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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吃完饭后,我抱着圆滚滚的肚皮在Jamfer的半搂半抱中磨蹭着向我们的小窝挪去,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感觉Jamfer从外地回来之后,好像开始变得深沉了,餐桌上,很多次我看到他用一种忧愁的眼神瞄我,我想问问是不是公司的事不顺,但又转念一想今天这气氛绝对不适合谈公事,我打着我的小算盘想等回了家再问他吧。

  Believe

  Jamfer睡熟之后我从床上一咕噜的跳下来,蹑手蹑脚来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里的模糊的轮廓发呆。镜子里倒射出Jamfer如孩童般的睡颜,两侧的鼻翼轻轻地孱动的,偶尔会在梦中呢喃着说一些话,我把耳朵凑过去,听到他说“小布,对不起。”如此这般,一直重复着。我叹了口气,依旧沉默着看着他赤裸的体,每一块皮肤,每一条皮肤下突兀而出的青色脉络,在那些细细的管道中仿佛可以看到一些湍急如水流的血液朝着他的心脏方向流去,而Jamfer依旧熟睡,依旧安静,这使得我像是在观察一具沉睡多年的男子的躯体,活着,却也渐渐衰退着。

  如果没有刚才,我甚至会以为这半年之久里,谁都没有过任何改变。Jamfer还是那个习惯用微笑湛蓝的眼神凝望着我的Jamfer,而我,还是那个喜欢命令他用卑谦的口吻对着我说“遵命,女王陛下”的小小的女子。

  我把微凉的手从Jamfer的脸上慢慢滑过,触摸他在外打拼这半年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记,那些显山露水的细细的皱纹顽皮的爬上他的额头。我用手轻轻地压住它们,而它们却戏谑着从我的掌心逃开,然后匍匐碾转于另外一些皮肤的上面。Jamfer明显的黑了,也瘦了,这显得他的眼框有些下陷,远远地看上去有点像卡通片中套着大斗篷的幽灵的面孔。想到这里我吐了吐舌头,如此可爱细致的男人,我怎么能把他和那些恐怖之极的幽灵联系到一起呢?!

  Jamfer翻了个身,露出大半个身子和黝黑结实的手臂,我轻轻地拉起被子的一角遮盖住他手臂上一些不易察觉的针迹,因为我知道我无法仰着脑袋和它们对视,它们像一张张婴孩的嘴一样,对着我叫“小布,小布”,密密麻麻地攀在Jamfer的手臂上,缠成一片片淅淅沥沥的暗红色沼泽。

  我爬回Jamfer的身边,像个孩子一样地搂着他。我知道我必须信任他,因为我爱他。

  §17.其实颓废也是一种美

  Jamfer在上海停留不久后又再次匆匆地去了外地,我又过起了单身的贵族生活,由于放大假的关系,我整天游手好闲于各大Bar之间,穿梭在行行色色的路人中。有时候会嚼着一只热狗,右手拿杯奶昔坐在徐家汇的商厦门口看路上走过来走过去的美女,自言自语地评论她们小腿的粗细,腰肢的柔韧,皮肤的黑与白,或者是眼影的颜色是否适合他们各自的肤色之类的。不时的也有一些穿着时髦的男孩子吹着口哨向我打招呼,我有时会回应他们,跟着他们去长乐路上的一些酒吧,但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对着他们一笑了之。在我的心里,仿佛离他

  们那个年代已经相去甚远,甚至连一些充满激情的行为我都会觉得多少有些怪异。所以我通常只是静静地看着面前的车来车往,然后猜测我们几个少时的友谊究竟被遗留在哪辆车上。

  六月过后的天非常的闷热,路上的女孩子全都撑起了一把把精美却易损的遮阳伞,这使得我观察美女的工作不得不告一段落,其实大半个原因则是我无法再继续忍受灼热的阳光对我毫不留情的炙烤了。我的皮肤开始出现一种美妙的小麦色,健康而均匀,甚至还有些微微发亮,惟一让我不满意的是太阳将我引以为傲的背脊烧得通红,这让我看上去有点像烤鳗鱼。有的时候在外逗留一天的纪念品便是在身体裸露的某个部位找到一些类似于Jamfer轻留上去的一些印记,像一枚枚樱桃一样俯在我的皮肤上。每晚洗澡的时候,我总是会用手指在上面画圈,以表示我对Jamfer的思念。

  我发现我生活的起伏全是来自于那个叫Anya的女人,只要她出现,我的生活必定会鸡犬不宁,相反,在她被我甩在英国后的这段日子里,我像个得了鸡毛的小兵一样,在大上海里兴风作浪,唯我独尊。

  Jamfer走后,我从他的房子里搬了出来,住进了在长寿路附近租的一个小房间里,搬家那天,我把我的家当全部从他的窝里挪出来,整整用了一个上午才把我和行李一起塞进了搬场公司的小货车,然后浩浩荡荡地朝我的单身小屋驶去。那间房才十二个平方米,我把自己的电脑,整箱整箱的衣服和一些闲杂物品堆进去之后,发现连自己站脚的地方都没了。一直到晚上七点,我才把我的小屋装修一新,也把这些天来和Jamfer在上海每个地方拍的照都用一个大头钉钉在四周的墙上,甚至天花板上,因为屋顶不高的缘故,所以以后的每晚我都会有一种在Jamfer的拥抱下睡去的感觉。那天忙完后我把自己丢在床上,四处打量这个小小的屋子,满心的欢喜。

  搬出来之后的每个星期,我都会用两天的时间去Jamfer的家里帮他打扫卫生,每星期都会带一些小小的盆栽放在靠窗台边的架子上,然后一心计算Jamfer到底离开我多少个星期,多少个月。说实话,没有Jamfer的日子是单调的,每天晚上我能去的地方就是那些人声鼎沸的酒吧,因为有好多人互相脸贴脸背靠背的,于是我也就觉得不那么寂寞了。九九那里我偶尔也会去几次,因为依旧怀念过去的baby face,每次坐在吧台边看着周围一切的时候,脑子里就会出现那时我们四个人尽情嬉笑的画面。在baby face里我看到了Pinna,还有那个木吉他男孩,他们坐在靠墙角的那个位置上,有时对着一枝艳丽的玫瑰什么话都不说,有时一起趴在放着倒满ZeroFire的酒杯的桌子上读一些词,哼一些不成曲的小调,然后用笔在昏暗的镭射灯下记录每一个音符,再有就是两个人肆无忌惮地拥吻。Pinna看到我的时候,对我细细地微笑。我想,这样真的很好。我从不去打扰他们,因为在我眼里,那是一幅和谐的画面,我不愿意去破坏它,他们是酒吧里惟一的宁静。

  爱上了上海的夜晚之后,我几乎每个白天都蛰伏在我的清凉小屋里,睡觉,吃零食,在各大BBS里贴自己的酸帖子,厚颜无耻地在一些聊天室里用“十七岁的宝贝”这个俗不可耐的ID跟那些个看似还在读高中的男孩子甜言蜜语,其实我只是想借着别人的影子看到自己的过去,链,小皮,Paper,小布,在林立的教学楼的廊道里穿行,步履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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