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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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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星道:“你能高兴一点,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林之若摇摇头:“你跟着我逃课,我怎么高兴得起来?打个比方,头痛就像是病毒,逃课就是传染性感冒。一个人得了病,应该立刻隔离,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做法。你若是因为我,影响了成绩,岂不是让我负疚终生?” 孟繁星道:“你早就影响了我的成绩。原来在四中,我的成绩只是中上水平。如果不是你,我便不会那么努力,也根本就进不了快班。你想想,咱们四中原来多少比我学习好的人,都挤不进来。” 林之若凝视他半晌,仍然摇头:“那是不一样的。一个人想要向上,总会找到动力。不是我,也会有另外一个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别说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资格拖累你。父母给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况你的成绩,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远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林之若坚持:“你要答应我,以后决不为我逃课,否则,”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吧。”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孟繁星见她极为认真,只好不情愿地点了下头。 林之若犹不满意:“你发誓。” 孟繁星顺从的道:“好,我发誓,从此以后,决不再为林之若逃课。否则,让她一辈子不理我。”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这就好。不过,不逃课也可以帮我。这个周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周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辉等人拉去打篮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来到操场,站在球场边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篮下防守周正阳,一眼瞥见林之若,赶忙跑过去。周正阳做了一个假投篮动作,不料无人拦阻,假成了真,球进了篮,自己还一脸愕然。 林之若见孟繁星背着阳光跑来,在自己面前立定,额上还挂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既不询问,也不意外,就那样温和亲切地看着自己,仿佛自己把他从球场上叫出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仿佛这个修长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亲很亲的一个人。仿佛她可以随时随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唤到自己身边。这样的亲密温馨,她即使是和父母关系最好的时候,也没有体会过。 上午落了一点微雨,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可是,这个错觉,却比最和煦的春风还要温暖,直吹到她心底深处。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着道:“我有点事要去市里,你能陪我么?” 孟繁星点了点头,跑去和程辉他们交待了一声,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篮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门。 林之若带着他换乘了两路公共汽车,到了城市另一边一处相对贫困的住宅区。她没有说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问。直到拐上一条比较僻静的街道,见前后无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伤的那两个人,家就住在这一带。我带你来,是想让你替我给他们每家送五百块钱。” 孟繁星吓了一跳:“为什么?” 林之若叹了口气:“我下手太狠,心中总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后,我去过一趟公安局,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情况,知道他们都是无业游民,家里也都不富裕,光手术费就差不多倾家荡产了。等出了院上法庭,还不知道会怎么判。这些钱是我自己参加各种竞赛赚来的,反正我也用不上。虽然帮不上多少忙,总是我的一点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托警方转交?” 林之若道:“那怎么可以?要是让人知道,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后谁还遵纪守法?人们本来就爱捕风捉影,听说这种事情,谁肯相信我是因为下手过重而不安,还不知道传出多难听的话呢?我本来想自己女扮男装来的,怕露出破绽,后患无穷,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细打量,这才发现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样,是普通的牛仔裤配一件深蓝色男式夹克,加上短短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个男孩。 林之若从衣兜里掏出两顶当时在社会青年中比较流行的鸭舌帽,自己戴了一顶,把另外一顶按到孟繁星头上,道:“你这气质容貌,一看就是学生。把帽舌压低一点,说话走路,也尽量放粗鲁些。”指着路旁一栋破旧的楼房道:“伤了脾的那个叫蒋志军,住这楼二零四。父母已经离异,跟父亲奶奶住在一起。他父亲是蹬三轮的,这个时候不是在拉客,就是在医院照顾他。他奶奶人老糊涂,你上去按门铃,也不用进门,就说是蒋志军的朋友,听说他现在急需钱,特意来还以前借他的五百块。信封上我写了假名字。你只要把钱隔着铁门递给她就行,别讲礼貌,无论对方问你什么,都别回答。” 孟繁星接了林之若用牛皮信封装着的钱,跑上楼梯。果然如林之若所预料,是一个苍老憔悴的老婆婆来开门。他依计行事,老婆婆倒没起疑,接过钱查了查,就收下了。他本来有点惴惴不安,只是林之若计划周详,不便反驳,只好硬着头皮上阵。见如此顺利,精神一震。 林之若见他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任务,很是高兴,拉着他转过街角,道:“另外一人叫王喜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开了一家饮料批发部,是夫妻店,两个人估计一个去医院照顾儿子,一个看店。你进去之后,甭管看店的是谁,问明是王喜强的家人,就说还钱,扔下信封就走。他们就算怀疑,信封里装的是明明白白的钞票,不会不要的。” 林之若远远停住,孟繁星进了店,见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双眼红肿,神情黯淡,暗暗可怜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样子,把信封拍在柜台上,道:“这是我还强哥的钱,你收好了。”见那女子既震惊又厌恶的望着他,赶紧转身出了门。 了结了一桩心事,林之若很是轻松。回来的时候最后几站地,不肯坐车,要慢慢走回去。见到路边有卖雪糕的冰柜,拉着孟繁星去买。连挑了青苹果,冰红茶,大红果三种口味,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钱,那摊主见是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给找,搭讪着道:“你光给弟弟买?自己也挑一个吧?” 孟繁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林之若忍住笑,向摊主道:“再拿一个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较贵,一个顶林之若手里的三个,对一般的学生而言属于奢侈品。摊主笑道:“当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着他跑出十几米,两个人相对大笑。 她把和露雪塞到孟繁星手上,学着江致远的口气,细声细气的道:“哥哥,你吃。” 孟繁星心神荡漾,微笑着剥开了包装纸。他吃东西甚是文雅。林之若却左右开弓,风起云涌。孟繁星才吃到一半,她三根雪糕已经全部报销。 孟繁星道:“又没人和你抢,吃得这么快干什么?小心冰着肚子。” 林之若抹抹嘴,道:“你不知道,肚子里越冰,越是舒服,好像脑袋都清凉了一些,头痛也不那么厉害了。而且,吃得快还有一个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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