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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民谣,山歌,圣诗,路上每隔几十米都是不同的精彩,出类拔萃的姑娘们遥相呼应,小伙子跳个不停,不会跳舞的拿着弓箭比比划划,各自展示着自己的风华,被热情的人群所包围。听着掌声就知道哪里有精彩,人们的行进速度也因此忽快忽慢,前进甚至倒退。

  骑士把鞭子甩得“叭叭”响:“散开!散开!不要堵着路,进城去跳!这位小姐,不知道我的马有没有荣幸为您效劳?”群众有人大喊“以权谋私!”哄笑中小姐酡红着面孔拉着骑士的手登上马背,然后继续放声歌唱。

  年特骑在马上,没少被推推搡搡,倒也十分陶醉。

  进城的时候,城门官注意到他的伤腿,问了一声:“腿断了?”

  年特点点头,城门官没有不让他进城的理由,但是明显地投来一种厌恶的表情。年特的心中多了个疙瘩,偶尔有人对他发表议论,年特留心听着,渐渐明白了。

  在富山郡,没有矿山,没有多少危险的工作,也没有多少福利制度,不像玫瑰郡,受了工伤会有丰厚的金钱补偿,劳动出色还有额外的打赏。公爵们把钱都扔进了娱乐,兴建教堂,所以有残疾就很不幸。而且,这里遍地教堂,断腿只要花上一个金币就可以在教堂求神官治愈,如果有钱教会却不肯给治,那就有黑名的嫌疑了,所以是件挺可耻的事。

  “这些王八蛋!”年特觉得自己挺冤,其实他也不太明白为什么那么讨厌教会,也许是受家里的影响吧。

  父亲赛格大公总是愤怒地说:“他们是寄生虫!他们毫无顾忌地滥用神的力量,就像是在吸这个世界的血!”

  年特记得刚懂事的时候,妈妈带着他去街上买东西,有个老婆婆在街上辛辛苦苦把彩色的麻搓成一条腰带,教会的神官也在耐心地等待。

  “妈妈,为什么神官也想要?他们不是很容易就可以用魔法得到吗?我见过,很灿烂的……”

  “魔法得到的东西不长久,在普通人看来也许光辉灿烂,在智者眼中只是徒增些滑稽罢了,哪有劳动得到的好。这些道理,即使是神官,也很清楚呀!”

  妈妈去世的那年,闹了饥荒,年特吃不下去饭:“好难吃!妈妈死了,我连饭也不想吃!”

  “不是,”刚强如同铁人的父亲含满了眼泪,“不是因为妈妈的关系,我们没有米了,还上了当,这些米是从教会买来的,都是用魔法在瞬间就长好了,所以不好吃。”

  年特永远也忘不了那些倾囊掏出三千万金币买来的却没有营养的米使多少人吃饱了却面黄肌瘦,领民责怪领主无能,领主又有什么办法?从那之后,在玫瑰郡米店见到米都要检查试吃,神官买米时遭白眼,所以额外要求教徒捐米给教堂。

  陈年旧事在脑中闪过,年少时曾经黯淡的时光让年特的眼睛不知何时湿润了。一阵银铃一样的歌声就像小溪欢快地跳越,是那么熟悉,把年特从幽深的地方唤醒了。

  年特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原来昨晚不过是在练歌!害得我整夜都睡不着!”他想仔细观看那歌唱的黄莺,却看到一头小鹿在溪水边优雅地一跃。那一瞬间,似乎有什么东西爆开了,年特再也听不见,再也看不见,除了那歌声,除了那少女。他的呼吸困难,但是思路清晰。

  “我死了!”

  第三章 一生的渴求

  米蕾妮娅是狂欢的人群中快乐的精灵,她不是魅力四射的歌舞巨星,但是人们乐于和她在一起并跟随着她。她快乐的歌声可以开启人们的心灵之门,她的手势牵动着大家的目光。

  她衣着朴素,但是气质纯真。她欢快地一跳,谁也不能像她那样轻巧得如同一只小鹿。

  风偏要卷起她的裤脚,有那么多名门娇女如同玫瑰,有那么多歌声让人动情,而年特偏要被还带着小姑娘习气的她吸引了。

  他望着米蕾妮娅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他觉得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她应该是一座象牙高塔里被千万名骑士拥护的公主,为了她洁白的可爱牙齿,他们可以流着血从大陆这一边打到任何哪一边,至少为她伴奏的乐师们已经有类似的表现。

  她是神的宠儿,但她又是那么平凡,穿着再普通不过的衣衫翩翩在人群中,如同在自家的庭院。风吹起米蕾妮娅亚麻编织的腰带,吹起山城弱不禁风的花瓣,不经意地流连在她的发梢。

  她的眼中波光流转,像清澈的湖底有彩色的鹅卵石。她在风中微笑着用可爱的手腕整理散乱在眼前的发丝,花瓣为她而舞,多少人为她不经意的小动作迷失在空气中。

  年特几乎是立刻望着那可爱的手腕告诉自己:“我要得到她!既然真的让我遇到一见钟情这种事,谁和我抢我就用箭射死他!”

