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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


  宋小米问我打算怎么样,我不过是太过敏感的第感以及太过脆弱的神经,造成了完全缺失的信任度。

  我真想不明白,在和陆泽的感情里,我是怎么做到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境界的。

  宋小米似乎已经从对陆泽的偏见里走了出来,劝我说,既然爱他,想要好好在一起,就相信他吧。也许,真的没你想得那么糟糕呢?

  而那段时间值得欣慰的是,我的新书出版了,虽然写得稚拙无比,但好歹也算是面世了。那天打书店经过,我都还没那么敏感,从来不买书的陆泽倒是拖着我进去,立马就看到我的书摆在新书通道上。

  我有点儿汗颜和紧张,不知道为什么,一点都不感到自豪或者兴奋。倒是陆泽,一向酷酷的这个家伙拿起那本书就冲老板说:“我媳妇写的。”

  老板将信将疑:“噢?”

  他也不管老板用怎样的怪异眼光看他,直接把包装的塑料纸拆掉,然后到柜台拿了一支签字笔:“媳妇,给这个有眼光的老板签个名吧!”

  我囧到极致。这时候老板上来夺书:“喂喂喂,你买不买的,不买不要在上面乱写乱画啊。”

  陆泽不爽了:“老板,这本书是我媳妇写的。怎么会是乱写乱画呢?那是签名!”

  老板发出一声“切”:“我管你媳妇还是婆婆了。不买不要拆。”

  陆泽一拍桌:“有几本,我全包了!”

  我真是感激那老板只进了二十本我的书,否则陆泽这次的要面,代价可真是大了。

  我们捧着一大摞书到蜜果吃甜品,坐在小桌上,陆泽看到封面上写着“精灵美少女XXX”。出版商为了销量,自然要编造一些噱头。从此以后陆泽便抓着这点不放了,隔三岔五地拿“精灵美少女”来羞辱我。

  我不乐意地瞪他:“我精灵美少女怎么了?你当初还叫霹雳三帅呢你。切!以一百步笑五十步!”

  手机响时,翻出短信,竟发现是司嘉铭的短信。

  ——听晟一说你的新书出版,特地跑到书店去找了,结果老板说刚被买走,特地订了几本。也没什么其他说的,只是觉得替你高兴。

  一时之间,我拿着手机有点不知所措,只怔怔地盯着屏幕。陆泽递过来一本书,乐呵呵地说:“梦瞳,来来来,给签名。梦瞳?你在看什么啊?”

  然后他就凑过脑袋来盯着我的手机了,我也没办法藏头露尾了,只好干巴巴地冲他笑:“那个……他发短信来恭喜我。哎呀。也没有什么啦,你也看到了。”

  陆泽忽然就变得闷闷的,低下头用他那个乳白色的小调羹搅啊搅,也不说话。

  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了:“陆泽……你怎么了啊……”

  他舀起一口芒果冰,往嘴里一塞,然后含情脉脉地看着我,说了一个字:“酸。”

  皇天后土啊,莫非陆泽在吃醋?我吞了口巧克力冰,喜气洋洋地伸出手去抱陆泽:“哇,你好可爱。”

  陆泽瞪我:“不许回短信,否则我以后再也不买巧克力冰给你吃了。”

  我便点头如捣蒜:“你喊我把手机扔了我都听你的!”

  陆泽狎昵地笑:“这么爱我?”

  我虚伪地说:“是爱巧克力冰!”

  尔后他一本本地把书拆出来:“梦瞳,全给我签上。到时候我寄给郑南他们。”

  说起郑南,我顿了顿,心情忽然有点儿不好,仰起头问陆泽:“郑南现在在哪里?”

  “他回漓水镇了。”

  我叹了口气:“当初我还以为他们会走得很远。”

  陆泽眉头微拧,

  一瞬间回忆翻山倒海,我心的疑问再也抑制不住,要跃出水面。

  “那个。陆泽,你跟我说实话,你知道苏荷娜在哪里吗?”

  陆泽一愣,抬起头来:“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提它干嘛呢。梦瞳,当初是我误会你。”

  “不是。”我摇摇头,咬唇,“我是问,现在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不知道。”他平静地回答我。

  得到这样的答案我竟大喜过望,心阴霾一扫而空,有个声音告诉我,过去了,有些事情真的过去了。

  而我忘记了,陆泽也曾是一个不错的演员。

  我却从头到尾,始终做不到吃一堑长一智。

  过了几天,许久未见的郑南来了C市。

  我与郑南并不算太久没见,在他和可可分手前,我偶尔会跑到F市去看他们。

  可可在家里开了一个淘宝店,卖家居类的东西。一间小屋堆得满满的。郑南进了一间小公司,虽然辛苦,但也乐得其所。

  太普通的平凡,一下就从年少颠沛嚣张的年纪归于平淡。却是让我羡慕的男耕女织。

  第一次爱的人,说句我爱你都是要脸红心跳的。那时候我单身,看到他俩深夜拉着手到火车站来接我。郑南接过我的行李,李可可过来给我一个拥抱。

  那时候我觉得,爱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终身信仰。我跟在他们身边,看到原本浮躁的郑南一点点温柔起来,原本黯淡的李可可生命里满是光辉,真以为可以一直走到时光尽头。

  那天和可可说起,其实一个女孩后天的性格养成以及脾气秉性,大抵和自己所谈过的恋爱相关。

  跟着一个人天涯需要多少勇气,也幸好可可的处境让她破釜沉舟。但是我想,我怕是都不一定做得到。

  可是转眼之间,往事成灰。

  第六十章

  我竟还能和陆泽走在一起,可可和郑南,却在不久前,各自天涯。这让我对郑南心有芥蒂。但好歹他是那么多年的好朋友,又加上陆泽的关系,我还是跟着他去接了郑南。

  而未料到的是,郑南并非只身而来,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女孩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很可爱,有点像《奋斗》里面的小灵珊,睁着一双大眼睛,像只小白兔似的跟在郑南后面。

  于是我才知道,此行来C市,郑南才不是想念他的兄弟陆泽而不远千里过来,而是陪她的小白兔来参加钢琴考试。他替她拎着行李拎着小红包,我真怀疑他是她的保镖而不是小男朋友。

  我想起当初在F市时,在李可可面前有时像男人但更多时候像小孩的郑南,此刻像温顺的山羊版大哥哥,我就觉得被夺人所爱的人好像是我,我看小白兔特别不爽。

  陆泽尽地主之谊,请他们在何芳斋吃饭,小白兔眨巴着眼睛夹着筷,娇滴滴说:“哥哥,我要吃那个……嗯……豆腐……吃了皮肤好好的哦。”

  我看了眼陆泽,他仿佛被电击了一下,尔后微微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满脸写着疑问,我真的很想问问那个美少女:“你累不?”

  但是我更想问的人是郑南,我真想掐着脖问他:“你累不?那么让人省心的好姑娘李可可你奶奶的不要,这是为什么呢?”

  我为可可不值的是,她用温柔磨平了郑南所有的棱角,结果享用的人却不再是她。

  而且那天,娇滴滴的小白兔对我和陆泽的免费服务挑三拣四。连住个宾馆都要货比三家。我都差点要发怒了,陆泽捏捏我的胳膊说,别这样。

  最可恶的是郑南,他好脾气地由着她胡闹。

  他爱她吧?只有因为爱她,所以才能这样去包容,忘记了自己的脾气血性,生怕惹她一点点的不开心。

  在一家她总算满意的宾馆落住后,郑南和陆泽一块去买烟。

  我和这个小妖孽在宾馆里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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