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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大家都是聪明人,见黎璃反应冷淡不甚热心,丁欣也闭口不谈了,只是两人的关系从那之后便有些疏远,终究是存了芥蒂。

  听汪晓峰的口气,似乎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的情形。黎璃尴尬地咳嗽,本打算找个借口走开,却瞥见他落寞的表情,无端生出了同情心。

  “算了,不就是一个不喜欢你的女生嘛,不属于你的求不到。”还没说完黎璃就笑了。当局者迷,劝别人的时候说客都很想得开,一个个俨然爱情问题专家。真正轮到自己方寸大乱,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两语说不清。

  他歪着脑袋打量她,咧开嘴笑了笑,“就冲你这句安慰,我非要请你跳舞不可了。”他学电影里的外国绅士,向她弯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除了裴尚轩,鲜有男生和她产生学习之外的接触。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事先声明自己不会跳舞,请他做好被踩的思想准备。

  汪晓峰以为这是她的谦虚之词并没当真,等到黎璃连续踩了他三脚后,他哭笑不得,拉着她退出舞池。

  “为了我的脚着想,我还是把这个邀请放到你学会跳舞以后算了。”他拿了一罐可乐给她。

  学会跳舞?就自己那不协调的别扭姿势,简直是天方夜谭!

  “Mon dieu.”她极为自然的,一句法语出口。

  汪晓峰耸耸肩,顺口回应,“Mein Gott.难道你就不想成为舞林高手,技压全场艳冠群芳?”

  黎璃冲他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汪晓峰,不切实际的幻想叫做痴人说梦。”

  他摇头的幅度很大,笑眯眯地瞧着她说道:“黎璃,自信会让女孩越来越漂亮。相信我,没错的。”

  她看着他,忽然之间轻松起来。

  二月十四日情人节是星期五,下半学期开学的日子,黎璃去学校注册。寝室楼里到处可见深红色的玫瑰,铺天盖地的娇艳。二〇〇五年的玫瑰卖到五十元一朵,但爱情却比一九九七年廉价许多。

  寝室里,用可乐瓶改装而成的花瓶插了一束红玫瑰。曹雪梅努努嘴,示意她是丁欣的追求者送的。黎璃耸耸肩放下书包,顺手将占了自己书桌一半空间的花瓶朝旁边移动。

  丁欣是她们寝室最漂亮的女孩,也最会打扮。她有个朋友兼职做雅芳代理,每个季度都会往黎璃寝室跑,带一堆印刷精美的宣传资料和样品给她们试用。

  黎璃用心地跟着大家一起学习化妆技巧,坚决不买。她知道神奇的化妆品能修饰五官以及脸型的不完美,也亲眼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从平凡无奇变为略有动人之处,可是她仍旧不愿意用“人工”的一张脸面对裴尚轩。

  如果变得漂亮就能博取他的喜欢,那么这个男人根本不值得她默默守候;如果变得漂亮他依然只把她当做死党看待,她想自己可能会绝望。

  寒假,黎璃从学校图书馆借了《荆棘鸟》回家,陷入梅吉与拉尔夫半个世纪的纠缠,连吃饭的时候都舍不得把书放下,被黎美晴点着脑门骂“书呆子”。她看了看母亲,加快扒饭粒的速度。

  柳千仁坐在她们对面,冷淡的目光扫了扫黎美晴便让她偃旗息鼓了。在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中他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少对继母颇有几分威慑力。他总是在黎美晴教训黎璃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为她解围,她隐约察觉到这一点,潜意识里不想深究。

  黎璃在阅读之前就不喜欢拉尔夫,同班同学上学期借过这本书,她对大概内容有所了解。尽管理智告诉她大多数男人在面对名利与爱情的两难选择中会舍弃后者。

  吸引她的是那段题记:“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起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下来。然后,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得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美好的东西只能用剧痛重创来换取……”

  她不是荆棘鸟,是那株荆棘树,等待着聆听一生一次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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