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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清州一中的校运动队是典型的阴衰阳盛,几乎都是男生们一统天下,女生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而且被男生们俏皮地称为“本来数量就不多,何况质量也不好”。确实,搞体育的男生有很多英俊帅气的,搞体育的女生,却很少有漂亮美丽的。

  薄荷安然她们一批作为业余队员补充进来的女生,因为“质量”相对要好很多而大受欢迎。男生们训练之余,都喜欢过来跟她们说说话。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训练也不累。

  每天下午的训练,一开始总是全队人员集体围着操场跑上四圈一千六百米热身,以此舒展开身体,活动开筋骨,接下去再各个小组分别训练。

  安然最痛苦的就是这个一千六百米长跑,总是跑得半死不活。薄荷比她强多了,是队里为数不多的几个能跟得上男生步伐的女生之一,每天都被体育老师夸,还动员她干脆来加入校队算了。

  薄荷摇头,一心不能二用,她的精力主要还是放在绘画上面,这个只是为校运会的班级荣誉而临时参战罢了。体育老师很遗憾,说一块挺不错的田径苗子没捞着。

  因为同在田径组的缘故,薄荷渐渐跟郭益熟了。到底是同一个班的同学,他在跑道上的飞人速度又很是令她惊叹钦佩。再加上她训练时,体育老师总让郭益来指点她的起跑动作,一来二往的,他们就自然而然地有说有笑了。

  安然挂名是田径组的,却和撑竿跳高小组的成员混得最熟。很快连体育老师都知道她的参训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跑道上的训练完全是应付了事,撑竿跳高那边一开始就找不到她的人影了。按理她这样的表现要清退出队伍,不过她的模样可爱,性情伶俐,嘴巴又甜,哄得体育老师很受用,于是睁一眼闭一眼地高抬贵手留下她跟着混日子。

  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女生又何止安然一个,只不过她最无所顾忌,表现得最明显罢了。

  田径运动场上,撑竿跳高是相当具有吸引力和观赏性的一项。因为它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健美身体的灵活与力量,同时还具有飞翔的特色。所以每天训练时,撑竿跳高那一组都会吸引很多人围观。尤其是每次轮到席睿南起跳时,那自信的眼神和漂亮的动作,其他各组正在训练的女生们总会不由自主地停一下,朝他的方向望过去。

  训练场上,席睿南是一身蓝色的运动式短裤背心。

  爱好体育运动的男生,基本上都有着挺拔的身姿,他也不例外,挺拔得像一株小白杨。

  席睿南上小学时就被体育老师发现了他在撑竿跳方面的天赋,大力挖掘悉心栽培。活泼好动的他也很快迷上了这项魅力无穷的体育运动,在老师的指点下练得得心应手,越跳越高。

  他特别喜欢撑竿跳出去后那种一飞冲天般的感觉。

  手握撑竿,全速助跑,奋力起跳,从地面朝着天空腾跃,飞行的时刻来到了,整个人仿佛鹰一般自由地在空中展翅翱翔。

  虽然只是一瞬间的飞翔,但是那一瞬,他感觉离天空特别近。

  纯净的蓝空仿佛近在咫尺,扬手可以摘下一朵白云。

  每次席睿南的起跳都能赢来很多的掌声与喝彩。尤其是安然,她的手掌没有一次不拍红,声音喊得格外高格外响亮:“太棒了太棒了,席睿南你真是太棒了。”

  只是,无论她怎么鼓掌喝彩,席睿南都不会朝她的方向看一眼。相反还会厌烦地扭过头去,他的心情还是不太好,一直在跟父亲冷战。

  安然毫不气馁,她追席睿南如同追星,能够每天看到他就是非常快乐的事。

  薄荷也被安然拉去近距离地看过一次席睿南撑竿跳高,看着他以完美流畅的动作飞跃过高高的横竿时,她心里是非常赞叹的。但因对他的印象不佳,嘴里故作不以为然:“还可以吧。”

  “有没有搞错?这样子才叫还可以,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在安然眼中,席睿南撑竿跳高时那惊险又优美的动作无人能及。

  郭益却说以前清州一中初中部有个叫周天毅的男生跳得一点不比席睿南差,初二时还打败过席睿南拿到当年春季校运会的撑竿跳冠军,可惜初三那次至关重要的秋季校运会上却又被他反超占了上风,没有成功卫冕。

  “如果成功卫冕的话,他就可以像我一样顺利升上高中部。可惜……”郭益没有说下去,只是眉目黯然地叹了口气。

  看他的样子,薄荷不难猜出来:“你跟那个周天毅关系很好是吧?”

  “嗯,他是我最要好的同学和朋友。本来很希望可以继续跟他一起上同一所高中,可是他没有拿到撑竿跳高比赛的第一名,高中只能去了别的学校,他现在在六中上学。”

  六中,那是清州一所被戏称为专门接收“破铜烂铁”的学校。那里的师资力量薄弱,校舍也陈旧,一般学习成绩但凡是好一点的学生都不会报考六中,升学率也就年年往下走。久而久之,便成了一所不入流的学校,在里面读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在混日子。

  薄荷不胜同情,在清州一中上过学,再到六中那种学校去,简直跟流放没什么两样了。郭益看来很重视他的那位好朋友,难怪他跟席睿南没有来往,显然是因此心存芥蒂。

  安然却在一旁直言不讳:“难怪我看你和席睿南从来不说话,就是因为周天毅输给他这件事吧?不过公平竞争你也不能怪他吧?”

  郭益被她这么一说,有些忿然:“事情不是那样的。其实那次比赛前一天我找过席睿南,希望他可以让一让周天毅。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够好,已经定下了直升本校高中部。校运会上这个宝贵的冠军名额,他完全可以让给周天毅,让给一个十分渴望能够继续留在清州一中的体育生。他当时答应考虑一下,可是比赛时还是赢了周天毅。我讨厌他,是因为我认为我觉得他太没有同情心了。这场比赛对他而言赢与输都并不重要,对周天毅却意义重大,他何必去跟他抢夺那个冠军呢?可他却抢了,就好像一个富翁抢走穷人手里仅存的一块面包,抢走了周天毅唯一的希望。你说他是不是很没有同情心?已经什么都有了,却还要把所有好处占全占满。我——鄙——视——他!”

  最后四个字,郭益一字一顿,语气特别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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