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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知道了,对不起嘛。走吧。去那边。”

  锦圣拉着我的手走到一处写着“阿里郎”的练歌房前。进去一看,和外表不同,里面相当干净,设备也不错。比“卓别林”练歌房还要好。哇噻~ +_+

  这家伙一进屋就掏出烟抽起来。

  “咳咳咳,咳咳咳,喉!!”

  “好了,好了。知道了。不抽行了吧?不抽了!”

  “我要坐你旁边唱歌。”

  “来吧。”

  我哧溜一下钻进他伸在沙发靠背上的修长的双臂之间。靠在他身上自顾自发唱起来。我感觉到他专注地看着我。^^;;臭小子,想营造情意绵绵的气氛勘正?我点了李小银的“老公”这首歌。

  今天不同以往,唱得格外的好!—0— 不行,这样的话他岂不是会爱死我。>_< 锦圣的手不知何时环住了我的腰。臭小子,懂得还真不少。

  老公,我的好老公。原谅我吧。不要生气。你一定要忍着呀。是你一开始爱错了人。是你的错。

  ——李小银的《老公》

  我们在练歌房演了一出戏。咔咔。男主人公“姜锦圣”,女主人公“朴俊喜”,片名“在阿里郎走进彼此”。

  呜哈哈哈——哇!!^0^

  “俊喜。”

  “嗯?”

  “你以后只在我面前唱歌。”

  “为什么?我又不是你的玩偶,干嘛叫我只在你面前唱歌?”

  “就不行。你在别人面前唱歌的话别人会迷上你的。我可受不了!”

  “这么说你已经迷上我了?”

  “是啊。迷上了。”

  “噗~”

  看他傻乎乎地实在可爱。我在他脸蛋上亲了亲。呵呵~这家伙又脸红了。真是少见的男生。我得时不时地逗逗他。哈哈~真有趣。像这样容易害羞的家伙竟然那么能打架?!!真不敢相信。

  “刚才你唱的歌叫什么名啊?”

  “老公。”

  “哈哈~ 唱得真好。怎么连歌名都这么贴心。”

  我唱了N多歌,唱够了和他一起离开了阿里郎。

  “唱了这么久,肚子饿了吧?”

  “嗯,有点。”

  “走吧。”

  “去哪儿?”

  他带我去了皮萨饼屋。我们叫了一份皮萨,一份沙拉,美美地吃了一顿。我把我的最爱沙拉,锦圣把自己喜欢的皮萨,毫不客气地风卷残云了一番。

  “撑死了。”

  吃了太多沙拉了。结帐后离开的时候服务员们看我们的眼神都很怪异。也难怪,我们长得都挺好看的,旁人都想来签名。但吃起来却像饿了好几天似的,狼吞虎咽。呵呵。

  我和锦圣在英通街闲逛时,三个不长眼睛的家伙跟来了。其中一个像泰民一样是个大块头。另外一个脸上露出凶恶的表情。还有一个差不多跟锦圣一样的个子,长得还挺顺眼的。

  这气氛有点不对劲儿。看到他们,锦圣本来笑着的脸变得像踩到屎了一样。怎么了?

  “嘿,姜锦圣,很久没见了?!”

  有个欠扁的家伙说道。看来他们认识。

  “滚!”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锦圣毛骨悚然的低沉语调。这帮家伙是来找碴的?

  “靠,很久没见了,居然让我们滚?姜锦圣做了老大以后是不是翅膀硬了?是不是,民寿?”

  民寿?那欠扁的混蛋对长得不错的家伙讨好似地笑着叫他的名。这么说他们是友韩公高学生了。—0—

  “姜锦圣,你身边的妞儿是你的新宠物吗?以前没见过呀,在哪儿找来的?挺漂亮的嘛。”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很想骂他们几句,但看他们那瘪三儿样又咽回去了。-_-;;还是忍忍吧。像我这样软弱的女子怎么打得过他们呢……是吧?!对不住。┬^┬

  砰!!

  我愣了。只见锦圣冷不防朝那个多嘴的家伙直勾勾地正面一拳打在脸上。吓!!锦圣,谢谢你。给我出了一口恶气呀。好样的!!你是我的偶像啊!!!酷毙了!!+_+ 可是为什么不再打一拳呢!嗯!

  “刘昌石,你话真多。再乱说我决不会轻饶的。宠物?你再放屁的话我决不饶你!今天我清楚地告诉你们。你们给我看清楚!谁要是动俊喜一根汗毛,你们就等着死吧。知道了吗?!刘昌石,你胆子变大了是吧?是哪个王八蛋调教你的?朴民寿还是金炳哲?”

  “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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