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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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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车宝莉,二十七岁,被一家还算不错的企业正式聘用为社长秘书。现在是她走马上任后的第三个小时! "什么呀?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宝莉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将手里的打印稿扔在了桌上。为了背诵这些内容,宝莉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了。 "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那么帅气的一个家伙居然这样龟毛!这算什么啊?《秘书守则十条》?天啊!真是个神经病!" 宝莉真想把这份稿子直接扔到垃圾桶,可是面对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工作机会,她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背诵。 秘书守则十条: 第一条,社长是公司的主人,主人的话就是法律。 第二条,严守上班和下班时间。上班时要比社长早到,下班时要等社长做完公务后方可离开。 第三条,回答社长问话的时候,一定要用"是"或"不是"等简单明了的词语,绝对不能啰唆。 第四条,接电话的时候应迅速弄清对方的身份和来意,转给社长的电话要首先判断是否有必要。同时,接电话的语气一定要温和亲切。 第五条,要保证社长室的干净整洁,但不可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第六条,禁止浓妆艳抹、禁止穿短裙、禁止蓄留怪异发型,尤其禁止染指甲。 第七条,接到社长的命令,要保证迅速正确地予以完成。 第八条,工作时间内,严禁无故离开座位。如无特殊情况,在社长传呼时不在座位者,社长可以认定他已经递交辞呈。 第九条,未经社长同意,严禁其他人进入社长室。 第十条,作为"社长的秘书",没有义务履行公司其他人员的要求,一定要以社长的指示为最高命令! "天啊!怎么会有这样的公司!居然还要背这种该死的秘书守则!什么?行动要迅速正确?我又不是餐馆的送餐员!真是个变态鬼!" 就在这个时间,一直在紧皱眉头不停抱怨的宝莉突然间露出了神秘的微笑,哈哈!最后一条还差不多!作为'社长的秘书',没有义务履行公司其他人员的要求!那这样看来,除了社长以外,我就是公司里的最高领导啦? 哎!这个奇怪的社长,难道想用这些条条框框难住我吗?哈哈!我车宝莉坚强有韧性,绝对不会因此而退缩的! 宝莉悠哉悠哉地靠到了椅子上,开始回忆三个小时之前的面试情景。 话说宝莉当时愣愣地看向了帅气的社长,一时感觉到难以逃避的窒息。通过宝莉花痴般的表情,我们可以判断,她已经把胜熙的忠告忘得一干二净。宝莉心想,又不是要和社长厮守终身,只是一起工作而已。性格怪癖又有何妨?只要看起来赏心悦目就OK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难道是公司的职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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