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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她暂时不要见到这个人。

  她很少走出教室,生怕一不小心就遇见了。期中考试一结束,她就开始疯狂地学习,把书桌收拾得整洁有序,书包挂在椅子背后,书桌里塞满了练习册,桌面上只有一个乌龟笔袋,善良无辜的眼睛亮亮的,看着她沉默地做题,刘海儿被她拨上去又垂下来,一遍又一遍。

  高一的洛枳,在别人的眼里是一个一天说不过五句话的女生,如果要形容,只有四个字:简单干净。简单干净的衣服,简单干净的马尾辫,简单干净的表情,简单干净的语气。

  一片空白。

  然而,她的疯狂努力并不是出于和偶像剧中的现代灰姑娘一样的动机,为了和家世显赫的男主角平等相待而努力闭关修炼,一个月后一出场就艳惊四座……她还没有见过他,谈不上爱慕。

  其实说到底,她是胆怯的。

  那个美好的小男孩,一直是大方友好的,她清楚这一点。尽管漫长的时间里她追逐着这一点儿幻象,把他当成假想敌,用不平、愤恨来驱赶着自己,但仍然没有忘记那个无辜纯良的笑容。她把自己包裹在浓浓的恨意里面,因为仇恨比宽恕和爱要来得轻松直接,给她提供活下去的源源不断的动力,每天早晨醒来,都有重要的使命感。

  然而终于雄赳赳气昂昂地考进了振华,跟这个人走在同一所校园里,每天都有遇见的可能,她竟然有种荒唐的近乡情怯的感觉。何况,这个人的名字风风光光地一出场,就把她这么多年自以为是的努力和骄傲贬得一钱不值。

  很简单,她怕了。

  她不是没有幻想的人。有的时候就是执着于某种场景和感觉,念念不忘。

  所以她绝不会特意去探寻和遇见,她只是期盼,上天能再给她一个和五岁的时候一样美丽的并非人为的际遇。比如,某天在隔壁班,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时候,爆发出一阵惊呼——快来看哪盛淮南,这次考试这个女生的分数比你高,你认识她吗?她是二班的。

  然后在走廊里面,别人就会指着她说就是她,洛枳。她回头的时候,在一群男孩子中看见盛淮南,和她认识他的时候一样干净好看的盛淮南。她会朝他笑笑,用她最好看、最骄傲也最平静的笑容,然后转身回到班里面,把一颗心彻底地按到水底下去。算是一个告别,了结了一切。

  这样的幻想比偶像剧桥段还要白痴,自己想想都羞耻,却的确是埋在她心底最炽烈的愿望。

  人总是需要一些仪式的,仪式给人庄重感和宿命感,给人信心。

  开始和结束同样要庄重而完美。

  可是老天不会给她任何希望。

  期中考试后的第三个星期,她就遇到了他。

  §第四十四章 情深说话未曾讲

  12月4日。

  天气已经很冷了。她穿得很多,像只要过冬的熊。站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遇见了在隔壁班的一个小学同学。

  同学说:“你等什么车?”

  她说:“122路。”

  同学刚要开口说什么,身子却扭过去盯着她的背后。她顺势回头,耳朵边已经传来了同学小声的尖叫:“天,盛淮南。”

  其实她想赶紧扭头不要看的,为了她心里念念不忘的“初次遇见”。可是,那个人太显眼,她甫一转身,就不可能看不到他。

  一个穿着白色运动外套、背着黑色nike书包的背影,高大清爽,落日余晖淡淡晕染着他的左半身,右半身留在阴影中,好看得就像、就像……她发现自己的万能类比法失去了效用。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她希望那天阴天。无论是五岁还是十六岁,阳光都帮着他蛊惑人心。

  然后,他转过身来看站牌。

  他长大了,小时候清秀的眉眼更加舒展精致,长得那么好看,恰好和她的幻想一模一样——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事情吗?

