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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莎正在玩泡泡堂,敲空格键的时候就像敲一只死狗,噼里啪啦的声音响彻整个网吧。

  地上扔了一堆烟头,她嘴里还叼着一根,只是叼着,不吸,不知道为什么。

  等她那根烟慢慢燃尽,扔掉的时候,我终于鼓起勇气说:“莎。”

  “嗯?”

  她气若游丝地应了一声。

  “能告诉我,毛毛虫,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她按键盘的手突然停止。

  时间仿佛停滞了下来,只有屏幕上不断闪现的画面还在提醒我,这世界没有死。

  隔了半响,莎站起来,去主机那边拿了瓶可乐,坐在了网吧门口的门槛上。

  雪已经停了,夕阳也快要落下山去了,温顺的阳光铺满整个大地。

  莎的身上,也被镀了一层金色,她坐在那里,把头深深地埋进膝盖,像一个无家可归、已经饿了三天的可怜兮兮的孩子。

  我也走过去,坐在门槛的另一边,享受温暖的阳光。

  周围仍是一片白茫茫的雪,想必是阳光的温度还不足以使这些下了一夜的雪融化。

  但这阳光却很温暖,暖得像在撩人的心。

  我在等着这雪融化,也在等着莎开口。

  许久许久,莎的声音终于从空气那边传了过来:“我不说,可以吗?”

  我茫然地点了点头,抓了一把雪,扔向远处。

  “她不说,我来说。”身后有一个声音响起。

  我扭头一看,不知道张青什么时候已经睡醒了,站在我身后,阳光照在他身上,像一个发光的巨人。

  莎站起来说:“哥……”

  张青摆了摆手:“我没事。”

  然后他又看向我:“你一定很好奇吧?”

  我点了点头。

  “那就听故事吧。”

  “嗯。”

  “哥……”莎再一次叫道。

  “妹妹,我们没有必要遮掩,不是吗?石涛有知道整个事情经过的权利。”

  莎不再说话,神情恍惚地跌坐在地上,看着西边快要沉下去的夕阳。

  三年前……

  是个春天吧……

  张青浑厚的声音在寂静的雪地里显得有些突兀。

  漫天飘飞着洁白的绒毛,非常讨厌,老是黏在我头发和衣服上,我恨不得把它们全撕扯下来,踩在地上狠狠地跺。

  我和妹妹打架回来的时候,从两个混混手上救了一个小女孩儿。

  这小女孩儿,就是虫。

  张青讲到这里的时候看了看我,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仿佛在说:“明白了。”

  她当时已经坐在了地上,我走过去。

  我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她不带任何表情,冷冷地说:毛毛虫。

  毛毛虫?

  是的,毛毛虫。

  很简短的对话之后,我发现,我爱上她了。

  张青摇了摇头,很痛苦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想宠她,想宠她一辈子。”

  他抬起头:“你能想象吗?那个时候我已经二十四岁了,我爱上了一个比我小十岁的女生。”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又开始讲。

  或许,更多的是怜爱,我对那些从小就被人欺负的孩子,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异样情愫。

  她似乎生了一双天生勾人魂魄的眼睛,我盯着她,久久不放。

  妹妹拉着她的手,叫她去我家换一身衣服,然后扭过头来向我征求意见。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我怎么会拒绝呢?

  我想起我的小时候。

  从小,我家里就很穷,我的父母根本就没有能力养我和妹妹。他们病恹恹的身体,只能使这个家更是雪上加霜。

  我承认我是个不孝的孩子,我巴不得他们早点死。

  我为了养妹妹,想尽各种办法,可是,我这么小的年纪,能干什么?

  只能去偷自行车,跟着一帮小混混,好几次被人逮住了围在小巷子里打。

  妹妹心疼我,背着我也去偷车,结果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那个可恶的警察局长,当街扇我妹妹耳光,我气不过,从家拎了把猎枪,朝他的腿崩了过去……由于我年纪小,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但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明白,权力和金钱,是多么重要。

  后来,我的父母去世了,我清楚地记得那年,我十九岁,开始混黑道,因为已经有了一些基础,和那些小混混们都比较熟悉,凭着我的智慧和拳头,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帮会,快速发展起来……想着过去的一切,再看着眼前的所有,车、房子,全部都是我赚来的!凭着我的智慧和拳头!

  张青叹了口气:“扯远了。”

  毛毛虫在我家里,换上莎的衣服,开心地在屋子里跑来跑去。

  那个时候,她才十四岁吧。

  十四岁,还算童年吧……

  我竟然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

  张青的眼神变得悲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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