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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二

  珍珠奶茶到的时候,陈小芸也到了。我有些兴奋,刚站起来,想要叫住她,接下来的一幕,却又让我颓然坐了下去,应该说倒了下去。陈小芸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挽着一个帅哥的胳膊来的,神色甜蜜,那种甜蜜我也只见过一次,那还是她第一次和我正式约会时,不经意间被我捕捉到的。

  那时候我的自尊心、虚荣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这一次,还是同样的甜蜜,却让我感觉到了极大的侮辱。就好像是一个被扒光了衣服的傻瓜,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边贴近大自然,违心的享受着阳光,一边沉溺在自卑中,伤心的承受着刺人的目光。

  那个帅哥看起来比李方都要高,体形标准,不瘦不胖,发型也很合适,再加上那个没有边框的眼镜,怎么看怎么小资,怎么看怎么像知识分子。这个帅哥我见过,他和陈小芸同班,叫苏君。

  陈小芸曾经扛着一束老大的玫瑰花,来到我面前,不无炫耀的说:"看看,别人送我的。"那个别人就是苏君,我当时嗤之以鼻,说送玫瑰定个屁用,看你乐呵的,什么时候你有本事,让人送你一24克拉的钻戒,再过来朝我炫耀、摆谱吧。

  陈小芸却有些火了,她过来揪住我的耳朵,对我吼:"我这是炫耀吗,跟你在一起将近一年了,你送过我哪怕是一支玫瑰花吗?你他妈的,知道今天是我生日吗?"我有些悻悻,只任她揪住我的耳朵。其实想告诉她,我知道,还买了盒她最爱吃的紫薯蛋挞。不过我没有说出来,那盒蛋挞和那束玫瑰花相比,太过寒酸,而我宁可让她觉得我无良,也不愿意让她觉得我寒酸。

  陈小芸的头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剪成了波波,走路的时候一晃一晃的。她其实早就想剪个波波头,一有心情就拿着本美容杂志,跑到我身边来,满怀期待的问我:"剪成这样好看么?"我别有用心的说丑死了,扎个马尾比什么好。

  她一脸失望的走开,我其实很想说告诉她,肯定很好看,只是我没有,我那些可恶的、无耻的、卑鄙的占有欲,以及丢人的自卑,让我害怕她太过美丽,太过耀眼。我不是怕失去她,而是怕因为她太美,而失去她,如果真的如此,那无疑,我张立就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失败男。

  美女和帅哥走在一起,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李方也愣愣的看着他们,喃喃有语:"乖乖,那两人可真般配"。我听到他的话,不想发表意见,也没什么意见可发表。的确很般配,般配到让我揪心,让我有些发疯。我感觉自己像个笑话,黑色的那种,像个小丑,已经被人厌烦的那种,像个王八,壳很绿,却顶着活了千年的那种。

  姓苏的小男人,把嘴巴靠到陈小芸的耳边,轻声低语了一会,就见陈小芸笑了起来。我听不见声音,可单那种神态就让我如疯如魔。呆呆的看见那一对玉人,心里仿佛有一团茅草,膈应的我生疼、生疼。我站了起来,却被李方一把拉住。他低沉着声音,问我做什么。我说还能做什么,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在那腻歪,你说我应该做什么。我的声音很大,李方的声音,却比我更大,他说:"你把别的女人扒光了,扔床上,还有脸管那么多?"

  咖啡厅里的人都惊愕的看着我们,我看见陈小芸也看向这边。我管不了那么,对着李方就吼:"老子没干,老子他妈的真没干。"

  第二十一章

  (一)

  喊了几嗓子之后,便开始后悔自己的鲁莽。我的鲁莽让我成了笑话,店里的人都用一种戏谑的眼光打量着我,让我很不自在。陈小芸在表示了一番错愕之后,便被苏君拉到了二楼。我要过去追着他们,李方却把我给生生拉住。他很认真的问我:"你想要她回来?"我说废话。说完便开始挣脱。李方放开了我:"想让她回来,就证明给她看,证明你爱他。"

  奥斯特洛夫斯基笔下的保尔,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件傻事。小保尔喜欢冬妮娅,但冬妮娅对他却不置可否。他们来到了一个崖边,冬妮娅对着保尔说,如果你爱我,就从这跳下去。保尔便真的跳了下去。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十一岁,刚刚小学毕业,除了那段有关生命意义的名言之外,仅仅还有点印象的,就只这个片段。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爱这种东西,还是可以被证明的。大了些才知道,爱不仅可以被证明,还可以有很多种的证明方式。

  比如李方刚刚把上王秋艳的骄傲,比如王秋艳送别李方时的眼泪,比如末末倔强无比的自残。当然还可以俗气些,比如苏君送陈小芸的花,比如陈小芸丢给我的存折,比如送金赠银;也还可以恶心些,这是李方讲给我的笑话,说是有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头脑发热跑到了深山寻求刺激,结果被野人抓到。野人说,如果能证明你们是相爱的,我就放你了你们。情侣问怎么证明,野人让人他们互相吞对方的大便。这对恋人做到了,下山的时候,女人却哭了。男人忙问原因,女人对着男人哭诉,你不爱,不然刚刚你不会拉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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