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青春校园 > 关关雎鸠 | 上页 下页


  运水车向我们这里开来了,我竭力运用我的1.5的眼睛搜索那几个押车的女生干部。此时我的岗位,就相当于前沿炮兵观察哨,一旦确立有价值的目标,就可以呼叫后方炮兵进行准确的集火射击。终于看清楚了,今天押车的三个女生,一个比较肥胖,一个比较瘦小,而另一个则身材苗条,皮肤白皙,明眸皓齿,顾盼生辉。她确实就是五天以前来过的那位美女!

  美女的出现极大地鼓舞了色狼们的热情。在我们宿舍所有人中最起劲的是老六金子光和老四诗人王韶。金子光为了接近美女,一连喝了四杯水,顺便在美女身边往返了四个来回。回来以后嘴巴咂吧咂吧地响:“格老子,小妹娃儿皮肤那个嫩哟,挤得出水一样!”王韶对金子光这种急色的模样十分不屑,他只要了一杯水,却捧着杯子在水车边上慢慢晃悠了半天,深度眼镜片后面的那双充满智慧充满诗性的眼睛始终在美女身上打转。我们问他为什么不上去搭讪,他说美是应该在一定的距离上欣赏,才有味道的。靠得太近了就不美了。

  金子光在同学见面会上介绍自己的时候说:“我叫金子光,是金子,总会发光!”但是没出一个星期,由于在南方方言中谐音的关系,这句话就被我们传为“是精子,总会发光”了,金子光也就理所当然得获得了“精子”的外号。金子光对这个结果丝毫也不感到意外,他边苦笑边摇头,骂了几句“先人板板”,然后说,他在中学的时候就是这个外号,看来这辈子是躲不过它了。他这样说的时候,似乎对他那个当小学老师的父亲颇有一点儿怨怼之情,老爷子在给他起名字的时候实在是太漫不经心了。不过,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发现这个外号并没有冤枉金子光,他的荷尔蒙的确分泌得比常人要多出许多。他常常对刚刚认识不久的女生发动进攻,虽然这些攻势往往进行得并不成功。

  而王韶在我们见面的第一天就向我们公开了他与诗歌长达十年的恋情,并在卧谈会上即床朗诵了一首他自己创作的《冬季》。他朗诵得声情并茂,忧郁缠绵,可惜他的广东普通话大大地拖了后腿,以至于我们无人能够听明白而且耳朵很受伤害。大家忍无可忍,终于强烈要求他干脆就用纯粹的广东话重新再念一遍。虽然我们最终也没能够听清楚他那首最得意的《冬季》到底写了些什么东西,但是却都对他朗诵时的表演印象深刻。

  他颧骨突出,骨骼粗壮,本来应该是一个威猛的黄飞鸿式的卖狗皮膏药的广东武师形象,可惜他却偏偏柔情似水,眼神哀怨,语音轻缓,时常带着气声,脑袋随着感情的波动向前伸出,微微地左右摇晃,摇晃着,摇晃着,摇晃着,眼神也越来越迷朦。最后到了紧要处,他光着膀子把手向天空一伸,好像一个即将溺毙的人去抓救命稻草一般,胳膊上青筋暴起,“唉————~~~~~~~~~~~~~”一声凄美而幽长的叹息,然后那只手无力地缓缓垂下,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彩虹,终于下挂在床沿,配上他那欲仙欲死的表情,令我立刻就想起了西方名画《马拉之死》,不禁毛骨悚然。

  王韶的朗诵惊得大家十秒钟没有说话。等我们恢复思考能力以后一致认为,王韶不应该叫王韶,应该叫王骚。他的诗歌表演实在是太骚情了,严重污染了我们纯洁幼小的心灵,为此我们要求王骚以后在朗诵诗歌之前一定要事先和大家打好招呼,让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免遭无妄之灾。王骚对自己的倾情朗诵得到这个评价非常震惊,并对自己居然堕落到这样一个完全没有诗歌细胞的低俗寝室而痛心不已。

  那位神秘的送水美女,在以后的几天内再也没有出现。大家都开始思念起她来了。我和众多暗恋着她的男生一样,仅仅是抱着幻想的态度思念着她而已,并没有想到自己会真的有机会和她有实质性的接触和交往。但是好运突然就降临了。

  我们全班打算举行一次篝火晚会,日子就定在军训结束的次日。到了这天,我们一伙男生吃完晚饭,就一起去打柴。我们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罗盘山下。这个山并不太高,却是古木参差,气象森森。往山里走,不用走太深,就可以找到许多的枯木朽枝。我带着大家到了我事先就看好的地方,一通乱捡。我飞起一脚,把一棵早已枯死的树干踹倒。这截枯树成了我们当晚最核心的燃料。很快,我们十多个大小伙子就每人拖着一捆干柴下山了。

  我们把柴拖到了前一段时间搞训练的沙地上。大家看着累积如山的柴禾,都说,今天我们捡的柴是不是太多了?够烧好几天的了。金子光说:“没关系,我们就把火烧大一点呗!”他兴奋地搓了搓手,又说:“这可真是干柴烈火啊!”

  晚会开始了。节目一个接着一个。女主持人凌雨霏是我们的班花,也是中文系的系花。我们91级入学才一个月,凌雨霏的名声就全系皆知了。虽然高年级和同年级的那些衣冠禽兽们频频献媚,但是凌美人丝毫不为所动。与她的美貌同样著名的是她的冷漠。崇拜她的人在背后叫她“冰川天女”,怀着酸葡萄心理的人则说她是性冷淡。她确实配得上“冷艳”二字,即使是当主持人,也没有能够让她升高多少温度。她上得场来,冰冷的脸上只是若有若无地裂出了一丝笑容,宣布:“下一个节目,由我班著名诗人王韶为大家朗诵一首诗!”

  诗人王骚一脸忧郁地缓步踱到场中,抬头吸气,眼望着月亮,朗诵了一首广东新诗。我们宿舍的人对他独特的朗诵方式早已习以为常,但是别的同学都是一头雾水,费力地去分辨他的发音,努力地要从中间获取一些词语信息。本来广东话就比较难懂,而王骚本人的吐词又不太清晰,更加使人如堕云雾中。听他诵诗就和听印第安部落酋长祭神差不多。不过,王骚创作的新诗,和大多数新诗作品一样,本来就是让人懂不了的,所以能不能听清楚他的话,区别其实并不大。最重要的是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那种激情,这才是属于诗歌的最本质的东西。而王骚陶醉而动情的模样,无疑让大家都真切感到了诗歌的独特魅力。

  王骚刚刚下得场来,对面坐着的一个胖胖的女生——名叫张群英的——就跑了过来,坐在王骚边上,问:“同学,我没记清楚你的名字,你到底叫什么啊?”诗人王骚觉得自己很失败,就把自己的名字又说了一遍。张群英说:“你刚才朗诵的诗歌,我虽然听不清楚,但是很有激情啊!我也喜欢诗歌。来,我们一起谈谈诗歌吧!”王骚于是转怒为喜,就和张群英聊了起来。我们在旁边都暗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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