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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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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话音落下,她就挨了一巴掌。 她捂着脸说,我靠,你他妈的真打。 他说,你丫让我打的。 在经历了无数次吵架后,动口不动手已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积蓄已久的怨气在这一刻转化为货真价实的一巴掌实实在在地拍在她的脸上。 随之而来的,是两人破口大骂。骂着骂着,就都累了,便无声无息了。少顷,她抽泣起来。他没有安慰她。 她说,如果只有吵架和动手动脚才是我们之间惟一可行的交流方式,我宁可不再和你交流。于是开始收拾东西。他没有拦她。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问她去哪儿,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他早就觉得和她在一起已经无聊了,早该分开了。 他想当时她一定很疼。 此时天色已青,不知道她现在哪里。 他想出一个办法。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同学“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把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他效仿此计,用蚊帐作为罩住鸟雀的竹匾,将自己作为引诱鸟雀的秕谷,等蚊子飞进来的时候,它就只能像被闰土从竹匾中轻松掏出的死到临头的鸟雀一样,任他宰割了。 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多年来让他打死的蚊子,至少百分之九十五是在蚊帐里被缴获的。他的蚊帐,在经历了四年大学后,如今已黑白相间,泾渭分明。白色是蚊帐的底色,黑色是被打死的蚊子遗留下的血迹——其实是他的血,被蚊子吸进了自己的体内。其中蚊帐的个别的网眼里,还夹杂着蚊子尸体的残骸,其状惨不忍睹,足见他与蚊子战斗的血雨腥风史。 蚊帐虽是保护人类不受蚊虫叮咬的屏障,于他却不起作用。他的肉香能吸引蚊子不辞劳苦成群结队滚滚而来,它们先是依附在蚊帐上,因为尚未开餐,腹内空空,身材瘦小枯干,所以只需缩起手脚,收拢翅膀,用力一钻,就可与他同处一室,开怀畅饮。等喝了他的血,被他发现后,便想跑也跑不了了,此时它们体内充盈着仍保留着他的体温的血,肚子鼓胀,身壮如牛,细小的蚊帐眼儿已不足以容纳它们自由出入的,它们没有崂山道士穿墙而过的本事,只好坐以待毙。 他在这个时候是毫不留情的,必将奋力拍击,将它们粉身碎骨,好几次半夜里都把别人拍醒了,他们知道他跟蚊子有深仇大恨,也不说什么,任他拍去。那时有个同学编了一个段子,叫《血溅408》(408是他所在的宿舍房间号),讲的就是他和蚊子挑灯夜战的典故。 他去找蚊帐,翻遍所有可能放置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急得他额头渗出了汗。 一定是她给收起来了。他和她第一次争吵就是因为她收拾了他的东西,他没有及时找到而跟她翻了脸。 “我放桌上的那本书呢?”他问。 “别问我,谁让你自己不收好的。”她说。 “就放桌上了,家里就咱俩人,你要没动,那鬼拿了呀。” “让我扔了。” “扔了?你凭什么扔我书?!” “你到处乱放,屋里还不够乱呀。” “那你就扔呀!整个一秦始皇,焚书坑儒,哪天你也把我埋了!” “我看快了,你要再把东西四处乱放,我就挖个坑把你埋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东西别逮哪儿扔哪儿,这家还有个家样吗,比猪窝都乱。” “这里要是猪窝,那你是什么,老母猪?” “说你是好吃懒做的大公猪都抬举你!” “小市民才把家收拾得跟狗舔的似的!”他引用了某部电影中的一句话。 “对,你媳妇就小市民了,看不惯你把我休了,找个大家闺秀。” “你说这话有意思吗!我要真找一个你还不得自杀去。” “说到你心坎里了吧,早就这么打算了吧,有了下家你别不好意思说,我不缠着你,绝不拦着你去寻找幸福。” “好姑娘遍地皆是,找个比你好的如拾芥耳。” “你敢找!我哪点儿不好了!你说这话对得起我吗!” “你随便扔我东西,那本书我买来看了还没一半呢!” “给你!给你破书!你下次要再随手乱放,我就真扔了。”她从书柜里抽出书。 他接过书,没说什么,翻到其中一页看了起来。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她夺过书问。 “没有。给我书。” “那你说要找个比我好的。是不是外面已经有人了?” “我天天和你在一块,有没有人你还不知道。” “你嫌我小市民了。你说我把屋里收拾得利落点儿不好吗。” “好!我那是气话。你是最好的,找你这么个媳妇我挺知足的。” “真的?” “真的!把书给我吧。” “我们说好永远不吵架的,但今天因为一本书你就跟我嚷嚷。” “下回不了,快把书给我吧!”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他觉得应该挺身而出,献出身体让蚊子咬,然后趁它如痴如醉的时候,当头一棒,使之命丧黄泉。除去他在蚊帐中打死的那百分之九十五的蚊子,剩下百分之五的蚊子都因为一时贪婪,叮他的时候过于投入,才招致杀身之祸。他的美味实在无法抗拒,以致有的蚊子被他揪住翅膀从身上捏走的时候,嘴还插在他的肉皮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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