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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冥界出口,难道不能开到一个更干净的地方吗?”垃圾桶旁的黑暗里,付出一个少年清瘦的身影,斜刘海被夜风吹得颇具凌乱美,五官虽然稚气未脱,但初步推断有长成美男的潜质,一件正红色短衬衫比火焰还鲜明,黑色书包斜挎在屁股后头,包包拉链粗心地敞开着。

  野猫们喵呜一阵乱叫,四下逃窜开去,其中一只踩翻了一只垃圾袋,一堆馊了的面条落在地上,溅起的酱汁落在少年一尘不染的运动鞋上

  少年抬起脚,皱眉道:“你们要赔我一双新鞋,不,两双吧!账单就交给我姑姑好了。”

  “王差遣我们出来,不是给你买鞋的。“红发男走到少年面前,没好气的说,”如果这次任务失败,我们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包括你,钟小魁。”

  “关我什么事?”钟小魁瞪大眼睛,无辜的指着自己,“你们冥界丢了东西,又不是我偷的!我只负责提供你们在人界的食宿而已。”

  “你的任务不止食宿,王特别交代过我们。”黑发男走过来,朝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架住钟小魁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将他拎了起来,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走出了巷子。

  月光下,三个人,只有一条影子。

  顾七七搬到这座小区已经一周,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她的上一个“家”,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角落,骄阳如火;上上个“家‘,在南极的一座冰山上,一出去就能看见一群企鹅;在上个,是开普敦郊外的村子?还是纽约的第五大道?总之是,她跟她哥哥每年都会搬一次家,几百年来,地球上几乎没有她不曾踏足的地方。

  今年,他到了中国,这个叫忘川的城市。但是,这次只有她一个人。她趁顾无名出远门办事的机会,从国外某处灯火嚣张的别墅区他跑了。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独自的旅行,如果他没记错的活。

  顾无名是哥哥,是保姆,是教官,是牢头,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听话。

  要听话,绝对不准在人类面前出现,也不可以跟人类做朋友。

  要听话,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比囊下的生物。

  要听话,只可以吃素食,不可以吃肉,薯片什么的垃圾食品更加不要碰。

  也许哥哥只是太爱她了。但,不管哥哥是出自大男人主义的霸权,还是亲情的关切,他着实是厌倦了这种诸多限制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

  住在这个普通小区里的人很多,有高中生,推销刮胡刀的销售员,头发花白的退休老有老太,还有专栏作家什么的,鱼龙混杂。

  顾七七每天都在这些人的家里穿进穿出,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这样的俗世生活,人间烟火,是沙漠里,南极上,或者豪宅中永远感受不到的东西。

  但,鉴于她与人类之间这种”敦亲睦邻“的行为,顾无名曾今狠狠走过她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出手救下一个半夜跳楼的中年女人,另一次是因为她背着一个摔伤腿的年轻男人从着火的树林里跑出来。

  她以为是好事,在哥哥眼里,是十恶不赦。

  那获救的中年女人,当她看到接住自己的是一具雪白的骷髅时,一把将顾七七推开,尖叫着晕了过去。第二天,醒过来的女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好几个道士,在她家里做法三天,写着”邪灵退散“的符纸,贴满了她的家门。至于那个被她从森林大火里救出的男人,看清她面容后,第一件事是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插入了她的胸膛。

  作为一只骨妖,顾七七必须现出原身,她的力量才能在人类身上起到作用。

  她不是邪灵,所以道士的符纸依然是一张纸:她只是一副骨架,所以男人的匕首伤不到她的分毫。她只是有些疑惑,她不过是救他们一命而已,不过是露一下真容罢了。

  “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这是顾无名在揍过她之后,大声说的一句话。不一样?!

  走在阳光充裕的街头,顾七七在人群里探望,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非是比自己多了一层皮肉了。再说,他们死去之后,不也是骸骨一副?归根到底,他们明明跟自己是一般模样,为什么要如此害怕?害怕她,不就是害怕他们自己、

  人类真是有趣有古怪的生物,一面百般爱护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恐惧着支撑自己血肉的骨架。

  这种矛盾越深刻,顾七七越是渴望跟一个人类做朋友,居无定所,加上哥哥的监管,她没有太多朋友,当然,这个“朋友”是指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住在山里的蘑菇小妖,撒哈拉的老蝎子精,纽约的时尚花妖等等,不包括任何一个人类。

  顾无名说,不会有一个人类愿意与骨妖成为朋友。骨妖跟别的妖精不同,可以美女俊男变幻无穷,我们永远不会变换出人类喜欢的好皮囊,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只是一副最真实的骨架。

  这一点,顾七七是知道的。真真的骨妖,从生到灭,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形态。至于那位被泼猴打死的表姨,修为再高,也只能硬生生披上一层人皮,草草冒充个人形,无法真正幻化人身。

  可是,不能变成美女又如何?自己现时的模样有何不好?母亲说过,她是骨妖一族里最漂亮的女娃。所以,顾七七至今也不明白人类排斥自己的根本原因。难道仅仅是审美观的差异?

  但,她还是相信,总有人是与众不同的。

  对她的“相信”,顾无名依然不屑,就像他不屑她照镜子的行为,说,我与你打赌吧。但凡有一个人类,愿意真正与你做朋友,今后的生活,就由你自己全权决定,我不干涉分毫。前提是,他真真切切看到了你的模样。

  成交!顾七七要用这场赌局,彻底挣脱“听话”这个紧箍咒。但,这个赌局已经有了好几十年的历史,顾七七依然没有赢得迹象。所以她认为可能与她做朋友的人类,无一例外被她的模样吓得魂飞魄散。

  她有点泄气,但仍抱希望

  “别家的店都打烊了,你还不关门?”

  顾七七蹲在这家卖金鱼的小店门口,看着那些在水缸里游弋的各色金玉,再看看坐在店门口那张旧椅子上的男生,好奇的问他。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半,这家金鱼店位于小区外这条巷子的深处,与之相邻的杂货铺冲印店什么的,早早都关了门,只有它,还在两个简陋灯泡的照耀下,继续营业。

  顾七七注意到这家金鱼店,以及这个守店的男生好些天了,他们总是开店很晚,她从来没见过他们关门。一家金鱼店而已,又不是7-11,难道也要通宵营业?真奇怪。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关门的。”这个看起来约摸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明显不合身,蓝色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他侧身在旁边的架子上摸索,取了一小袋鱼食,小心抖落进面前的鱼缸里,“吃宵夜了哦!”他一脸笑容地对那些鱼儿说。

  他应该是个瞎子吧?顾七七从架在他白净脸上的那副墨一样的眼镜上判断,谁会在大半夜还带着种瞎子阿炳式的眼镜、何况,他那东西时还是用摸索的方式。

  顾七七忍不住伸出手在他鼻子下晃了晃。

  “拜托,我不是瞎子好不好。”但上停下手里的动作,推开顾七七的手,“只不过眼睛有些毛病,不能见强光,视力差点而已。”

  顾七七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嘀咕:“那你拿鱼食的时候干嘛用手摸来摸去。”

  “我不是在摸,最近天气潮湿,有些鱼食结块了,我的把他们捏散。”男生无语的瞄了他一眼,“倒是你,大热天穿这么多,还戴口罩,很容易被人当成怪阿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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