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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第三章 丁厌的格林童话

  1.

  夏天来势汹汹,树上的槐花一夜之间仿佛全部被烤化了,变成了雨,砸在脸上,还有些疼,孙妈妈继续以势不可挡的趋势胖下去,似乎她吃的每一口东西,喝的每一滴水,都变成了身上的肥肉,她脸上的悲伤逐渐散去,她又开始笑了,她笑的时候很难看,脸上的肉被笑容攒成了一块大肉丸子。我渐渐不喜欢买水果糖了,相对于水果糖来说,我更喜欢一毛钱一根的红豆冰棍,对此我感到很内疚,我答应过孙笑笑会一直买水果糖的,可是这个诺言,抵挡不住冰凉香甜的冰棍的诱惑,于是,每次吃冰棍,我都会觉得忐忑不安。

  陈豪天这个老家活没有丝毫的长进,依旧每天喝酒,只不过把二锅头换成了啤酒,每到晚上,他就吹着电风扇,打开一瓶啤酒就着的老香椿叶子,边喝边看那个年轻的女人,偶尔兴致来临,还会举起杯子,对着照片说两句祝福的话。

  而我也发现了鸡血的另外一种吃法,就是把鸡血冻成冰块,含在嘴里,味道可以和红豆冰棍相媲美。

  镇上依旧没有找到合适的幼儿园老师,于是小孩子们就三五成群,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而我依然是小镇最孤独最令人讨厌的小孩,在太阳失去了霸气的午后,我喜欢全身涂满花露水,兜里再放一瓣生蒜,倒挂在树上看书。因为花露水不足以抵挡我的同类——蚊子的叮咬,这个时候,我就轻轻咬一口蒜,然后把蒜汁涂在被咬的地方,止痒的效果很不错。

  书是陈豪天上次出远门带回来的,很厚,封面写着《格林童话全集》,书里的每一个字都标注着拼音。为此我有点感激郝老师,虽然她是个很坏的吸血鬼,但是她教会了我汉语拼音,这令我能读懂书里的每一个故事。

  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白雪公主》,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联想到了冯小如,冯小如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小嘴很红,当她拿着小米喂鸡的时候,特别像白雪公主,那些鸡就是七个小矮人,“矮”的拼音是“爱”,故事里的小矮人都很爱白雪公主,冯小如家的鸡也很爱冯小如,尤其是那只大公鸡,简直是冯小如的护花使者。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让我忍受不了的是,冯小如和白雪公主一样,有一个很爱她的爸爸和很漂亮的后妈妈,这些都和白雪公主一模一样,因此我坚信总有一天,会有一个骑着白马的王子来到十里镇,把冯小如娶走,从此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那个白马王子和孙笑笑一模一样,对此我很嫉妒。

  我觉得十里镇只能有一个白雪公主,那就是我,而不是冯小如。

  其实我原本是很同情冯小如的,因为我觉得她有了后妈妈以后,爸爸就不会再爱她,后妈妈也会欺负她,像白雪公主里的后妈妈一样,或者像灰姑娘里的后妈妈一样,或者像格林童话里的其他后妈妈一样,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冯小如的后妈妈对她很好,她的爸爸也没有因为新妈妈的到来而不疼爱她。镇里人说,后妈妈为了冯小如已经决定不再要小孩,因此也不会像“小白菜”里唱的那样,只给冯小如喝面汤,总而言之,冯小如的后妈妈到来之后,冯小如不但没有变得不幸,反而比以前还要幸福。

  冯小如对我说:“丁厌,你真可怜,我会对你好的。”

  我很讨厌她这么说,我喜欢比我可怜的人,讨厌可怜我的人。

  这个我早就说过。

  2

  第一次去冯小如家,是在冯小如的爸爸刚刚从外地回来的时候,那个时候冯小如的后妈妈还没有来,据说是要选定什么日子才来。

  冯叔叔一回来,冯小如就把我在幼儿园跟她换被褥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对冯小如说,要和丁厌做好朋友,因为丁厌是个好小孩,而且陈医生也是好人,所以他很真诚地邀请我去他家玩。

  真是伤脑筋,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去他家玩,首先我很讨厌他家的大公鸡,然后呢,我对冯叔叔对我的评价也没有兴趣,只是冯小如恳求了我半天,我心地善良,才勉强答应了她,在去冯小如家的前一天晚上,我还为此困扰得不得了,几乎一晚上都没有睡着。

  陈豪天那个老家伙似乎很高兴我不在家烦着他,在去之前,还递给我一瓶药,说是送给冯叔叔的,补充维生素的,为了感谢冯叔叔邀请我。

  看看吧,我就知道陈豪天很讨厌我,人家一邀请我离开他,他就感激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在看过一些格林童话以后,我发现那里面大部分主角都有仆人,于是我第一时间就把小黑纳为我的仆人,要求它忠诚于我,当然,在此之前,小黑对我也很忠诚,只不过是看了故事以后,我才觉得应该给它一个名分。

