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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二


  黑皮点点头,拍了拍旁边手下的肩膀,说:“你们的心意我领了。可这次我手头的钱不够了,不能带大家去。日后事情搞定了,我会来找各位。”

  大家沉默不语。这天晚上,大家喝了分手酒,之后黑皮把六个手下送上了火车。第二天,黑皮南下去找黑三齐。

  王谦的案子被上诉至自治区高级法院后,张、许律师又根据刘新亮的叙述写了补充材料上交自治区高级法院。而与此同时该案也开始在社会上有了一定影响,毫无疑问龙飞和吴母各方奔走的确起了效果。两个月后,自治区高院撤销××盟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在得到重审消息的这天,姚兰感觉自己看到了希望。

  一个月后,法庭重新开始审理此案。这天早晨八时,法院内外聚集了许多闻讯赶来的民众。原被告亲属上午七时就在法院大门内守候。法院内随处可见全副武装的武警和法警,这一切都暗示着这起案件非同寻常。

  参加旁听的有三十多人,旁听者旗帜鲜明地分成两派,分坐左右两边,左边是姚兰和披头的支持者,而右边是被害家属、亲友,期间也有几个当地报社记者。

  八点半宣布庭审正式开始。八点三十五分王谦被带进法庭,姚兰第三次在法庭上见到王谦,发现王谦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与她在看守所隔着玻璃窗看到的差别很大。此时的王谦更憔悴,消瘦,目光中充满忧郁,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

  八点五十分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表明在一九××年八月七日凌晨四时,被告人为了阻止煤矿救援因井下透水而被困的矿工,手持利斧先破坏了煤矿与外界的通讯电缆,然后到煤矿车库破坏车辆,在被告人正在实施其破坏行为时,煤矿保安发现了他,于是立刻上前阻止其破坏活动。在阻止被告其行为时,被告手持利斧砍伤两人,砍死一人。被告的行为在主观上有实施犯罪的动机,客观上造成一死两伤的后果,实属手段残忍,穷凶极恶……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用了五分钟。

  接下来许律师宣读答辩状。许律师在答辩中阐述了新的观点,主要针对犯罪动机而言,其中一个重要的改变是关于王谦杀人之前的事件发生经过。在这一点上,辩方完全否认了控方关于王谦因阻止救人而破坏煤矿设施杀人的情节,在许律师的阐述中重点谈到煤矿主要承包人张敬文曾经被判刑入监的事实,认为控方表述的王谦杀人在动机上有不合理成分,需要法庭认真考虑该方面的问题,同时,许律师又提出一个关于王谦杀人的新的动机说,即王谦是因受迫而杀人,是在被张敬文的保安追逐之下情急杀人,从这方面讲王谦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过失杀人,属防卫过当。

  关于这一情节的变故审判长要求辩方的证人到庭质询。随即刘新亮被带到法庭上对辩方的陈述做了证明。

  此时法庭上起了喧哗,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大闹起来,对刘新亮大肆谩骂。审判长于是立即宣布将其带离法庭,家属拒不离开,最后是被法警拖了出去。

  在庭审过程中,披头一直保持镇定平和的神态,无论在控方指控他不曾做过的事情,还是辩方澄清事实,或者刘新亮为他做证时都是如此。但有那么一阵当他看着刘新亮,对自己的朋友终于出来为他证明清白让他感到欣慰,眼角曾一度涌出泪水,但他强忍住没有让泪水流下来。

  关于辩方提出的新的情节,控方立即予以反驳。其主要观点很明确,辩方的证人本身就是本次案件的参与者,其供词作为辩方的证据不具有说服力。另外,辩方所声称的煤矿承包人张敬文曾经被判刑入监的事实此次不能作为被告人解脱罪名的依据,与本案的最直接证据——案件并没有直接关联,四名保安的证词,以及被告人的供述都说明被告人的确实施了其暴力行为,而该行为直接导致了一名被害人的死亡和两名被害人受伤,针对这点最明显不过的事实,辩方是无法推翻的。就犯罪动机而言,被告人毫无疑问是首先实施了对煤矿设施的破坏行为,这一点从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以及在现场勘察的情况看都得到证明,毫无疑问,被告人的确实施了这种惨无人道的暴力,并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其罪行是不可饶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容置疑。

  控方的陈述非常有条理,论据清楚。法庭上的每个人都能从控方自信的表情以及辩方窘迫的神态上分辨出重力的天平在倒向哪一边。

  姚兰是做检察官出身的,她不可能没意识到目前法庭的形势。她浑身冷汗直冒,她没有想到在二审准备如此充分,动用了那么多关系的情况下,依然没有能阻止控方在关键问题上的让步,可以说一步也没有退让。这让姚兰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王谦!王谦!”姚兰眼前模糊,她一遍遍叫自己心上人的名字,心如刀绞。她感觉自己似乎已经不能再支撑下去,身体摇摇欲坠。

  在庭审快结束的时候,审判长问披头:“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话要陈述吗?”

  披头沉默了片刻,然后用平淡的语气说:“关于我所做的事情,我不想做过多的辩解。我知道,我那一刻的行为的确让一个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就这一点来说,我的确不可原谅,在这里我向被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对不起你们!我的过失让你们失去了一个亲人。尽管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尽管我自认为骨子里还有那么一点做人的良心,但犯罪事实是不容我否定的,我犯了罪就理该受罚。这段时间,我在看守所里常常问自己,常常看自己的手,看自己这双曾经扼杀过一个生命的手,我就感觉自己是多么可憎。生命,这个我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的东西,而在当我意识到快要离我远去的时候才突然感觉到它的可贵。小时候,我见人杀狗杀猫,那种感觉很好,感觉是一种乐趣。每当血从动物脖子里冒出来的时候,我就热血沸腾,好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那时候,我还没有接受正统的道德教育,还不知道人的暴力原来就是与生俱来的,还不知道我骨子里嗜血的天性原来是打我娘胎里就带出来的。所以,当一只从窝里掏出来的小麻雀在我手里被捏死,一条小鱼被我从水池里捞出来放在太阳下暴晒的时候,我并没有从大人的眼光中看到责难,而是麻木甚至赞许,现在想来我的父母当时对我的放纵是多么可怕,他们从来没有想到我是在剥夺某个生命,而这个生命或许正在激情澎湃地享受自然赋予它的自由呢。所以,生命、自由、享受主宰自己肉体和精神的快乐都是任何力量不可剥夺的,无论它多么渺小,多么不具有合理合法的存在价值,但在永恒的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在这里我要对一个人说,尽管过去艰苦的岁月曾让我迷失,让我憎恨这个世界,可当你的琴声穿过我的心灵,把我迷失的眼睛照亮的时候,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再被其他的东西吸引了,除了你给我的力量,从你给我这个力量开始,我就有了新的生活目标,追寻与你的平等,如果我将要面对的未来是穿过死亡站到上帝的面前,但愿在那一时刻,我达到了我的愿望,和你平等了——”

  “和你平等了,对!那时我们将是平等了——”法庭上突然响起一个由弱至强的声音,那声音饱含泪水、痛苦、绝望和疯狂,从一个柔弱、疲病交加、凄惨绝望的女子喉咙里发出来,她那眼睛里所含的已经不是泪水,而是血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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