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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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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个人是不会真正消失的。我后来到底还是辗转听说了他的一些消息。余淮第二次高考就考了全省第三名,如愿以偿进了清华,三年就修满了全部学分,和我们同年毕业,拿奖学金去了美国读博,和林杨、余周周在同一个州读书,顺畅地走在振华历届理科尖子生的康庄大道上。 只要他没死,就不会真正消失。如果我真的想找到他,其实还是不难的。 可是我没有,正如在我们共同在北京读书的这三年间,他也没有来找过我。 我曾经给自己编织幻想,当年的余淮遭遇了重大挫折,不肯理任何人,包括我在内。可是后来呢?他又没死。 我渐渐地明白,也许余淮从来就没想过要跟我说什么,一切都是我的一场幻觉。 人长大了之后,比高中的时候自由了很多,没有那个教室的围困,想往哪里逃就可以往哪里逃。很多难过的坎儿,只要绕开就好了。 我唯一绕不开的,只有余淮。 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整整七年时间,都没办法将它挪走。 我是不可能跟老范讲起这样一个结局的。 他会哈哈笑着说:“你的初恋终结于男生复读啊?那你现在多大了?二十六了吧?多大点儿事儿啊,我还以为他得白血病或者车祸死了呢。他可能早就有了女朋友,甚至在美国结了婚。二十六岁还对高考和七年前的一个男生耿耿于怀的,有意思吗你?” 是啊,有什么好耿耿于怀的。 有什么好耿耿于怀的。 这四个字原本的含义就是如此,我当年竟会觉得这是种缘分。 当年亲手种下的那棵树,终于还是带着耿耿于怀,长在了我自己的心里。 §第五十九章 落花时节又逢君 No.320 我把心中的郁结都留给了北京,离开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丁点儿惆怅的感觉。 我曾经开玩笑说我爸妈不靠谱,随便结婚随便生孩子随便离婚,实际上,他们比我们重承诺。 当年他们帮我研究高考志愿,所有的学校都挑在北京,就因为我随便一句“我要去北京”。 可反过来呢?β说大家要在北京聚,自己却被爸妈塞去了英国;我说要和余淮在同一个地方,我们却成了对方生活中的死人。 如果世界上的孩子都把真相说给家长听,会伤了多少大人的心。 No.321 又一年在忙碌中匆匆过去,转眼又是夏天。 写真的生意开展得不错,我租了一个很大的loft,楼下充当库房,楼上自己住。平均每个月都会有六到七单生意,有婚纱照也有个人摄影,我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又招了两个摄影助手、一个化妆师和一个客服。相比大影楼,我的工作室的拍摄价格不算高,但是成本低,所以总体来说利润还不错。 我用年底给自己的分红,分期贷款买了辆小Polo。上路第一天就把一辆路虎给蹭了。 我爸严禁我再开车。他觉得是为了我的安全,但我觉得,他这么高风亮节的人怎么可能这么狭隘,他一定是为了全社会的安全。 在我大学的时候,我妈妈结婚了,对方比他小了整整六岁。如果不是那个叔叔挺有钱,我还以为我妈被小白脸盯上了呢。她调去了我们省城旁边一个地级市的分行,升职做了副行长,忙得很,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见过她了。 我也不想见她。 她和我爸继QQ空间偷菜之后,又迷上了微信。我大学玩校内网时,就很瞧不上的那些点名游戏和心灵鸡汤故事,我爸妈这种大龄网民们都喜欢得很,这种在朋友圈疯狂刷屏的行为让我颇为嫌弃,只好屏蔽了他们。我爸妈发现我不再在他们转发的东西下面点赞和回复了,就开始用短消息騷扰我。 “耿耿,去看看爸爸转的那一条,很有道理,你们年轻人应该多看看。” “耿耿,妈妈转了一条中医养生的知识,你去看看,不要总是昼夜颠倒。” 我怎么都回忆不起来,我曾经的爸妈到底去了哪里,现在的他们横看竖看都和广场上跳舞的老头老太没有本质区别,可在我心里,仿佛上一秒钟他们还是中年人,说一不二,雷厉风行,从不问我的意见,更不会给我发这种短信。 这种改变好像就是一瞬间。 是我长大了还是他们变老了? No.322 我抱着齐阿姨用乐扣碗装好的汤,从我爸家楼里出来,在家门口坐上了开往市一院的公交车。 林帆两个星期前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后结伴去踢球,把锁骨摔骨折了,刚刚手术完毕,里面打了两根钢钉。我得去医院把陪了一白天的我爸换回来。反正我的工作是家里蹲,白天可以睡觉,所以往往是我来值夜。 虽然饭盒扣得很严,可每次急刹车的时候,我还是会神经质地查看好多次。这路公交车的路线很绕,几乎是拿自己当旅游巴士在开,活得很有理想。 经过振华的时候,我故意低头去看袋子里的饭盒,没想到,这个红灯格外地长,窗外的振华像是长了眼睛,我似乎能感觉到它在笑着注视我。 可我还是没抬头。工作室开起来整整一年,我都没有回过学校。 坐在我前面的一对小情侣一直在讲年底世界末日的事,小伙子说玛雅人算历法只算到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是因为石板上写不下了,女朋友就咯咯笑,特别给男友面子。 我在后面听着,不知为什么一个念头浮上心头。 世界末日那天,正好是我二十六岁生日。 反正是冬天。冬天这么悲观的季节,毁灭了也无所谓。 可是不能在夏天。 耿耿同学很早就说过的,如果世界真的会末日,那一定不是发生在夏天。 这句话的记忆漂浮在摇晃的街灯和扭成一团的霓虹灯中,被街上飞驰而过的车扯远,又飘回来。 那时候的我,应该是喝醉了吧。 No.323 医院的走廊里依旧飘着让我习惯性腿软的消毒水味儿。我虽然从小是个病秧子,但没住过院,家里人身体也大多健康,所以对住院处的印象停留在美好的电视剧里。整洁肃穆,装饰得跟天堂似的,来往的医生护士都是一身整洁挺括的白制服,病房里窗明几净,白纱窗帘会随着风飘荡,病人孤独地躺在单间里,身上的病号服松垮有型,病床边有大桌子,花瓶里插着不败的鲜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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