  刚到冯小如家的时候,大公鸡和我的仆人小黑自然少不了一番恶斗,两只大鸟都弩着羽毛,虎视眈眈,当然,大公鸡并不是小黑的对手,毕竟它飞不高。

  冯叔叔虽然不像陈豪天那么高大英武,不过他也不像陈豪天那样总是板着脸,他很喜欢笑,他笑起来有点像孙笑笑,也有点像爷爷,总之很温暖,就像阳光一样。他也不骂我,不但不骂我,还不停地夸奖我,夸奖我与众不同,善良可爱有学问,因为我能看懂格林童话,冯小如却看不懂,他还说让我经常和冯小如玩,给她讲格林童话。

  其实我并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我的学问,不过看在冯叔叔请我吃鸡蛋糕的分上,还是十分不情愿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看在冯叔叔的面子上,我就经常去冯小如家找她玩,有时候我给她讲格林童话,专门挑着凶恶的后妈妈的故事讲,有时候我们也玩过家家的游戏,或者把用自行车轮胎做成的皮筋绑在树上,我们比赛跳皮筋,而小黑和大公鸡似乎也打成了朋友,两只大鸟有时候还一起商量怎么抓黄鼠狼。

  而我始终不喜欢冯小如。

  冯小如的后妈妈来了以后,我就更加不喜欢她了,我不明白,老天为什么如此不公平,冯小如那么笨,她既不会讲格林童话,跳皮筋也没我跳得好,为什么她就那么幸福,为什么她就有那么好的爸爸以及那么好的后妈妈。

  不过,我也怀疑冯小如后妈妈的好是伪装的,她很喜欢给冯小如梳头,用木质的梳子,先把冯小如乌黑的头发从中间分开一条线,继而顺着线,把头发仔细地分成两半,于是冯小如的脑袋也被那条中分线分成了两半,那条中分线比冯小如的脸上的皮肤还要白。我怀疑那个梳子是白雪公主里的毒梳子,总有一天冯小如会中毒而死。或者,总有一天,冯小如的后妈妈会顺着那条中分线把她分成两半,然后吃掉她的心和肝。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3

  夏天的一切都懒洋洋的,连那些槐树也变得懒了,晃都不晃一下,那些树也是很贱的树,天气冷的时候故意晃来晃去,制造出许多冷风,天热了,却怎么也不肯造风了,偶尔晃一下,生产出丝丝凉意,却只是那么一会,凉意过去以后,就会觉得这天气更加热了,还不如没有那风呢!

  那年夏天发生了很多很多值得记录的事情。

  首先是镇里所有的小孩都通过“恐龙特急克塞号”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恐龙这种动物,每到晚上,镇里就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小孩都守在电视前,看“克塞前来拜访”。

  而我也借此与镇里的一些小孩打成了一片,因为我发明了一种游戏。

  就是一部分小孩扮演格德米斯,另外一部分小孩扮演克塞,两班人马轮流追杀,当克塞们说:“人间大炮一级准备!人间大炮二级准备!人间大炮三级准备!人间大炮,发射!”的时候,游戏就开始了,当克塞们说:“时间停止!”的时候,格德米斯们就得原地不动。这个游戏得到了镇里小孩们的一致欢迎,那个时候整个小镇都充满了人间大炮的火药味儿。

  但是,当杨信站在墙头上扮演克塞发射人间大炮骨折以后,这个游戏就被大人们禁止了。紧接着,镇里又失踪了一个小孩,大人们传言很可能拐卖小孩的坏人进了小镇,只要拍拍小孩的头,或者给小孩吃一块放了迷药的冰糖,小孩就会乖乖地跟他们走,他们拐走了小孩以后,就把小孩的心肝肺挖出来卖掉,据说有些小孩的心肝肺很值钱。因此不但人间大炮的游戏被禁止了,连小孩们出去玩都受到了限制。

  夏天一下子变得像树上的知了一样无聊了。

  说起拐卖小孩的事情,我倒是想起了一个人,就是园长。园长在幼儿园撤销以后,就变得很憔悴了,像童话里的巫师一样,脸色灰暗灰暗的,他每天早晨都会把幼儿园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幼儿园附近的那一条街也扫得很干净,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就在镇里四处游荡捡垃圾,遇到小孩,也不管认识不认识,就颤悠悠地从兜里摸出一个油腻腻的塑料袋,从塑料袋里挤出一块冰糖,送给人家吃。虽然他在幼儿园开着的时候,就喜欢做这种事,但那个时候园长还是园长,给幼儿园小孩冰糖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他现在不是园长了,却为什么还是给呢?而且也不管认识不认识,这实在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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