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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


  “那三戒和尚与我本事宿敌,自他与我皆在天界时,便有旧怨,他贬下凡后,世世与我为敌,今世最是难缠。上次被苏秋池坏了大事,他必不会善罢甘休。”九厥弹了弹他的脑门,“你最好精神些,那和尚随时会来找麻烦。”

  “他不是你的对手。”兰亭仔细想了许久,这么说。

  “对手并非三戒和尚。”九厥叹息,“是皇后武氏。”

  “不过一介女流。”

  “虽为女儿身,却是不爱脂粉爱乾坤。他比十个三戒和尚还难对付。”九厥拿起酒壶,仰头喝了一小口,拍拍兰亭的头,“不过没关系,我会保护你直到我不能保护为止。好了,去睡吧。明天的事,明天再去考虑。”

  “我就在这儿睡。”兰亭一屁股坐到了芦席上,紧挨着九厥躺下来,极像一直依赖主人的猫,“这样比较安心。”说完,他眼巴巴地望着九厥手里的酒壶,又道:“主人,我可以喝一点么?就一点……太香了!”

  九厥笑笑,翻手变了个杯子,浅浅倒了一层酒,递给他,说:“下不为例。”

  美酒落肚,不多时,兰亭打起了呼,每打一次呼,他的身体就小一圈,最后,化作一幅摊开的卷轴,卷首四字——兰亭集序。最后的最后,这卷轴的中间,竟渐渐凸起一个光球,呼吸般轻微颤动,一本书,自光球里显现出来,光华散去,之间那泛黄的封面上,有两个字——醒梦。

  凉风吹过,翻起了书页,却见那封面之下空空荡荡,整本书只余一页。九厥见状,放下饮了一般的酒,脱下外头的袍子,盖在那书上,摇头道:“没见过像你这般不长进的妖怪,沾几滴酒都会现出本相。”

  是,兰亭是一本书。三戒和尚要这本书,武后要这本书,之前的千百年间,想要这本书的人如过江之鲫。

  三生醒梦书,遥见万年事。兰亭,准确说,它应该是一直长成书本模样的妖怪。从前,它生活中一半的时间,花在替求助于它的人观看所谓的“命轮”,也就是命运的运转上头;另一半时间,花在从一个又一个心术不正的歹人手里逃命上头。坊间传说,将三生醒梦书化作灰,泡成水,饮下之后便成天下无双的先知者,能预知未来,操纵命运。可事实是,就算吃了它,预知命运的本事也不会转移到对方身上。这不负责任的伪消息害苦了这只妖怪。

  三百年前,九厥从云顶山上,救了被赤熊老妖追杀的兰亭,得知这只笨头笨脑的书妖,总是陷入不怀好意的追捕里。东晋年间,它被一个道士死追不放,要将它拿去化了配丹药,正逃命时,见山野之地有个醉酒的老书生,正挥毫泼墨,它索性将自己的原身藏进了老书生的笔下之卷。没想到,那王姓老儿才高八斗,俨然文曲转世,一身清凛之气,竟将它的妖气驱得一干二净,之后,再无人能凭它的气味找到它的下落。于是,千古流传的《兰亭集序》成了一只妖怪的栖身所,沾了这名作的光,它脸修为都有所提高,能化成人形,虽只是幼童状,它也颇满足,不仅如此,竟还有了满腹诗书气,脸名字都干脆改作了兰亭。后来遭遇赤熊老妖,也只怪它贪杯,醉倒林间露了行藏。被九厥救下之后,它视他为主人,随他回到紫竹林的居所,做了他的书童,安乐生活至今。

  九厥很了解兰亭,他最大的优点是好心肠,最大的弱点也是好心肠。面对那些一脸愁苦,向他求问自己未来如何的人们,他总是有求必应,将他们的求问的答案一一告知。殊不知,他每解答一个人的问题,就会烧去一页。

