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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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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四十八小时的快节奏生活,让我有点措手不及,身心俱疲了。 过惯了闲散生活的我,突然被卷进这两个痞子姐妹的生活之中,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虽然说我自己本身带有点痞气,却从来没有想过会进入到她们的生活圈子之中。 好歹我也是读过几本圣贤书的人,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向来嗤之以鼻,除了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还会做些什么?像这种垃圾,迟早应该灭绝! 记得以前,我在大街上看见这帮人时,总会暗地里冲他们露出鄙夷的神情,还顺手做个中指上翘的动作——当然,只是暗地里。 可是,虫昨天的一句“咱们”已经毫不犹豫地把我拉进了这个“垃圾”圈子之中。 这代表着,我今后在街上溜达,同样会有人对我露出鄙夷的神情……还带个中指。 我仔细回忆着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我没有和莎搭讪的话…… 莎…… 不知道莎现在怎么样了? 我抬头看着蓝天,有一朵云的形状似乎变成了莎的样子,正在天空冲着我笑。 不知道拘留七天,可不可以去探监? 不是监狱吧…… 哎,我对这一切,丝毫不熟悉,得找个人带我去。 我转头看了看虫,算了吧,看她昨天的反应,就知道求她不如求己。 或者小波可以,他生活阅历也挺丰富的,据说也进过好几次局子。 他讨厌的是虫,不知道对莎的印象如何?莎是虫的姐,他应该会一视同仁吧…… 不管了,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都一定要让他带我去看莎。 再怎么说,我也是她男朋友…… 一想到“男朋友”这个词,一阵愧疚涌上心头。 我算是个合格的男朋友吗?挂着这样一个名分,却跑去和她的妹妹鬼混,虫说得真对,亏我还自诩为“好男人”! 我摇摇头。 我记得,以前和小鬼在一起的时候,我对身边的美女通通视而不见,心里面总觉得小鬼才是天底下最美丽最善良最可爱的女孩子。呵呵,初恋少男的心啊!现在想想,那时真纯洁。 可是和莎在一起之后,我想的,却是恨不得全天底下的美女尽归我手! 这就是失恋过一次之后的心理变化吗? 男孩真心爱过一次之后,再也不肯全心全意去爱第二次了吗? 我把叼着的草一口一口地吃掉,咽进肚子里。 真苦,呸呸。 这种苦味,和我现在的心情倒是挺像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 我不想变成花花公子,不要做花心大萝卜…… 我现在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爱的是谁。 小鬼?莎?或者是虫? 在刚认识莎的时候,我只是把她当做廉价的替代品没错,那个时候,我心里还是爱着小鬼的。 直到莎踮起脚尖为我拭掉脸上的雨水那一刻,我恍惚间认为自己爱上了她。 我是一个轻易就会被感动的人,谁知道当时是不是被热血冲晕了头? 和小鬼将近半年的感情,怎么可能在那一瞬间就被冲毁? 可是我为什么听到“莎是个小姐”这件事时,又表现得极其冲动,甚至将卫生间的玻璃打碎之后都感觉不到疼痛? 是不是因为感觉被她耍了,内心承受不了耻辱? 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或许真是这样也说不定…… 哎,好糊涂,动什么不好,偏要动感情! 那虫呢?为什么我和她在一起会觉得很快乐? 不得不承认,虫带给我的快乐,甚至小鬼都无法匹敌。 或者真如虫所说,我们的星座,属于一见钟情类型? 之前,我一点都不相信星座之说,似乎现在有点信了。 我们不是情侣,却做着情侣才会做的事情。 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是像我们这样的? 如果我让虫做我的女朋友,她该不会反对吧? 可是,这如何对得起莎? 如果她知道,她在拘留所里的七天里,她的妹妹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鬼混……她会是什么心情?会觉得伤心吗? 应该不会吧……她是个痞子……她是不会对我动真心的吧…… 算了,不想这么多了,总之,明天让小波带我去看莎。 这笔糊涂账,我实在是算不清楚,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就在这个时候,虫说:“快起来,我刻好了。” 我站起的那一刹那,看着天空中那朵极像莎的云,再一次想:明天一定要记得去看莎。 我慢悠悠站起身来,虫显然已经迫不及待,跑过来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拉到岩石前面,让我蹲下,然后指着她刚刻好的地方说:“看见了吗?” 我往虫手指的方向看去,原来,虫刻了一只蝴蝶,正做展翅欲飞状。 不过那蝴蝶刻得极为滑稽,翅膀竟然比身体还要小。 于是我指着蝴蝶问道:“这蝴蝶的翅膀为什么比身体小,怎么能飞起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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