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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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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路引来说,叶小曼才是他永远的伤口。路引是一个乡村文明养育出来的孩子,但自从他离开湖南,去到武汉念书、认识叶小曼之后,他觉得自己已经变了,至少,不再纯粹,不再是那个脑子里只有一亩三分田的农村小男孩。他记得叶小曼第一次把一个CD机的耳麦塞到他耳朵里的时候,那个机器能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一个声线里潜藏着无数心事的浑厚男中音,那首歌正是哥哥的《奔向未来日子》。可是他不知道,他和叶小曼正奔向没有未来的明天,他们无法相依相偎,长久地温暖对方。在以后的时日里,他发觉叶小曼的CD随身听里,全部是哥哥的CD,路引问她为什么。她说,耳朵是有记忆的,它只想听到最优美的旋律和最动听的声音,如同古典音乐里,她只喜欢德彪西和肖邦的旋律。一个人的内心,只会接受最接近她所渴望的情感诉求,那个香港男人有着英俊无匹的容貌,有着如丝般细腻温柔的眼神,有着深情无比的声音,他的身上,包含着她想要的全部。人是会习惯的,习惯一旦形成,就会根深蒂固,此生难移。这是叶小曼对他关于音乐的洗礼。 大四的上学期,有一天下午,叶小曼拉着他去瞻仰武汉的长江二桥,她看见那些疾驶而过的公路赛摩托车手远去的背影,说将来有一天也要路引开一辆这样的公路赛带着她在城市里飙车,穿梭在那些拥挤的石头森林里,穿梭在扰攘的人群里,一骑绝尘,飘逸如风。这是叶小曼对他关于交通工具的理念的灌输。 叶小曼出事之后,临去法国之前,路引问她会不会回来,如果回来他要在哪里等她?她说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曾经去过一趟云海,那是一个安静得与世无争的城市,她时常怀念那里清新的空气和遍布全城的葱茏树木。她说如果有朝一日她走出来了,她要回来的话,她希望去到那个温暖得没有记忆的地方平静地生活,重新开始。这是叶小曼对他关于所喜欢的城市的启蒙。 叶小曼去法国之后,路引带着她临走前留给他的一大堆哥哥的CD,来到云海。当他存到足够的钱的时候,他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一辆鲜红如火的本田公路赛,这正是叶小曼所喜欢的赛车颜色。音乐、城市、坐骑,都是叶小曼所钟爱的,这些与生命连结在一起的东西,全都因为对一个人的爱而像信仰一样扎根在路引身上,他的生活中到处都是她的影子。叶小曼用城市文明对路引乡村文明的改造也在不知不觉间完成,她虽已远离,但她留下来的东西,却深刻地根植在他的内心,指引着他前行的路向,甚至欢乐与哀愁。他心想,一个人用情太深,也许不是一件好事。叶小曼离开快七年了,那些过往仍像把锋利的尖刀,稍一触碰,就会把他刺得鲜血淋漓。 这夜,月光如水,夜色温柔,窗外有淡淡的九里香充溢大街的幽香,夏虫躲藏在高大茂盛的桂树里长鸣不歇。路引又想起了哥哥的那坛醉生梦死,他越是想忘记,记忆反而越加清晰地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从三峡回来,路引第一时间向大傻汇报了军情。对于路引最后时刻的功败垂成,大傻大呼可惜。 路引愁眉不展地说:"你说,我是不是得了那个什么病?" 大傻斩钉截铁地说:"没错,你这个人一看就是个外强中干、不中用的家伙,以至于错失良机。实在不行,你那最后一关,只好由本帅替你出马了。" 路引作势欲踢,说:"我先废了你。" 大傻赶紧上去搂着他说:"要不,你去医院检查检查,早发现早治疗啊。" "什么早发现早治疗?还真把我说得什么似的。" "还是查一下的好,明天一早我就陪你去。"大傻一边说,一边跳开,和路引保持着一米的距离,喃喃自语道:"不知道早泄和阳痿会不会传染,在没查出来之前,我还是离他远一点的好。" 路引听见了,正要一脚向他踢过去,大傻边跑边说:"千万不要动怒,要是伤了真元,你的病就没治了。" 路引叫了一声:"死大傻!"一个猛虎出笼向他扑过去,大傻哈哈一笑,逃得更快了。 翌日,检查完毕,一切正常,路引自是很高兴,大傻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路引问他何故,大傻略带沮丧地说:"哎,看来本帅不能帮你完成最后一步曲了。"路引被他逗得又好气又好笑,狠狠地劈了他一掌。大傻揉着印着一个鲜红巴掌的肩膀说:"快请本帅吃饭。" "为什么?先给个理由。" "理由有三。第一,你查清楚了,没病,该当庆祝;第二,这份暑期工又是我帮你做的推荐;第三,你的小曼去上海学法语了,你穷极无聊无所事事百无聊赖,势必要经常找本帅陪你聊天踢球,耽误本帅清修。" 路引想了想,觉得他说的还有几分道理,遂说:"那好吧。不过,老规矩,钱你先出,等发了工资再还给你。" 大傻一听,又蔫了,没好气地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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