  烧完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了。九厥提醒过它。本自空中来,当自空中去。我只是看不得那些悲悲戚戚的人,若些许牺牲,能改变他们的未来,也值得。兰亭这么回他。

  它毕竟只是一本书,哪怕称了妖怪,心里也只有那方正干净的念头。可是,知晓未来,洞悉命运,真的有意思?这是九厥暗自想了多年的问题。但,他要承认的现实是,兰亭身上的一页,曾是为他而燃尽的。

  两百年前,他问过兰亭一个问题——我要何时才能找到他?兰亭的答案是——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009】

  苏府里的人,都以为自家公子中了邪,自打前些日子去古煌斋买了个酒壶回来后,嗜酒如命的她,家里的酒再不见他碰半滴,古玩店万花楼之类的地方也再不见他的踪影。常讲“百无一用是书生”的他,有天夜里居然抱了一本诗集,在灯下研读半天。而且,他经常早饭都不好好吃玩便一溜烟跑出门去,归来时人是清醒的,身上却总弥漫着一股好闻的酒香。

  苏秋池一直认定,吸引他一次次往紫竹林里跑的,只是九厥这个未确定身份的神仙酿制的酒。李淮也是这么想的。一次误入,一壶美酒,连起三个本无交集的人。天高云阔,日暖山翠,在九厥世外桃源一般的住处,终日酒香缭绕,时不时还传出悠扬笛声。

  有时是在竹屋里,烧起一个小炉,将兰亭弄来的山珍放在里头温温热热地煮,三个人慢吃小酌,苏秋池与李淮总打筷子仗,永不相让,九厥便趁他们闹腾之时,捡最大最鲜的野菌吃,兰亭总是不吃饭,只站在一旁嗤嗤地笑;有时是在外头的院子里,在地上铺开一方芦席,杯碗盘碟,随性摆开,几人根本不讲什么礼数仪态,或坐或躺,连筷子都不用了,抓起香喷喷的卤牛肉直接往嘴里放,怎么自在怎么做,心无世俗,行无拘束,在看似无状的笑闹中,说古时圣人,论今日市井,天下奇闻,妙趣横生。说道兴致高昂时,苏秋池还会倒在地上蹬腿大笑,连鞋子甩出去都不知道。

  此处乐,不思蜀。苏秋池与李淮虽然谁都不曾讲这话,神态眼神中却写得明明白白。他们喜欢这个地方,喜欢九厥的酒,似乎也喜欢九厥这个人。次数多了,苏秋池与李淮再看彼此,好像都不似从前那般敌意浓浓了。虽然他们仍然斗嘴不休,虽然李淮依然干那在地上挖个洞骗苏秋池掉进去的把戏,虽然苏秋池也干那偷偷往李淮的酒壶里倒进半罐盐的勾当,但这一切似乎都变作了一种乐趣。

  曾有那么一个傍晚,酒过三巡,远处夕阳正好,一抹灿灿的金色,像海波似地层层起伏,用嘴缓慢悠远的手笔,将眼前的山水放进绮丽如画的线条里。九厥取过他的竹笛,懒懒倚靠于桂树的树干,蓝发灵动,衣袂轻扬,薄唇微启,一支青翠竹笛,飘出人间最美妙的乐章。苏秋池文采尔尔,却还粗通音律,让兰亭从屋里取出九厥的古琴,盘腿坐好,置琴膝上,借三分醉意,撩动琴弦,替九厥的笛声唱和,一笛一琴,相得益彰。那李淮听得心动,起身到了院落中央,踩着节拍,翩翩起舞,步如花开,袖似云水,眼波流转中,摇荡这微醺的风情,一颦一笑间,恍如仙子临世,哪里还有半分男儿气。

  笛琴谐奏,美人起舞,这三个人,不知不觉构出了世间最优美的画面。兰亭趴在窗前,严重只有窗外那难得一见的美好之景,他的笔,在纸上快速移动。

  若时光无法停留,就把这只属于他们三人的美好,留在画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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