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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甭麻烦了张冉冉,我不想让你为难。"

  她再次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冲我摇摇头,"不为难,你就等着吃吧。"

  当我和宿舍的几个兄弟以胜利者的姿态坐在床上品尝张冉冉"想办法"为我搞来的山东特产时,余秋林像个被人当众扒光衣服的疯子一般冲进了宿舍,脸暴青筋悲痛欲绝使出吃奶的劲儿对我吼了一嗓子:"林峰,我操你大爷!"

  我不知自己为何一直记得这些琐碎的小事,也许在你看来它们足够幼稚和不是玩意儿。但我不得不告诉你,正是这些小事串连起我人生中最温暖的一段记忆。

  在吃完散伙饭的那个晚上,我们几个一起爬上宿舍楼的楼顶,喝着啤酒,一遍遍高声唱响《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歌》。我至今也无法忘记那些高亢又忧伤的旋律。余秋林突然转身给我肩膀上来了一拳,他说:"林峰,哥儿几个当中其实我最佩服你。"我礼貌的回敬他一拳,"你大爷的,甭往我这下软刀子。"

  "真的,我一直都想不通,你当初是怎么骗的张冉冉。"

  我哼着歌放声大笑,我知道他一直因为那件事对我耿耿于怀,大学这几年虽说在一个宿舍低头不见抬头见,但他从来都是一副对我爱搭不理的样子。我说:"你先告诉我,张冉冉当初是怎么骗的你?"说完,我们都笑了。他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我们来了一个同志似的拥抱。夜幕降下来,不久后就会迎来黎明前的曙光,我们几个收拾了脚下的几打啤酒瓶,肩并肩站在一起,仰起手对着空旷的校园高吼:"再见了,我的大学!"从楼顶上下来,我们回到宿舍里,我亲眼目送他们拿上行李走出校园,从此,大家将各奔东西。那一刻,一股热浪在眼角翻滚,我在心里默念着,"再见了,我的兄弟们。"

  我想,我之所以决定留下来考研,是因为我太舍不得这里的点点滴滴,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一个十分恋旧的人。

  5、

  在酒吧里,老万给我摆出不下百个要忘记杉菜的理由。我仔细想了想,都很有道理,但是一想到杉菜那副惹人怜爱的小模样,再多的道理都是扯淡。我说过,我他妈是个恋旧的人。

  从酒吧走出来后,我感觉浑身轻飘飘的,如果插上翅膀估计马上就会飞起来,成为新时代--鸟人。我摇晃着越过酒吧前的栅栏,我的学校就在对面,我甚至可以看到穿着干净的T恤衫和牛仔裤的学生们三五成群悠闲地在校园里散着步,小情侣们一对一对牵着小手,亲着小嘴儿......我感到头脑一阵眩晕,脚底下的棉花在节节升高,我站不住了。突然,一辆黑色小轿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活腻歪了?长眼了吗,不知道看路?"

  被他这么一喊,我好象突然来了精神,我正了正身子,把近日来所有的悲愤都翻腾出来,指着快被我瞪出来的俩眼珠子大声吼叫着:"你大爷的,睁开你眉毛底下那俩煤球看看,爷这长的是什么!"

  有的时候,人的脾气就像弹簧,你弱他就强。当我把他想成了南方鬼子时,突然就有了想揍他的冲动。

  话刚说完小轿车上又下来一个人,"林峰是你呀,我当是谁在这犯楞呢。"

  车上下来的是苏谨彭,是我在上面未及提起的老三,宿舍里跟我关系最铁的一个小子。

  我左摇右摆地对他说:"行啊你苏老三,毕业刚没几天你就牛逼闪闪了,连私人司机都雇上了。"

  "你大爷的林峰,那是我爸公司里的司机,顺路给我捎过来而已。"说罢冲车上那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摆了摆手,"谢谢你了小王,我到了,你回吧。"又转头搀住了摇摇晃晃的我,对那小子说:"这是我一哥们儿,高了,你别介意啊。"车上那厮立即露出一副献媚的嘴脸:"哪能呢,刚我的话也重了。"

  等车开走之后,我追在后面用力淬了一口痰,还是带血的。苏谨彭连拉带拽的把我放到自己背上,边走边嘟囔着:"真该给你扔黄浦江里啃黄沙。"我说:"行啊,你就手把来回的机票也给报了吧。"他用手用力把我的屁股往上托了托,"我操,你这腔调怎么那么像余秋林呢?"说完我们都乐了,他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警告我,"你要再动,咱俩就同归于尽了。"我依旧乐的浑身乱颤,最后我们一齐英勇的栽到了宿舍楼前的草地上。据说,苏谨彭长那么大连一袋白面都没扛过,是我开垦了他背上的那块处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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