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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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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笑见他一脸憋气的模样,她也没放在心上,一脸了然的拍了拍他,“没关系,白粥就一块钱一碗,我请得起!和我斗气饿肚子就不好了,我记得昨天你陪我走了一段路,而且你还请我们唱卡拉OK……” “你嗓子不痛吗!”他突然打断她,语气有些冲,言语中分明夹带着讽刺。看来是不想因为她而刻意改变行程,不过却是情绪不佳,不愿让人去惹他。 “痛啊。”她眨眨眼,耸肩,“难道你嗓子不痛?” “痛!”他吼,“跟你说话我更痛!所以你不能闭嘴吗?” “啊?”季晓桐的意思显然未能传达清楚,常笑一脸疑惑,“可是这点小痛我还忍得住啊。” “……”季晓桐那模样像是被气得七窍生烟,努了半天嘴没憋出来一个字来。走了两步他蓦地停住脚步,又似是不服的道,“那个是男性皮夹吧。” “是啊,不过我觉得好看。”她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又问,“你买多少钱?” 他沉默了会,脱口而出,“四百二。” 果然!她得意的笑笑,“我买四十二!”然后又把皮夹掏出来,横竖摆弄了下,“仿A货,对吧,没区别吧。” “……你现在声音真难听。” 她呵呵一笑,又拍了拍他,“彼此彼此啦!”说完抬头看看他气闷不已的模样,这个叫什么来着?报复? ** “老板,来两碗白粥!”除了上洗手间,她还是提倡男女无差别对待,请客当然不是男生的特权,因而理所当然的在他选的位置旁坐下,扬手一吆喝。又想到什么,回头教育他,“我们现在的嗓子不好,要多吃点清淡的东西,好好保养喉咙。白粥就最符合我们现在的需求。” 季晓桐沉默。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面对她全身都处于一种乏力的状态。 常笑看着他,“怎么,还有哪不舒服?”怎么把拳头握得铁紧?而且从坐下开始,面部就不停抽搐。 只见他突然道,“你智商这么高,怎么会屈就在我们学校?” 唔,常笑想了想,C大怎么说也是本省综合排名最高的大学之一,不屈就。而且仙姑和老德不想她离家太远,毕竟是唯一的闺女,于是望了望他,轻而易举转移话题,“耶?我突然发现你眼睫毛很长!” “过奖。”他咬牙。 “没过奖。对了,你有没有试过在上面放铅笔?” 哦哦,他脸色又变了。 这男人怎么这么善变?相比之下,余非EQ明显高些,泰然自若,泰山崩顶而面不改色。 白粥很快就端了上来。 因为肚子饿了,她马上闭上嘴,舀了一调羹,吹了吹送进口里,余光瞥了他一眼,抬头看着他略显惊讶,“咦?你吃葱?” 他大概是觉得她大惊小怪,没搭理她。 她就笑了笑说,“余非不吃葱。” “余非?”他突然挑眉,应该是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又见他嗤了声,像是想了起来,“昨天那个。那你不去陪他吃?” 她坦率的笑了笑,“我现在嗓子哑,余非会担心。”况且她也不能一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兄弟不是这么当的,便又舀了羹白粥送进口。 他终于将注意力从白粥移到她的脸上,突然不以为意的哼了一声,“你倒是挺为他着想。”停顿了一下,想起她昨天说的余非喜欢这个啊喜欢那个啊,“挺了解他啊。” 常笑顿时得意,“那当然。” 季晓桐就忍不住想泼她冷水,“你确定那些是他喜欢,而不是‘你认为他喜欢’?”说罢哼了一声,“就像这些葱,我吃它们,你就以为我喜欢吃它们。” 那个男人,看起来,哪是那么好琢磨的男人? 常笑听完埋头想了想,突然抬起头望着他那张精致的脸庞,暗暗咬牙,“最毒妇人心。”决定否认他的这番话微微打击到她,哼了一声,接着又思了思,坚定地点点头,“我就确定是他喜欢。他又没否认过。” “听你这么说,他也没承认。” 常笑直觉想反驳什么,可是……这白粥粘稠软绵,入口香滑,若不是周末大清早的没到用餐高峰期,一般还不一定有位置。但每次叫余非一起来,他确实从未表示过喜欢,大概只是不反对?她突然吐了口气,看着他,转移话题,“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冲。” “本来如此。” 唔,那是她在论坛上形容过他的话。才意识到这个人或许真的不喜欢她,不过也没关系,是有些人刚开始时不喜欢她,譬如倩倩和容兰。 于是她给自己打气,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切是注定。 埋头吃了几口,她又没忍住问,“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 “恭喜你,终于觉悟了。”他搅拌了两下,故意没看她,又吃了口粥。 常笑耸耸肩,三下扒完碗里的,然后从皮夹里掏出两个硬币摆在桌子上,慢条斯理的站起来,道,“那行吧,不打搅你了。” “告辞!”她抱拳行礼,见他还是不搭理,就从碗的边沿弄了点煮烂的米饭,出其不意的抹在他鼻子上,然后就跑了。 边跑边哑着嗓子扔下一句话,“有缘再会啦!” ** 季晓桐愣了愣,才伸手去抹鼻子上的白粥末。 有种晕眩的错觉,卧槽,这女人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 昨天下午那人接走她之后,他又回去和陈华一行人又续了一摊,结果一定是吃饱了撑着,才不自量力的点了首《青藏高原》,却因太过用力导致拉伤了点嗓子。不过他也没放心上,坚持着一路唱到晚上。 结果今天早上一早起来,就发现喉咙火辣辣的痛…… 回想起来这一切都是拜她所赐!若还要与她亲近,切,那他宁可让那狗屁赌注见鬼去! 其实从早上开始就只想让嗓子休养下,打定主意今天是非必要不开口说话的,结果竟胡乱和她扯蛋,现在喉咙都还是刺刺的。 真是想起来就憋气,不过这个女人也够自以为是,一直嚷嚷着余非喜欢这个喜欢那个,啧,他就不喜欢别人插手他自己的事,喜欢吃什么穿什么讨厌什么厌倦什么,他自己心里清楚,该添置的该进食的,他也能自行打理。 却每每有人揣测他心中所想,为他准备这个准备那个,磨磨叽叽的,将种种妄自强压在他身上。 他厌恶这样。 余光瞥见她搁在桌子上的两块钱和落下的枇杷膏,还有手指上的白粥末,想起她与外表极端矛盾的行为举措,愣了愣,突然嗤了声,“疯子。” 笑了。 啧,眼睫毛上真能放铅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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