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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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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 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1】 神差鬼使的,我没有出去,而是掀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 卓月端着茶杯四处打量着屋子的装修,从厨房到卫生间再到客厅外的小花园,兴高采烈地转了一圈,正要来打开卧室的门,叶榛甩着手上的水从厨房里出来,“月姐,卧室就算了吧,我家那位就是个祖宗,不喜欢别人乱翻她的东西,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放火烧山了。” 卓月的手跟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满面都是尴尬之色,不过她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很快便用笑容遮掩过去,“果果已经搬过来了吗?我以为她还在跟你生气……她还跟个小女孩儿一样,每回见我都很有敌意的样子,她就那么怕我把你从她那里抢回来……” 有时候叶榛比我还没心没肺,笑容跟糯米一样软软的,周身像镶嵌了毛茸茸的光源。 “怎么会。她就是那样,没什么坏心眼的,月姐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就让着她点。”叶榛说着就去翻水果,“火龙果怎么样?还是中间剖开一人一半?” 卓月继续笑,答非所问,“……怎么不会?你就这么不自信啊?” “啊?”叶榛傻傻的,想了一下又大笑,“月姐你别再开我的玩笑啦,就算我有那心,你是那吃回头草的人吗?……我去拿勺子啊。” 从我的方向看过去,卓月盯着叶榛在厨房里的背影,眼神里都是浓浓的眷恋和爱意。也只有叶榛这傻蛋才会觉得他们之间只剩下纯洁的姐弟感情。我趴在窗户上翻了一会儿白眼,不知道该不该出去。 叶榛拿了勺子回来,俩人在那里和和美美地吃水果。我心里嫉妒得不行,一边想着叶榛为什么要把她带到家里来,一边讽刺卓月的口味,什么火龙果,不就是白萝卜里长了黑芝麻? “上次的事果果没生气吧?” “上次的事?” 叶榛很茫然,明显没听懂她在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就是你们去救灾,你抱着我跳车,后来又不要命地去找我,结果掉在雪坑里差点窒息……她那天早上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打,不是生气了是怎样?”卓月貌似不经意地说,“真的不用我解释?” 叶榛把萝卜加黑芝麻往嘴巴里一塞,神采飞扬的,“解释什么?你看她有时候跟我吹胡子瞪眼跟头小豹子似的,其实心里根本不舍得跟我生气。姐姐你多虑了。” “你现在倒是挺喜欢她的啊?”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叶榛仰天长叹,“就这么栽了。” 我相信我的直觉,虽然除了在我的绝对领域之外,它很少有准确的时候。不过我确定卓月对叶榛贼心不死。俗话说得好,防火防盗防前女友,至理名言,有空我得去找个书法家写好找个装裱师傅裱起来挂在墙上。 卓月没有再说了,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水果,讨论着B市飞速上涨的房价物价,还有报社年底的尾牙。他们报社的头儿是台湾人,年初做头牙,年底做尾牙,对这个很讲究,也是图个吉利的意思。 俩人聊了大约有半个钟头,我算是看出来了。卓月知道叶榛买了个房子,一直想来看看。今天叶榛家的车送修了,她把叶榛送过来,顺便也看看他的新房。这么一看我可是打翻了醋坛子,三句话两句是在跟他套话。叶榛每句话都跟小飞镖似的嗖嗖地往她的心头肉里扎。于是水果也吃过了,茶也喝了,屋里有床,可妾有情郎没意,她只能走了。 我到厨房里拿水喝,叶榛送她出去很快回来了。 “怎么又光着脚在屋里乱跑?” “我口渴。”我似笑非笑的,“看见我突然出现没吓着你?” “你也太小看你老公的侦查能力了,家里有没有来过人我还不知道?” 叶榛有职业病,而且很严重,负重越野跑惯了的人就喜欢随时随地都把障碍物抱起来。上回去山里的志愿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冻伤,而我的手保护得不错,脚就惨烈了些,如今脚趾还又红又肿痒得钻心。 在他面前我就像个大号真人版的娃娃,他把我抱到床上,又去找了冻疮膏涂在脚趾上揉开。我怔怔地看着他的后颈,修长迷人,身体的比例很好,窄腰长腿看起来十分有活力。 “你的手在摸哪里?”他问我。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在叶榛的毛衣里,在腰部不要钱似的摸来摸去。 “哇,我的手,天啊,有股魔力控制了我的手!我无法控制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救命啊,叶榛你快逃啊,快点啊……” 叶榛停下来,索性做出无力反抗的姿态来,兴致盎然地看着我胡闹。 我兴致勃勃地摸了半天,皮肤真好,腹部的小砖头手感真不错,不知道口感怎样。食肉动物就是这样,心里想着嘴已经咬了下去。口感不错,柔韧有弹性,我舔了舔,皮肤是清新的沐浴露的香味。叶榛闷哼一声,我觉得不对劲,抬头去看他,叶榛也看着我,咬着下唇双目含春脸色绯红。 啊哦,不好玩了。 我迅速地从他身上爬起来,可已经狼化的叶榛“嗷——”一声扑上来,双手被他一只手按住,另一只手在做我刚刚对他做过的事。他一边在我的颈子里乱亲一边虚弱地说:“怎么办,我控制不了我的身体,有股魔力控制了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你快逃……” 哥哥,我想逃你也得先松开啊!报应来得如此之快,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叶榛很热情也很急切,遇见障碍物连撕带扯,耐心已经完全消磨光。作为一个年轻的身体健康有正常需求的男人,他对我已经有了极大的耐心。我着迷地抱着他,我喜欢他这样,我承认我极其好色且垂涎他的身体,我爱惨了他。 “我的小糖果儿……”他吮着我的耳垂,声音喑哑,挠得人心里痒痒的,“好甜……怎么办,我好想吃掉你……” 你已经在吃了,我心里说。 我被甜言蜜语灌得迷迷糊糊的,任他为所欲为,最后当然是被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清晨我被饿醒,睁开眼看见叶榛睡得正香,鼻尖抵着鼻尖,嘴唇再近几厘米就可以接吻,四肢交缠密不可分——像一对连体婴儿。 只是我们这俩巨婴也太大号了些。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睡眼怔忪毫无防备,纯真得一塌糊涂,把我迷得半死。 我想起那回我去部队看他,他的教官连着批给他两天八个小时的假,从晚上八点到凌晨四点,而后正常训练。在招待所里,头一天晚上他很累,倒头就睡,像小孩抱娃娃一样抱着我。第二天晚上他精神虽然不太好,可是身体却本性难移,他显然没忘记两家的家长也坐在一起吃过饭敬过酒的,虽然没大办婚礼,但我已经是他登记结婚的合法妻子。于是他相当尽职地履行了丈夫的义务,履行得我都有点怕他。 我在他嘴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早安!”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脸都有点红,眼神躲闪了一下。现在才知道不好意思是不是有点晚了? 我爬起来去刷牙洗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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