  “他怎么今天来坐公交车呢?平时都是他家司机来接他的。天气冷了,他们也很少出来打篮球,都没机会见到,今天真是赚了。”

  她微笑地听着同学说,一边长久地注视着他。

  三个男生、两个女生走过来,其中一个男孩狠狠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他们说笑,偶尔一起动手整人。两个女孩子都不跟盛淮南讲话,只和另外的男生斗嘴,然而眼神都在不经意间挂在他身上。

  洛枳忽然想起那张表格上他的名字,站在远离大家的地方,骄傲而孤单。

  其实他看起来并不是的。/至少,是受大家欢迎的,会在篮球比赛后被抛到空中的,会被很多人围住的好脾气、好人缘的少年。然而他眼睛中永远保持的那点儿寂寞和疏远,似乎并不是她的错觉和想象。

  收破烂的老头儿骑着三轮车经过,他几步追上去,把掉下来的一摞报纸放回车上,然后打算继续回到人群中聊天。结果没走两步,报纸又掉下来了。周围几乎没人动,他又跑起来追上车把报纸放上去,然而车身因为坑洼不平的路而颠簸了一下,报纸再次掉下来,细细的塑料绳支撑不住,几乎马上就要散架了。

  眼前的场景逗得洛枳几乎要笑出来了。懊恼的盛淮南锲而不舍,像个小学生一样气鼓鼓地抱起摇摇欲坠的一大摞废报纸,狠狠地扔到车上——老头儿感觉到了震动,回头看了一眼,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后,沙哑含混地说了一句:谢谢你啊小伙子。

  他的白色运动外套沾上了不少灰,听到老头儿的道谢有点儿不好意思,挠挠后脑勺儿,笑了,眼睛弯得像月牙儿一样,和小时候一样,也和洛枳一样,反而显得比刚刚和那些同学在一起的时候要真诚快乐许多。

  洛枳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儿慌乱,耳朵发烧,错开一步往同学身后一躲。没人注意到她的异样。

  为什么他不是一个傲慢自私、令人生厌的阔少爷?或者说,他为什么不是丑丑的、邋遢的样子?

  那样事情会简单很多。

  他坐另一路公交车先走了,洛枳继续和同学不咸不淡地随意聊着,空虚的闲谈掩盖了心底深深的失落。

  他的耀眼和美好,让她在122路停下的时候从车门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十一年孜孜不倦,原来那么可笑。她单方面地羡慕,单方面地忌妒,单方面地挑战,单方面地铭记。多么卑微。

  车门向两侧打开,正好把洛枳的镜像从正中剖成两半。

  高一四次大考,盛淮南每一次都把学年第二名甩出很远。

  而洛枳高一时得到的最好成绩就是学年第四名,虽然在一千多人的高手如云的年级里也算很值得骄傲了,但她只是收起了成绩单,在学习的时候也不再憋着一口气。

  郑文瑞曾经问她,凭什么放弃,凭什么要甘心。

  洛枳那个时候就懂得,没有凭什么,只是不得不。要把日子过下去,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要把日子过好,就要在接受的同时,把这份无奈的“不得不”美化成自己主动而明智的选择,把被逼无奈的妥协幻化成人生大智慧,并且首先让自己深信不疑。

  他永远不会知道,她在高一泯灭了所有恨意,沉默地接受了这份失败。

  那年的夏天,她填了学文科的志愿表。

  仿佛一种逃避。和田径运动员比赛唱歌,和歌手比赛跑步,她只是选择一种让自己不要那么难过的道路。

  然而今天回头看,她是庆幸的。幸亏他比自己强大那么多,幸亏他在自己前方走,留下背影让她不甘地追逐,否则,她可能会在赢得一个粗鄙的胜利后失去航标,失去所有的期盼和乐趣。

  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每天都在想这个人。自从有了一张确切的脸,她的感情就在自己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悄悄转化,转化到让她惊慌的地步。

  她,喜欢上他了。

  看到他会紧张,过后会傻笑。他参加数学联赛得奖,她跟着高兴;他们班在篮球联赛中陷入苦战,他屡屡突破受阻,她跟着心焦。她是个最最普通的女孩子,用最最普通的方式喜欢上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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