  他下了马懵懵懂懂地撞进去,就像是呆头呆脑的鲤鱼混入了欢乐的沙丁鱼群,眼前无数人影晃动,但是他的眼里只有她。就像是被他的不虔诚所打动,老天也帮他了,不知经历了多少时光,那梦幻般的容颜已经在他的眼前。

  “小姐!”年特的喉咙干渴得要命,“昨天晚上我就被你的歌声打动了,请允许我请教你的……”

  “昨天晚上?”米蕾妮娅被步步逼近的异类吓了一跳,打量之下不认识,也没有碰见过的印象,歪着头想了一下,突然生气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偷窥狂!”转身分开人群离去。

  “喂,不是……笨!”年特觉得自己已变成一头猪,他的腿不方便,追不上。

  周围的人失去了好歌舞的领头人,发着嘘声离开了,不少人临走时还推了他两把。有人大声辱骂:“没礼貌的死瘸子,腿也是偷窥被打断的吧?”

  米蕾妮娅用力踏着自己的小皮鞋,气鼓鼓地骂着:“讨厌家伙!讨厌家伙!讨厌家伙!……”

  小皮鞋咯吱咯吱作响,人们纷纷诧异地给因为害羞而发怒的少女让路,米蕾妮娅就那么消失了。

  “啊——”手足无措,一股激情的热流在年特胸中澎湃,年特只想用任何办法引起她的注意。在跳舞的人群中是不可能了,典礼官喊叫得正是时候:“用你们的眼睛瞄准!不过能不能射中小姐们的心还要去求你们的手!参赛就报名啦!”

  眼见人群朝着那少女消失的方向涌去,“好主意!就是这个!”年特知道什么可以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他把马寄放在临时搭设的马厩,一瘸一拐朝射箭报名处走去。富山郡那几个乡下骑士的把式他根本不放在眼里,真正的成名骑士不屑于参加民间比赛。骑射打猎是他的拿手好戏,年特受过名家指点,单论弓箭的话,他敢向任何成名的骑士挑战。

  他要在人群中找到她,等到光彩得胜,他就在众人的掌声中找朵玫瑰花献过去,没有不行的道理。细节他都想好了,那边的高台前就有一篮玫瑰花,随手抽一朵就好。

  然而那些乡下骑士并不知道他的计划,冲着他的拐杖不住讥笑。年特自然知道他们讥笑的原因,不过反正很快他们就要笑不出来。他的腿用铁皮固定得很好,不用力的话是不成问题。

  将新得到的箭手帽子推了推,年特知道自己帽子上的羽毛非常好看,诚心向那几个家伙挤了挤眼,用手拎了一下裤裆。几个人本来还在笑,登时大怒,但是开赛在即,也只好瞪了年特一眼。

  “把这口气留到比赛中吗?哈……”年特更加看不起他们了,和涵养无关的话,有多大本事才能有多大脾气,看他们对弓箭的保养也不像是高手。

  一大群乡下人和凑热闹的青年都带着弓箭和年特挤成一堆,有的人来为奖金试试手气,有的人为了心上人信誓旦旦,也有的人纯粹为了凑热闹。年特当然成了他们的注意对象,不少人拍着年特的肩膀哈哈大笑,年特倒是不讨厌他们,至少他们没有歧视的眼光,把他当成盗匪什么的。

  年特看得出来,很多人其实真的穷得连一个金币都拿不出来,但是今天站在这里全都衣衫整洁,想来人类真是爱面子的生物。只要看看鞋子,就知道大都是一帮真正的穷鬼,想必是在稻田里冲着稻草人练了不少时日。而这帮人,错误地把年特当成了同类,不少人来套近乎。

  “你的上衣还不错,家里缝的?”

  “啊,是啊!(七八个私人裁缝嘛。)”

  “我的也是!哈哈,我自己缝的比我老婆还好!”

  “(穷鬼!)啊,你老婆真幸福!”

  “我也这么想!哈哈哈!为了治腿来碰碰奖金的运气吗?”

  “不是……”

  “不要不好意思嘛,我是为了我的小儿子,如果能得个安慰奖,他就有新衣服啦!”

  “这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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