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背靠着高高的沙发,不时有几个爆炸头,鼻钉肚脐环,露股沟穿黑红双色丝绸及膝网袜玩视觉系摇滚风的小孩扭着屁股从我眼前挤过。 某一个时刻,我突然转头,我干燥无比的嘴唇差点碰上两片艳红丰润的嘴唇,我听到自己的喉咙里传出来的空洞的声音。一下子靠得太近了,我只能看到一丝光在她黑色的瞳孔里一闪即逝,她继续面无表情的转过头去。 她跟我背靠背坐着。 乐队一个接一个,高潮一次接一次,摇头,呐喊,口哨,偷袭,尖叫,撞击,中指……,我却觉得平静无比,所有的喧嚣都化成啤酒被我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是的,我不是一个摇滚迷,我只是需要这样的现场让自己平静下来,我不否认我不懂摇滚,尽管我也听平克·佛洛依德,听涅磐,听林肯公园,瞧,其他英文名字的乐队我都记不住,我不懂英文。 最后一个称为玫瑰大炮乐队的出场掀起了全场的尖叫,男歌手站在人群里甩掉衣服,露出一身的排骨,弯着身子握着麦克风像握着自己的生殖器,嗓子里一声吼叫低沉转而尖锐,他几乎是被人们抛上了演艺台,我一直听不清他在唱的是什么歌,但是我惊讶于他喉咙里竟然能发出的那一阵一阵的沉闷的呻吟,有十几个男男女女搭着肩膀站成一排,开始跟着他的节奏疯狂地弯腰点头,像海浪一样,一潮压过一潮。 一曲过后,全场都安静了下来,他开始喘息,用手撩起自己湿淋淋的长发,他长的很清秀,有两个很腼腆的酒窝,他说,"我们的乐队可以没有我,但是绝对不能没有……" "末未,末未……"他还没有说完,大家就开始喊出她的名字。 他微笑着从人群里牵过一个女子的手。她微微笑着,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就开始低低地唱了起来,她的声音不大,却很有穿透力,像阵阵来自天籁的谣唱,又像是刀片划过刀片刮伤人的神经。 从她的深处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质,她身材高挑、苗条,头发像海草一样披挂下来轻轻地招摇,高鼻梁、深陷的眼,皮肤白而细腻,化妆淡雅,服装前卫时尚,但又继承了古典的、很有韵味的美,身上透出一股圣洁典雅的气质,决没有暴发户那种俗气和卖弄风骚的邪气,在看她时,能产生既赏心悦目、又无比仰慕的审美感受。 这是我当时能给她的所有的好的评价。 然后我看到了她与我对视的眼神,我发现她就是刚才和我背对着坐着的女子,她那迷惑的坚毅的眼神,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魔力和孤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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