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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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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上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惟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陆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地风声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地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地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半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就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别走……”他说。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后来,他自然是回了上海。这次聚会改善了我和他的关系,他会给我打来电话,有时只是闲聊,有时会跟我说起事业和感情上的不顺心。陈洁洁,他的未婚妻,也是周子翼嘴里提到最多的名字。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竟然可以让浪子一般的周子翼那么长时间一直爱着她。她放心地留他在国内,自己一个人在欧洲游学,我不敢说他守身如玉,但至少在心里,他对她忠贞。我想,除了美丽,她必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 我的日子在越来越繁重的实习中一天天过去,学医也有学医的好,它让我忘了我已经二十五岁,身边却从没有男性的伴侣。 大学刚步入第七年,我刚跟着医院带我的医生做完一个简单的阑尾手术,就接到了孟雪的电话,周子翼在上海出车祸,整个人剩了半条命,现在躺在医院高危病房里,生死未卜。她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飞去上海看看他,我拒绝了。我去上海,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家庭环境足以给他最好的医疗,只要他不死,他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他死了……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为自己的想法而心寒。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的师兄吴医生走过我身边,他惊讶地看着我:“小莫,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胡乱地摸了一把脸上的湿痕,原来我真的流泪了。“没事,我眼睛有点发炎。”我说。 吴医生笑笑,没有追问,“也许你需要到洗手间处理一下你‘发炎’的眼睛。” 接下来几天,我照常上班,照常休息,不去打听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他究竟怎么样,只是到了梦里,总是只见一片血红。第六天,孟雪给我打来电话,她在那头叹息道:“还好命大,人是救过来了,但也够呛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差点插进肺里,脾脏破裂,割去了三分之一,左鼻骨折,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唉,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衷,人都成那样了,他爸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只陪了他两天就各自忙去了,女朋友更好,光是一天一个电话,人却说准备面临考试,没回来过,他家请了三个高级护理人员三班倒地照顾他,可再好的护工毕竟比不过家里人,看着他的样子,也挺可怜的。” 我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在我的决定出来之前,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然后我给吴医生打了个电话,向他请了个长假。他在电话那头沉吟,“小莫,你要知道,这次实习对于你们毕业生来说相当关键,这甚至关系到最终你是否能得到最后签约的名额,你平时表现一向优异,院里对你是很有意向的,你这次请长假……总之,你要想清楚。” “师兄,我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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