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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水晶

  我和她这样的女生,都不曾拥有一颗水晶般的心。

  我从小妒忌世界上所有数学好的人。

  被奥数折磨过的小孩往往都经历过一个自我怀疑的时期。成年人总是喜欢用“人人生而平等”来哄骗小孩子,小孩子又把这句本来用于阐释人权的名言理解到了天赋方面。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原来大家并不“平等”。同样圆圆的脑壳里发生着不同的风暴,我绞尽脑汁无法理解的鸡兔同笼,在某些人眼中像解开鞋带一样容易。

  我第一次想要问“凭什么”,差点忘记了曾经我自己春风得意时,也一定有人对着天空默默地问,凭什么。

  以前有个朋友说过,她觉得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值得被妒忌:智商和美貌。因为这是老天给的,出生前无法选择。大富之家会落魄,爱你的人会离去,只有与身体有关的资本一直完全属于你。

  在学生时代,我们在审美上往往是蒙昧的,所以更容易引起注意的是成绩。但做过尖子生的人都知道,在尖子生的世界里,也有等级划分。你见过的所有“假装自己并不努力”的尖子生,内心都有一个最深沉的向往,那就是成为一个聪明的人。

  努力本是可贵的优点,但是在肤浅的年纪里,它是我们伪装天才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伪装天才曾经是我的好戏码,甚至一度骗倒了真正的天才。

  初二的时候我渐渐和班里的一对好朋友玩到了一起,两人结伴变成三人同行。那时候《流星花园》风靡全校,大家给这对姐妹花分别起名为大S和小S。

  大S数学很好,小S人缘很好。我自然是先和小S成为朋友的,即使后来变成了三人行,中心人物也永远是小S。没有她,我和大S就只能围绕着边角料说些不咸不淡的话,但是如果小S在场,我和大S就能互开玩笑,聊天打闹,像是真的朋友一样。

  回头想想,真是奇怪的关系。

  在我几乎快把初中同学忘光了的今天,一闭上眼睛,仍然能清晰记得大S的样子。我们初中的校服难看得无以复加,肥大的藏蓝色上衣,红棕色西服领,难以想象的撞色,丧心病狂的款式,穿在她身上,却丑得很柔和。她并不算美人,却连这种校服都能够驯服。也许因为她总是脸色苍白,下巴尖尖,狭长的丹凤眼没有过多情绪,开怀的时候也不会流露笑意;鼻翼两侧有些淡淡的雀斑,却因此透着一股机灵劲,像刻板化的美国青少年电影里最聪明的那个,总是长着一点雀斑,仿佛智商满溢,洇透了面皮。

  记忆里比她的外貌更清晰的是一个画面。我们三个前一秒刚因为一个八卦而哈哈大笑,小S忽然说要去买只水笔,转身跑进了文具店,而我和大S就这样默默地站在原地等她。一阵风吹过来,笑声被吹散,我们并排站着,看向不同的方向,中间总是隔着一大段距离。

  学生时代我远没有现在这样自我,所以很害怕冷场,在各种朋友圈子里都尽职地扮演着谐星,从不曾像面对大S一样,别扭、尴尬、无言以对。

  大S拥有很聪明很冷静的头脑,写一手漂亮的连笔字,数学成绩总徘徊在满分档。她是个腼腆的人,我不是,所以这沉默多半是我的错。

  时至今日我终于能轻松地承认,我妒忌她。

  这看上去是没道理的。在学生时代最简单粗暴的比较体系里,我是班里的第一名,比也是和紧咬着我的第二名去比较,还轮不到大S;性格上我比她开朗活泼,人缘也更好;如果我说我羡慕乃至妒忌她,连大S自己也会和其他同学一起说,我这只是在假谦虚,不地道。

  所以这反倒给了我一个机会轻轻松松地掩饰自己的妒忌和敌意——我干吗眼红你呢?我没必要嘛。

  可是妒忌还是滋生了。在数学课的教室里,在老师抛出一道高难几何题并殷殷期待地巡视全班时,在我担惊受怕地低下头而大S被点名时,在她随随便便用了几种解法时……妒忌就这样生根。

  然后每天每天汲取营养茁壮成长——有时候用她的聪慧,有时候用我的笨拙。

  数学老师总是喜欢拿我们作比较,当着班级同学的面、办公室里只有我和她的情况下,无时不刻。她被夸奖了很多方面,而我只得一个字,稳。

  稳就是笨,细心的笨。

  我的虚荣心总是以各种面目搅乱我的生活,它时常伪装成上进心,在耳边悄悄地、不怀好意地提醒我:大家都觉得你只是努力,其实你不如她,你可怎么办?

  我原应是个春风得意、心高气傲的第一名,却在内心被一个隐藏的黑马追赶得灰头土脸。

  更糟糕的是,我短暂地喜欢过一个高高的男生,皮肤很白,笑起来带着一股邪气,对谁都嬉皮笑脸吊儿郎当,对谁都薄情寡义翻脸不认账,女朋友众多,从未长久,唯独对着大S,有种奇怪的耐心和温柔。

  他们是同桌。

  你看,我有这么多理由恨她。

  但是我“良知未泯”,所以我有更多的理由,告诉自己,你这是在无理取闹。

  所以我把所有燃着暗火的情绪都摁灭在了道德的海洋里,逼迫自己好好面对她,不敢流露一丝真实的阴霾。

  朋友就这样以奇怪的方式做了下去。

  也有过短暂温馨的瞬间。

  初二下学期的春季运动会,我们一起跑400米,我们两个都是小组倒数,但好歹没有垫底。小S体贴地拉着我们在跑圈散步至心跳平稳,之后我们三个就再也没回到班级方阵去,而是偷偷溜到体育场外的花坛边,坐在树荫下聊天。中途小S又跑去买水,就这么剩下了我和大S。

  沉默中,她突然没头没脑地开口,说:“一起唱歌吧。”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开始哼起来了。是徐怀钰和任贤齐的《水晶》,很老的歌曲,旋律和歌词都很清新甜蜜。大S自己一个人唱对唱,万分认真。她的嗓音和徐怀钰不同,是一种略带清冷的沙哑,所以一首甜蜜到腻人的歌被她唱得很清新,很温柔。

  我大概知道她为什么忽然这么开心。跑400米时,她的同桌溜了出来,站在跑道内的草坪上为她喊加油。

  她唱完就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笑得我心虚不已。我龌龊的心思像是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曝晒得干干净净。我也朝她笑了,说:“唱得真好听。”

  从今天开始,也许能够真的做朋友了吧,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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