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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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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嘛还彷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 狠狠地泼你冷水。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掠地,无坚不摧……”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 10 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是有点难度。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彷佛见你……床上模样……”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 “痞子,这么巧……” 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 10 点上了线。 “是啊……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付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 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 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 “痞子,你再吹啊……”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哦……”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渣,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脾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啊……”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狗屎由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腰部和臀部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钱会带不够,而被留下来洗碗。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健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 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 “痞子,抗议驳回!” 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路上跟她讨论这些。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 “痞子,肚子饿了吗?” “是啊,那你呢?” “嗯,的确该吃午餐了。痞子……” “那我们是否该……?” “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请你吃饭的意思……”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 中午跟阿泰吃饭,我们聊起了早上和轻舞飞扬的对谈。 “你真是白痴……你干嘛强调你不浪漫?你头壳坏掉?”阿泰劈头就是一顿臭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怎会犯了兵家大忌呢?我……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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