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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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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温特,和任何人的描述都画不上等号。除了可以蒙蔽陌生人眼睛的外表,他是那样符合着先锋的颓废青年,我相信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将他归类到那群追求时髦却非常浮躁的孩子中去。 事实上,温特与那些玩摇滚的孩子不同。我的笔墨无法形容他的长相——所有的形容词在真正地刻画一个人的时候,都显得苍白而矫情。为了很好地描述出温特的模样,我一度打算学素描,后来也放弃了,无论什么样的大师,他所描绘出来的仅仅是某一个瞬间的定格。我想,让我疯狂爱上的,绝不是静止不动沉默寡言的温特,而是那个仅仅存在于想象中就可以将我完全俘获的那个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孩子。 我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各种灯光下,照射出来的温特的脸。 四周掌声如潮水般汹涌,他却视而不见,只用心地去怒吼和尖叫,直到几乎进入休克的状态——温特似乎是有魔力的,他的声音从口腔中传出,似乎带了一种霸道的诅咒,所有的人都在这狂躁的声音里失去了自我,逐渐俯首称臣。 我之所以不去看他的演唱会,绝不是对他没有信心,相反的,仅仅是想象中的他,已经让我无法抗拒,如果当真陷入在他声音的魔咒中,我恐怕无法存活。 但是有一点必须要说明的是,自从我变成了温特的女朋友,我与方琳多年的感情就戛然止住。 写到这里,你一定会自信地猜测,这一定是一个俗不可耐的故事,两个朋友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爱情,我失去了朋友…… 如果温特不是温特,那么这个故事可以肆意编造下去——我们可以经过一系列冲突,最后终于发现了彼此是真爱。哈,那是多么合乎逻辑。可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温特,所以,这个故事注定不可能合乎逻辑。如果逻辑可以讲得通,温特就不会突然变成带着魔法的重金属乐队主唱,而我也不会在自己最美好的年纪里,成了一名流浪歌手的情人。 其实,事实是这样的。 我不得不责备方琳,如果不是她重复地唠叨和不断地怂恿,我想我是一辈子都不会有勇气去认识温特的——可是仅仅是因为她无休止喷射出来的崇拜感挑起了我的兴趣吗?抑或是我的骨子里有那么一种奇怪的挑战的血液,在我安之若素的外表下,激烈而有序地跳动着的结果? 我也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我并没有别人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和透明。沉默不过是我的一张百战百胜的皮,我相信在这一张皮里,我可以自由自在为所欲为,而不暴露任何玄机,以避免受到道义上的任何谴责。 当然,这张皮,也为我赢得了温特的信任。 那一天夜里,我独自溜达到了红房子附近,按照我计算好的时间,出现在了红房子演出后散场的一群歌手们的视线中。 虽然我从来没有看过温特的演出,但是我通过各种渠道得到了温特那个乐队通常演出的时间、地点和他乐队里的几个死党的档案和资料。 若想接近一个人,了解他的细节越多,越能够轻松地接近他。 我就这么面无表情地与这帮装扮怪异的男生们擦肩而过,眼神偷偷射过去的时候,几乎一眼就将温特从那群疯子般的人群中瞅了出来。当然,这一切绝对不动声色。我想如果他们对我的擦肩而过表示漠视的话,那么我将改变战术,另寻认识温特的办法。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当我忐忑不安地经过,并且做好了无数回应打算的时候,他们仿佛没有看到我似的,任凭彼此擦过。 我停住了脚步,那一群男生呼啸而过,似乎音乐的力量在他们的身体里凝结了一种神圣的庄重感,以至于散场的当口,他们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卑微。 温特的身体在这一群人当中最突出,他高,挺拔,虽然表情也如其他人一样充满着不屑一顾的傲慢,但是眼神中不小心偷跑出来的单纯骗不过我。 我曾有过暗恋一个人多年的经验,所以暗中从细节上观察一个人,成了我的一项特殊本领。 虽然温特与我暗恋过的那个男人毫无相似之处,我还是在这迎面的一场相逢中,爱上了他。 爱一个人,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也许我天生就情腺发达,一见钟情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几乎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的事。 我爱温特是没有道理的,也许仅仅是一个瞬间的误读,抑或是无数个瞬间的盘算。 那天晚上,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拖着我的小提琴,游魂似的去拉扯,而是沉默地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过分明亮的月光。 方琳的脸上贴着白色面膜,魔鬼一样蹦跳着来到了我的寝室,看到我在,一下子露出了热情的笑脸。 “今天没去练琴吗,橘子?” “没有,有点不舒服。”我为自己遭遇冷落的郁郁寡欢找了一个可耻的借口,但是这借口足以欺瞒单纯的方琳。 果然,方琳听了我的话,惊讶得一把扯下了面膜,脸上还沾着一些遗漏的营养水,滴滴答答地洒在她的身上。她急切地关怀道:“怎么了,橘子?你不会是感冒了吧?我觉得你的脸色很差。你吃药了吗?你要多喝点儿水。” 这些关切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是关注的重点,我突然非常想从方琳那里得到关于温特的更多更多的评价和一些具体的事宜,当他只作为一个名字存在于方琳口中的时候,我只有想去破坏这个神话的冲动。可是当我真正地见到了这个名字落实在了某一个具体的人身上,便一下子掉了进去。 这种感觉莫名其妙,我不想跟别人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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