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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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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想别人戴着有色眼镜来看我,我受得耻辱已经够多了,我不想枪决之前就已经死上一次!” 随后的三十分钟里,我着重地了解那两个歹徒的体貌特征以及沈凝夏被强暴的始末,企图发掘出一些新的,可以拿到庭上的证据。 沈凝夏的荒唐和愚蠢并非没有道理——三十分钟后,我再次陷入困惑——她没能拿出有效的,可以证明自己被歹徒强暴的证据。那一夜的暴雨过后,现场完全被破坏,脚印分辨不清,血迹也没法验证。歹徒对沈凝夏施暴的地点在巷尾,那里的现场完全被忽略,从未取证。最让我泄气的是,事后沈凝夏被撕烂的衣裤因为沾染了歹徒的体液而被她丢弃,早就无从查寻了。刚刚有了点眉目的线索再次断了。 唯一的证据,是她身上的一处咬伤。当时歹徒兴起狠狠了咬破了她的身体,现在已经结了疤。而那受伤之处再次令沈凝夏陷入不安。 那处咬伤,在她右侧的乳房上。 这份证据,取,还是不取? 取证,难免要进行拍照,化验,分析。那是女子最为私密的器官,届时还要拿到法庭,呈在睽睽众目之下。难保不会被媒介盗用滥用,散播在网络上……这些,沈凝夏能否承受得了?更何况,这证据最多只能算是个旁证——谁能证明这咬痕就是歹徒在案发当夜所为,而不是别人在别的时间所为呢?谁又能从一处陈年旧伤中鉴定出歹徒的身份? 不取,沈凝夏的所言更加没了保障,法官完全可以将她案发当夜的遭遇视为一个凭空捏造的故事。 我将我的顾虑和盘托出,沈凝夏沉默了半晌,最后说:“我知道,你是主张取证的,对不对?” 我点头。 “苏律师,我听你的。”她说。 当夜我向检察院申报了取证。两天之后,我得到了照片和一张A4纸的取证化验结果复印件。沈凝夏右侧乳房的乳晕上下方各有半圈不怎么明显但肉眼足以分辨的疤痕,化验结果简洁明了:系人为咬伤,存在时间大约为25-30个月,其余均是对疤痕形状和深浅的描述,再无有用信息。 之后,我和苑琳飞赴D市,当天走访了案发之前沈茗曾到过的麻将馆。明里暗里地打探了那个雨夜的详细情况,他们所言和沈凝夏交待的内容保持一致。沈茗在赌桌上的人品不错,从未因赌博而与人结仇,谋财害命的可能性不大。更何况歹徒未对沈茗进行搜身。第二天我们重返作案现场,找到了沈茗遇害以及沈凝夏遭遇强暴的准确位置。看门的柴狗和那堆一米高的水泥袋竟然还在!我们模拟了案发过程,对目击者的方位和视野进行了分析。虽然没能提取出任何有效证据,至少证实了沈凝夏所言的可信性。马不停蹄赶回无锡的时候,我已经三十多个小时没沾枕头了。 此刻,叶欢格正在我下榻的旅馆里,对着梳妆台,画一个在《瑞丽》上看见的比透明状还透明的妆。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有女孩无聊到花上两个小时画这样一个根本就看不出来的妆。叶欢格哼哼一笑:“本小姐天生丽质,用得着大张旗鼓把自己画的烟熏火燎吗?化妆对于本小姐来讲,只是一种姿态罢了。本小姐不用Dior和瞎闹(chanel)仍旧风华绝代,本小姐用黄瓜敷脸也一样冰肤雪肌!本小姐追求生态自然美,本小姐拒绝硅胶钢圈和美乳贴!试问敢和本小姐一样穿真空装上街的女人有几个?” 我本来困得要死不想应战,可是被最后那句话刺激得喉咙和巴掌同时发痒。 叶欢格那句“不带美乳贴穿真空装上街”绝对可以误导一群不明真相的大众。就像一个海龟在若干土鳖面前侃侃而谈关于那个南太平洋中部有着天堂岛美誉的著名岛国——瑙鲁一样。不知情的人会因“岛国”二字而误以为此处幅员辽阔,但是,学过地理的人都知道,那不过是个芝麻粒儿大的小岛。 我干咳了两声,回答了叶欢格的问题。 我说:“赵薇就敢。” 叶欢格脸一红:“MD,赵薇不算!” 我一股脑地将当前搜集的材料和笔录抛给她,打算美美地睡上两个小时。不料被叶欢格揪着耳朵拽起:“苏醒!我就这么不受你待见啊?你怎么一见我就犯困呢!” 说实话,我不想让叶欢格飞来飞去的。首先是费用问题,这姑奶奶非头等舱不坐的派头让我有些扛不了。其次我不想让她太辛苦,我蓦然发现自己对这个假小子居然会心生怜惜!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看到这里有人会问,你丫不是看上人家叶欢格了吧? 如果真是那样就好了。我看未删节版的《色戒》时也曾试过把自己想象成王力宏,把汤唯想象成叶欢格,可末了我居然生出了有一种乱伦的感觉。 至于为什么一见她就犯困,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近些天我终日埋头在案卷当中,已经达到昼夜不分的程度。而叶欢格像是一剂镇定药,让我绷紧的神经舒舒服服地松弛下来,只要一想到她在这个房间里,我是那样心旷神怡。某个深夜里我百无聊赖,在纸上胡乱地划着划着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竟然用五种不同的笔体分别写了十多个“叶欢格”。 有点大发。我该怎么解释这满纸的龙飞凤舞的“叶欢格”呢? 后来我就想,亲和力这东西,真是了不得。 我习惯在叶欢格的聒噪声中入睡,所以今天,她一言不发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异样,很快便醒了。擦了擦眼睛,看见她手持资料袋端坐在我的对面,面无半点表情。我就知道,那袋子里的东西已经被她看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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