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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我现在骑的这匹就很聪明,”年特叹气,“可惜在我穿着五十公斤的铠甲之后,它跑起来有点儿力不从心。”

  “是啊,我们需要那种特别强壮的马,很不好找,而且光是高大也不行,”伍德深有体会,“劣马骑不得……”

  两个人聊着,策马来到郊外不远的牧场,那个好地方离校园很近,是幼狮得天独厚的条件之一。

  伍德介绍说:“这个牧场经常有很多好马,每年都从很多地方收集好马,等着年底马市卖个好价钱,看看我们的运气如何。伊活……老板!是我。”

  “伊活……!”老板按照驯马人的土方式和伍德打招呼,只是怀里抱着一瓶酒,走起来有点儿摇摇晃晃。

  “伊活……!”年特也学着打招呼,悄悄和伍德通着信息,“他好像喝醉了!”

  “哪儿的话!”老板划着八字走过来,“不过是一瓶酒,我认得……啊,反正你们有钱就有好马!”

  伍德皱着眉头:“老板,有没有我这样的好马?还要最好的!”

  “啊,这不是黑旋风嘛。”老板不知道是在说马还是在说伍德的绰号,年特估计是说马,因为伍德的马没有踢他,应该是认识他。

  老板挥舞着酒瓶:“谁要马?你要?呃……他要?有的是,你们走运了!跟我来看伊尔莎!和你的眉毛正相配!”

  “听起来是母马!”年特正和伍德窃窃私语,老板却回过头来:“什么话!我会卖给你们母马吗?伊尔莎是最强壮的公马!”

  伍德:“他的听力总是这么好,我们还是跟他过去吧。”

  年特和伍德拴好马,迅速追上牧场主。牧场主晕头转向带着他们在马厩绕了一大圈,终于还是找到了伊尔莎的地盘。

  “就是这里!伊尔莎,”老板递过一根胡萝卜,“给它胡萝卜它就会喜欢你,伊尔莎最喜欢吃胡萝卜!跟我来!里面有点儿黑……”

  年特和伍德跟着走了进去,这间马厩特别大,里面确实有点儿黑,年特手里拿着胡萝卜:“乖……伊尔莎?”

  砰!喀嚓!嘣!“哎哟……!”

  “咿……”

  三个人一起飞了出来,给马厩的墙另开了一扇门。幸好是先踢中了穿着铠甲的伍德,年特连马的颜色都没瞅见,就脸朝下趴在了泥里,伍德压在他身上,铠甲正面有铁掌印,老板摔得五眼青,坐在地上发蒙,但是似乎酒已经醒了。

  年特:“我……不喜欢它的毛色,有没有别的?”

  牧场主:“……有一匹母马华莎,和这匹是一匹马生的,是真正的好马,你愿不愿意看一看?”

  “母马?”

  “母马。”

  年特还是信了,因为华莎的毛色非常漂亮,是一匹非常高大强壮的赤骝,此外脾气非常不错。牧场主非常疼爱的样子把它牵了过来,它吃了胡萝卜便轻轻舔年特的脸。

  年特非常满意:“真是好马!但是会不会太温顺了?”

  “它的温顺仅限于人。”牧场主回答,“这是我把它单养的原因,它非常讨厌公马,因为作为母马它不但漂亮,而且太高了,一般的公马一靠近它,它就咬!而且,它真是一匹勇敢果断的好母马,就像我们的公主一样。”

  “您见过安卓美?”年特一想起来就笑了,就冲着评语他也想把马买下来,就算不能打仗,这马也实在讨人喜欢。年特用七百金币牵走了华莎,伍德似乎对刚才的伊尔莎非常感兴趣,要牧场主帮他留下来好好驯驯。

  牧场主做了好买卖,但是仍对华莎恋恋不舍。他这会儿比较清醒,便提醒伍德了:“伊尔莎过于狂暴,适合决斗,不适合打仗和远行,要调教还真的需要些时间,恐怕至少要半年。”

