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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眼镜宋的宿舍……真的可以称之为宿舍吗?说是书斋还差不多。一张四尺来宽的床上有一半堆的都是书,床后有个大书架,高度已经几乎擦到梁上。书架前有个精致的小书梯,书梯顶做成了一把小木椅,光滑泛亮的颜色,显示出屋子的主人常常坐在上面翻阅书籍。靠窗的位置是一张红木雕花书桌,自然也是堆满了书。这张桌子和桌边相配的椅子倒很有意思,雕花精美不说,桌面桌角上竟然有了古物被玩赏久了才有的包浆。

  窗与书桌间还有两尺不到的距离,放了一张和书桌看起来风格差不多的小榻。此刻,我就斜倚在这小榻上,可怜巴巴地扒着窗棱望着外面。

  刚才进院,我光顾看着小猫了,都没注意到院子里的情形,这会仔细看来,竟是个很雅致的小院。窗角下种了许多星星草,草间或疏或密地开着丛丛白色的玫瑰,极清淡的颜色,和院门处那株鲜紫的三角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并不让人觉得突兀,只觉如喝了山中老茶般,浓烈后有清雅,微涩后还有淡淡的回甘。

  院中央是一片翠绿的葡萄架,五月的葡萄叶新鲜柔嫩,卷曲着向天空伸出的茎干犹如少女美丽而柔软的手。架边的石台上放着许多竹匾,匾里晾着许多黑黑的草药。架下砌了一个小小的药炉,紫铜炉身看起来也很有些年份。眼镜宋从另一间侧屋里取了几味药,把其中的一些放在药罐子里加水煎煮,另一些则放在石台上的药舂里研磨起来。看他煎药磨药的样子极其娴熟,倒有点老中医的架势了。

  青青和小猫玩了会,便跟在眼镜宋身边问这问那,说是帮忙打下手,其实是碍手碍脚才对。估计她表舅舅也嫌她烦,让她到里屋来陪我。她不肯,摸着小猫的头说要做饭。

  嗯,叶青青做饭的水准我是领教过的,保证吃完不拉!也只能保证到这个地步了,至于吃的过程中反胃晕厥之类的,她概不负责。

  眼镜宋来为我敷药时,青青还在厨房里煮饭。她说,她要做一桌让我们口水流得比闽江还湍急的佳肴来!

  我要是相信她,我就不是和她相识九年的周采采!

  话说回来,眼镜宋真是一位很好的医生,他极轻巧地为我敷药,和他侄女的粗手粗脚比起来好太多了!好吧,看在他没把我弄疼的分上,以后不叫他眼镜宋了,就叫宋医生,“宋蓝天”医生。他胸前的牌上用好看的宋体写着这三个字。

  敷好药,待了一小会儿,宋蓝天又端了一碗闻起来就很苦的药走了进来。

  “宋医生,我外敷就好了,不喝药行吗?”我苦兮兮地哀求。

  “这疱疹并非外伤,而是内毒作怪,若不喝药,很难痊愈。”宋蓝天有些为难地看着我,过了一会,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眼睛一亮,笑道,“前两天同事结婚发了两盒巧克力,用它来下药就不会苦了。”说着,他走到书桌边,从一堆书中找出一盒吉百利的喜糖巧克力。没办法,这药看来是非喝不可了。我硬着头皮,接过药碗。

  “采采,我……”宋蓝天忽然欲言又止。

  “呜?”我嘴里含着苦药皱眉咕噜着。

  “采采,你是那天在机场帮我的人吗?”宋蓝天的表情忽然认真起来。(眼镜兄啥时候不认真过?)

  咕—我一大口药没有喷出来,全咽了下去。眼镜啊,你怎么还在这事上打转呢?就当没发生过忘了不就好了?我就是你侄女的好朋友周采采,何必管是不是那天在机杨的人呢?望着宋蓝天在透明镜片后如水般清澈的眼睛,我没办法撒谎,也无处逃避。

  “是。那天我们坐的是同一架飞机,同一辆大巴。其实,我没帮你什么,你不用放在心上。”

  宋蓝天忽然笑了,很舒心的那种,笑意温柔。

  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白玉挂坠,说:“那么,这个一定是你的。”

  一只白玉小蜘蛛趴在一只白玉小脚上,珑玲可爱又有些奇特的造型。那是我爸在新疆和田为我买的“知足者长乐”啊!我一直都是挂在小三耳朵上的,什么时候不见的?我怎么不知道呢?

  好吧,这事又再次证明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乌龙精。

  讪讪地接过挂坠,我红着脸反复跟他道谢,他只笑着说:“原来你一直都没发现少了这坠子,待发现时,它又已回到你身边,这也是福缘。”呵呵,宋医生,我承认你说的话很中听,我只有用行动来报答你。我一仰脖子,一口气把满满一碗药都给解决了,那豪气,绝不亚于在草原上纵马飞驰的好汉!

  宋蓝天把剥好的巧克力送到我嘴边,望着我,淡淡地笑着,镜片后的眼神如蔚蓝晴空般宽广明澈。

  7.

·白日梦般的生活·

  宋蓝天的药真的很灵。傍晚回到三千水时,我的烧已经退了,左臂上的疹子也不那么疼了。至于青青做的那顿饭,不提也罢!

  宋蓝天为了不让我的病情火上浇油,特意去医院的食堂为我打了份饭,而他自己,则只有被青青无情地荼毒了可怜的胃。

  “采采,你明天不要去上班了,好好休息吧!”青青在床边整理着行李。

  “不行,这两天正忙,我不去会影响大家进度的。”我仰躺在床上拼命地摇着头,“青青,我想吃西瓜!”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我指了指台子上刚买回来的西瓜。

  “好,我马上去切!”生病以后,青青对我也算是有求必应。

  接下来的日子,我俩俨然过起了小夫妻似的生活。青青每天都会比我早起半小时,用小电炉为我加热头天晚上从她表舅舅那里取回来的药,另外还要冲调一杯蜂蜜水放在边上凉着。待药热了,便叫我起床,伺候我穿好衣,吃完药,背上我的笔记本送我去公司。

  我俩走得很早,因为要在外面吃早饭。拌面是我们共同的最爱,后来她回了南京还常常在电话里和我嚷嚷着说想吃F市的花生酱拌面。我呢,也小浪漫了一回,在没告诉她的情况下,打包了一大份生的拌面,把佐料倒在矿泉水瓶子里给她带了回去。至于她感动地抱着我不松手,那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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