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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他们开始故意制造争吵的话题,三天一小吵,十天一大吵,唇枪舌剑,花样百出,面红耳赤,不可开交。久而久之,争执成了他们的习惯,原本审美倾向相同的两个人,对一切事物的看法出现了分歧,即便本意是一致的,却偏要对着干。

  起初他们的感情并未因吵架而有丝毫破裂,认为这只是一场好玩的游戏,而当这场游戏屡屡发生的时候,便不再好玩,看对方也越来越不顺眼了,各自心里都憋着一股怨气,这股怨气随着每多一次争吵而增长一分。

  此刻,他挠着被蚊子咬的包想,一定是她没关门,才飞进蚊子。这个夏天他一直小心翼翼,很少打开门窗,就怕进蚊子,可还是进来了。这是今年他第一次被蚊子咬,居然因她而起。如果她在的话,他肯定会为这事儿和她再大吵一番。

  他爱招蚊子,她是知道的。无论在哪里,都备受蚊子青睐。

  在家的时候,蚊子只咬他,自打生下他,父母就再没挨过蚊子咬,每年夏天看着儿子遍体鳞伤,爸妈深感愧疚,直到他上了大学,离开家,他爸妈夏天才过得心安理得一些。

  到了学校,蚊子仍旧专捡他一个人叮,同宿舍同学均为能和他分在一屋暗自庆幸,认为这是大学期间乃至一生中都屈指可数的几件幸福的事情之一。学生宿舍里住着一群平均年龄二十岁上下的青年,血香肉嫩,美味可口,是蚊子最爱光顾的地方,但有了他,别人便不用在炎热的夏天挂上憋闷的蚊帐,大家说他比蚊香还管用,甚至好多外宿舍同学宁愿去他们宿舍打地铺也要睡一个没有蚊子骚扰的好觉。而他,即便是宿舍里惟一一个挂蚊帐的,也难逃惨遭蚊子狂轰滥炸的厄运,每晚熄灯前,他会检查一遍蚊帐,确认里面除了他,再没有其他会喘气的东西后,才肯安心躺下,但过不了多久,他便在蚊子的嗡嗡声和同屋人的梦话、鼾声中,抓挠着被蚊子咬的包醒来。床头放了一把手电,是他半夜用来查找潜入蚊帐中的蚊子并将其就地正法的,使用率极高,每半个月就要更换一次电池,有时因为蚊子太多,或三番五次地偷袭,一亮就亮到东窗发白。到了早晨,同学们陆续从满意的睡眠中醒来,用同情和感恩的目光看着他给换得他们一宿好觉的患处涂上清凉油。因为睡眠不足,他上课无法全神贯注,导致成绩一落再落。他们想帮他,但无计可施,连蚊帐都无法阻挡他对蚊子的诱惑,只能说明他的肉太香了,简直就是“全聚德”烤鸭,美味传八方,香飘海内外,蚊子们就是奔他来的,别人不正宗,不屑一顾,使得众人诚心诚意替他分担痛苦的愿望难以实现。“全聚德”附近的烤鸭店为什么门庭冷落,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只好踏踏实实睡自己的觉,在梦里祈祷他今晚好运。他憔悴地看着他们第二天个个精神饱满,体力充沛,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他们没有错,谁让自己太招蚊子待见呢。如果把蚊子看成是西天取经路上的妖怪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的肉与唐僧肉堪有一比。

  根据多年和蚊子打交道的经验,一只蚊子每天至少要叮人四到六次才肯罢休,他才被咬一次,后面还有三到五个包在等着他。现在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分,为了睡好下半夜,他决定打死这只蚊子。

  他起床巡视四壁,见墙上有一个黑点,便蹑手蹑脚地向它靠近,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一个污点。瞪大眼睛,继续寻找,天花板、墙角、床上、桌上找了个遍,也不见它的踪影。显然这是一只智商较高的蚊子,知道在找它,便躲起来。房间很乱,如果它落在某一处,譬如飞进一只鞋里、钻进床头的那堆报纸中,潜到影碟机的下面、躲在窗帘的背面、藏入电脑的机箱里……按这种思路推测下去,想在这个房间中找到它,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放弃了。关灯睡觉。刚有睡意,便隐约听见蚊子在耳边嗡嗡叫开了。人们形容一个人说话声音小的时候,通常爱用蚊子作比喻,说像蚊子叫。其实蚊子的声音一点儿都不小,在他听来已如雷贯耳。

  他没有理会,它却猖獗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还飞来飞去撞到了他的脸。他急忙打开灯,想给它迎头一击,可眼睛无法适应从黑暗到光亮的瞬间变化,白炽灯的光芒刺得他睁不开眼,在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挣扎后,才慢慢睁开眼睛,而这时蚊子早已无影无踪。错失了良机。关上灯继续睡觉。

  很快他又被咬醒了,这次咬在右手的食指上。蚊子很聪明,没有一点儿动静,就神不知鬼不觉吸走他的血。他先是感觉手指微痒,挠了几下,紧接着就有了肿胀的感觉,打开灯一看,手指已粗得跟根儿小萝卜似的,又红又紫,温度骤升。十指连心,痒在手上,疼在心里,他将手指裹在毛巾被里磨蹭,仍痒痛难忍,恨不得将它剁下。

  他决定就是不睡觉,也要将这只蚊子打死,血债血还,弄不死它,睡不瞑目。他绕着房间又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这只狡猾的蚊子。他用一本杂志当扇子,扇遍屋内每个角落,打草惊蛇,让它出来。在一阵狂吹猛扇之后,蚊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如过街之鼠,在他眼前仓皇逃窜。他瞧准它的飞行轨迹,抡开双臂,“啪”的一声,将其毙命于两掌之中。他长出一口气,以为可以放心睡觉了,可当他摊开双手,却没有看到期待中掌心里一个扁平的肉团淹没在一小片猩红之中的景象,失手了。而此时蚊子已又不知去向。

  他不停地扇动着,蚊子一次次在他眼前飞过,又一次次在他眼皮底下顺利跑掉,似乎有意和他开着玩笑。他太不擅长打蚊子了,它与他近在咫尺,就好像等死似的,可他还是失之交臂。小时候玩斗蛐蛐,他笨手笨脚的连一个英勇善斗的蛐蛐也抓不着,特别羡慕那些家里放着好几个蛐蛐罐的同学,能被他抓住的蛐蛐要么已奄奄一息,要么缺胳膊少腿,小朋友根本不和他斗,他们说不欺负残疾人。春游的时候,同学们去小河沟里捞鱼,男生捞到了小鱼小虾,只有他捞了几个田螺,还不如女生,她们还捞到了蝌蚪。上了高中开始打篮球,三年里他没投进过一个球,毕业前夕他一个人站在篮筐下,耗时一个小时终于投入一球(在百投不进气愤至极下,将篮球狠狠向篮板砸去,就是这下,居然进了),这才毫无遗憾地离开学校。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这方面低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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