  年特现在急着离开了,他骑着华莎,比以前明显高了很多,有一种雄壮的感觉,真的不输给公马,而且平稳。看来华莎在马中确实是美丽,自己的旧马和伍德的黑骏马都很想靠过来,但是一有亲昵举动就会被咬,到最后巴巴地保持着距离,要年特拉着才敢靠近。

  “哈哈,”伍德十分开心,“要是打着半截,你的马咬了对方的马……”

  “明天你就会看见了。”年特对华莎喜欢得不得了,“我要最好的鞍子,全套马具,还需要什么?”

  “毯子,马在半夜容易着凉。”伍德突然想起了正事,“还是先找杆顺手的骑士枪试试它的反应比较重要,按照骑士决斗规定,默认第一轮武器为骑士枪,双方都要使用骑士枪。”

  “哦,对,对!”年特几乎把买马的目的忘了,只想找把梳子整天拢华莎的鬃毛,“先吃午饭吧,我请客。”

  伍德看看太阳:“还有时间,食堂要开饭了!走!能抢到红烧肉明天你就能赢!”

  “啊?红烧肉?”

  * * *

  幼师学院的著名伙食红烧肉,多少骑士为它流下悔恨的口水。

  有一首诗歌是这样叙述的:心中一直都有这块肉。

  白蔼蔼的蒸汽,和被芬芳包围的殿堂。

  一直都是记忆中的土地,期待和回味,闪烁在为她痴狂的面容上,一切的关键都在口中。

  当钟声响起,你只能凝望着千万人的背影,饥肠辘辘,回忆着那曾经属于你的位置,你的心会这样说,当星光照耀着冰河中的长毛象,度过一万年的恒久时光,会有人从历史中找到我们为之战斗的痕迹。

  但关于我的片段,饥饿又空虚,我只能望着那神圣的地方叹息,无法描述的大地!

  从别人的掌缝间,从富有弹性和色泽的一小段肌肤,宛如处女,我认出了她的名字,红烧肉!

  * * *

  “你可以横冲直撞,但是不能抢夺。你有三种武功可以炫耀,但是你的目标只有一个——占领卖红烧肉的窗口,那个窄小但是神圣的地方。

  你的要领是:一、不要让人拉下马,只要在马上,就能独占窗口;二、不顾一切挤进去,如果你的马肯跟着你,就可以练到人马合一,今后战场的混乱只是小场面;三、准备好零钱,大师傅很没有耐心……”

  年特耐心听着伍德的沿路讲解,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没有人直接等在门口?”

  伍德说:“因为防守不如进攻安全,特别是成为众矢之的时,去得早不如……”

  年特没有时间记住伍德的每一句话,午饭的钟声敲响,通往食堂的铁门缓缓打开,华莎浑身的毛突然乍了起来,大地微微颤抖,所有的门似乎同时受到了剧烈地冲击。

  大师傅的声音洪钟一样准时传来:“开——饭——”

  “冲啊……”人潮如同水坝打开了豁口,两条腿的和六条腿的互不相让,敲击着饭盆为自己助威。

  伍德拨马冲上山头以免被卷入洪流。年特有些手忙脚乱:“走!走……”华莎踏着小跳步,突然背后一声“闪开!”一匹奔马擦肩而过,年特的披风呼啦一声只剩下半截,另外半截挂在对方马鞍上飘着,瞬间湮没在马蹄带起的尘土之中。

  “快!快!”年特很喜欢那条披风,但是现在不是哀悼的时候。

  一匹巨马从背后发出恐怖的嘶鸣追来,马甲和骑士的重铠发出沉重的激荡声,年特一扭头,黑甲重骑兵队刚从操场回来,斜背在肩头的狼牙棒越来越近……“当——!”年特得到了一个难得的经验,混战的时候不要随便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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