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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有点。不过你放心,总编会安排新的人过来暂时接替你的工作。你病好后随时欢迎你回去。这是他的原话。”顾忆笙说。

  “回去?”赵一芒笑了一下,“我还有命回去吗?”见顾忆笙脸色一僵,连忙岔开话题,“你不陪着我吗?”或许是因为生病,他看起来颇为软弱。

  “虽然你请假了,可是我还是要上班啊。不过我每天下班会来看你的。主编,没事我先走了,快迟到了。”

  “顾忆笙!”

  顾忆笙匆匆忙忙走到门口,突然又被赵一芒叫住,她转过身,看到他望着她,眼神柔软得像朵棉花糖。“从今天起,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编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吗?赵一芒。”

  顾忆笙想了想,点点头说:“好的,赵一芒,再见。”

  “等你的粥,顾忆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二、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因为想着要去大卖场买食材然后赶回家熬粥,顾忆笙走出办公大楼的时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几声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边的车。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蓝格子的衬衫,牛仔裤,站在车边的样子像一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男孩。

  怕赵一芒在医院等得不耐烦,顾忆笙不客气地坐进林朗的车里。

  在附近的大卖场采购了足够熬一个月粥的食材后,顾忆笙和林朗提着大包小包,爬了六层楼梯回顾忆笙租来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乱的……”顾忆笙没有想过邀请林朗上楼,他一直跟着,她也不好拒绝。

  九十年代中期的旧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卫的小户型,到处堆满了时尚杂志和各种娱乐期刊。厕所和厨房都小得可怜,几乎挤不下第二个人。林朗就坐在顾忆笙睡的床边,看着她穿着围裙在厨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给他开了电视,偶尔会抬头望他,发现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话题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林朗闭上眼睛,问道空气里有隐隐的食物香气。他突然觉得心里踏实极了。虽然从小成长的环境优于大多数人,住大房子,坐好车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里有佣人保姆照顾着,可是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顾忆笙原本想先给赵一芒送粥,可是因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间隙做了简单的二菜一汤。

  “没有什么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惯。”顾忆笙从门后拿出一张折叠的小桌子摆好,将饭菜端了出来。

  林朗觉得她像个温柔的魔术师。他看着热气腾腾的二菜一汤,说:“我以前不知道你还会做饭。”

  顾忆笙羞涩地笑笑说:“先尝尝,也许只是样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么样,我也喜欢能吃一辈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眼睛突然发了光,“好好儿吃。”

  顾忆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满想象的话语。“有那么好吃吗?”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时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没到惊艳的地步。

  “我几乎没吃过家常菜。要么是在外面吃,要么是李阿姨或者厨师做的。”林朗解释道。顾忆笙的菜确实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觉,温馨的、平实的。

  顾忆笙低着头默默扒饭,有些心疼他,突然说:“你以后想吃饭,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做给你吃啊。”

  顾忆笙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赵一芒正在发脾气,地上丢翻了医院的饭菜,护士小姐要给他打针他很不配合。看到顾忆笙立刻大叫:“你骗人!你没有一下班就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不过我没有骗你,给你熬了粥。”顾忆笙把保温桶放在床头。赵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挡住:“先打针。”

  赵一芒看了她一眼,讪讪地拉起袖子,很不乐意的样子。

  他生病后越发像个小孩。其实他以前也像个小孩吧,因为只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这样肆无忌惮,想发脾气就发脾气,只是同时他也拥有让人仰视的才华和过人的聪慧。后来顾忆笙也发现,赵一芒其实很少对外人发脾气,他只有对公司里的人有点凶,而许小曼和她则是“重灾区”。想起他曾说“不喜欢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说明其实公司里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许小曼和她?顾忆笙不由得望着他笑起来。

  赵一芒白她一眼,边喝粥边道:“我知道自己很帅,你也别望着我发花痴好吗?……我明天想吃红烧排骨,你继续给我带吧。医院的饭菜简直是给猪吃的。”

  顾忆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检查的护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应该是每天都吃医院的饭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后问道:“你能吃那么油腻的食物吗?”

  “吃了不会早死,不吃也不会晚死。再说,”赵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头来看顾忆笙,“你以为我还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说不出话,又恨他对自己的生命那么满不在乎,见他喝完了粥,过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脸,也不望赵一芒一眼。因为生气,所以动作有点粗鲁,把保温瓶的盖子盖上时非常用力。

  “你对‘小保’温柔点,它明天还要来看我呢。”赵一芒抗议。

  “谁是‘小保’?”

  “它呀。”赵一芒指指顾忆笙手里的保温瓶,然后看着它小声说,“明天你还要来看我,带着红烧排骨一起。”

  顾忆笙被他彻底打败。

  生活变得比从前更加忙碌,因为除了上班,顾忆笙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回家做饭,然后横跨小半座城市带给赵一芒。林朗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有时候也会在她那里吃饭,但是大多时候不,因为知道她急着去看赵一芒。

  他们的关系变得融洽,舒缓起来,像默契的旧友。只是有时候顾忆笙一个人的时候,躺在床上怔怔地望着来不及收拾的餐桌,林朗吃过的碗筷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起,心里会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她知道薄薄的平静之下其实是汹涌的暗流,只是在这样的时刻,他们谁都不敢再去轻易触碰那个话题。如果不是赵一芒突然入院的那个电话,在那个恍恍惚惚的时刻,在林朗的车上,她差点说出她对他这些年来一直未曾改变过的爱恋。只有在梦境和现实交叉的边界,她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感情。

  只是就是那么巧,赵一芒入院的电话突如其来地掐灭了那一簇小小的火苗。

  三、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

  因为公司医院两头跑,顾忆笙忙起来就忘了给顾天一打电话。刚好有朋友来A市看儿子,他便和朋友结伴一起坐火车到A城看顾忆笙,事先也没和她打招呼。

  顾天一下了火车,按照之前顾忆笙给他写的地址,到街对面坐13路公交车,到中山公园下,再沿着中和街走了几百米便出现一个三岔路口,字条上没写清楚再怎么走,他犯了难。在公用电话亭拨打顾忆笙的手机,结果发现她的手机停机了。

  林朗看到顾天一的时候他正问路,可是因为普通话很蹩脚,又不会说A城的方言,沟通困难。因为他说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觉得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大叔你想去哪儿?找不到路了吗?”他主动上前询问。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来看我女儿,找不到这个地址,你能帮我看看吗?”顾天一把手上的字条递给林朗。他已经认不出他来,过去了五年,林朗从少年长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气质亦发生了很大改变。顾天一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与他曾经的“任务目标”再次相见。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顾天一:“你来找你的女儿?”

  顾天一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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