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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浪漫之都,时尚之都,奢侈之都,这些曾经的美称成了刺耳的笑话,众人眼中,如今的巴黎已是一座恐怖之都。

  “一点头绪都没有。”安德烈烦躁地把看了无数遍的文档推到一旁,起身走到窗边,对着巴黎警察局总部外头的空气讥讽地说,‘再这么下去,那些孩子的爹妈大概会雇佣一个军队扫平巴黎警察局。对吧,凉,”

  安德烈当了二十年警察,破获过无数桩绑架案,彻底束手无策,这是头二遭。那些富豪的孩子,无一例外是在保镖成群、众目睽睽的情况下失踪的,绑匪没有留下任何踪迹。之后也没有收到任何索要赎金的要求,实在有悖常理,也让警方根本无从着手。

  坐在他对面的年轻男人,黑发,东方人脸孔,惬惬欲睡地窝在办公椅上喝着速溶咖啡,领带松松垮垮系在微微敞开的雪白领口上,一件黑色西装外套胡乱扔在沙发上,上头班盖着乱七八槽的八卦杂志。

  安德烈转过头,见身后的人似乎根本没在听他说话,急脾气的警察大叔一步上前,狠狠一掌拍在桌上:“你有在听我说话么,”

  桌上所有物件都随着他的一巴掌跳了起来,再僻里啪啦地落下来,包括那男人手里的咖啡,也被这突然的动静吓得跳出了界,溅在男人的衬衣上。

  “哇,”如梦初醒的男人蹭一下跳起来,抓过纸巾边猛擦边大叫,“大叔,这衬衣很贵的!”

  安德烈无言地瞪着他,憋了一肚子话,最终只化成一声叹息。

  一周前,某华裔巨贾的幼子在巴黎游玩时被绑架,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依据中法《刑事司法互助协议》,中国苦方派遣出一名资深警察远赴巴黎,协助侦破。

  当安德烈第一眼看到站在他面前的穆野凉时,根本不相信这个看起来比电影明星还俊朗的年轻小子会是一名“资深警察”。他的猜测很快得到了不幸的印证,穆野凉除了每天例行公事般跟着他跑前跑后,当一当中文翻译之外,除了吃喝睡觉,再不见他有任何建树。这样的人,居然能当上警察,安德烈实在不明白上级怎么会塞给他这么一个没用的助手。

  “大叔,很多时候,破案率跟当事警察的脾气是成反比的!”穆野凉重新冲了杯咖啡,笑嘻嘻地摆到安德烈面前,“有案件就一定有破绽,耐心点!”

  “我倒是想耐心一点,可这是绑架案,迟一天破案,受害人就多一分危险。上头给了多大的压力,你不是不知道!”安德烈实在看不惯穆野凉那一脸的不知轻重,狠狠灌了一大口咖啡,“才一周而已,那中国孩子还没半点线索,吕克·贝鲁尔的女儿又被绑了,那群绑匪千起这种勾当简直就像在超市买面包一样容易!他妈的!”安德烈越想越烦躁,狠狠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从夏洛特·贝鲁尔被绑架的那天起,三天,他加起来睡了不到三个钟头。

  穆野凉同情地看着安德烈,拍拍他的肩膀:“大叔,有时胜败不是取决于谁更强更聪明,而是谁更沉得住气。”

  “你除了动嘴还会什么,”安德烈越听越火大。

  滴滴滴!电话铃声急促响起。安德烈从一堆文件下扒出话机,一把抓起起听筒,“喂,是我……什么,绑匪给所有被害人父母写了一封信。好……马上到.”

  扔掉电话,安德烈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朝穆野凉大声道:“还不快走·!”

  “去哪儿,”穆野凉茫然。

  “墨蒂埃兵营,DGSE!”安德烈拽住他的后衣领,不由分说地把这小子朝门口拖去。

  "DGSE?法国对外安全局总部?喂喂!大叔你慢点!我还没拿外套呢!”

  【二】

  陆阿藏做这门生意已经太久了。许多细节她已经不太记得,只记得她第一个客户是个姓杨的女人,美得倾国倾城。她做了这女人的替身,在一个叫马嵬坡的地方上了吊。然后,被验尸,被掩埋,直到那一队群情激奋的官兵拔营离开,她才悠悠闲闲从土里爬出来。

  无人密室,烛火轻摇,器宇不凡的华服老者向她叩首言谢,谢她救了他今生至爱之人。一整箱旷世珍宝,摆在她脚下,璀璨光影,富贵逼人。

  可她一言不发,像个木头人。因为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知道面前向她真诚道谢的老头,是一朝天子。报酬,在这个时候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陆阿藏认定自己走上了最正确的一条路。之前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是史上,最完美的替身,能替代的不止外貌,包括每寸血肉,每条血脉,乃至DNA。破绽全无,十全十美。

  身为妖怪之中的“无相”,陆阿藏能变身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类,在契约期内,代替对方完成一切任务,包括死亡。这就是她的“生意”。

  多年来,她“扮演”了无数角色,从古代到现代,从帝国元首到草根百姓,她用自己的身躯替雇主们达成一个又一个目的,并在这个过程中享受雇主们的身份为她自己带来的一切。这样的生活,如鱼得水。

  这一次,她代替那个叫夏洛特·贝鲁尔的法国姑娘,被绑架了。契约期是一个月。这不是她第一次替雇主当人质,除了绑架她的绑匪跟之前有所不同—从生日宴会上绑走她的,不是人类。她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妖气,从那一团混沌如黑雾却疾速似闪电的影子里,看到了一只青光凛冽、尖端锐利的弯角,以及不属于任何人类的森白兽牙。

  陆阿藏的物理知识很贫乏,只听说过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物体的运动速度与光速持平的话,时间便会静止。当这个奇特的绑匪从众目睽睽下带走自己时,她似乎见到四周的一切景象都是静止的。

  她从未见过能达到这般速度的妖怪,连号称以速度傲视群雄的吸血鬼们也没有这样的身手。

  可是,绑走她的,只是一只普通的、甚至看上去还有些愚蠢的野猪精,虽然它以一个男人的形态出现,并且穿着不太合身的丁恤,却连人形都化不完整,额头上还支着一只弯弯的角,厚厚的嘴唇下,两颗撩牙露在外头,涎水时不时顺着这两颗牙流出来。

  陆阿藏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一个什么地方,这只野猪的速度太快,等到她的视线与意识回归正常之后,她已然身在一个四壁银白、以某种特殊合金铸成的房间里,里头装修极尽奢侈,墙壁上还挂着毕加索的画作,墙角的大冰箱里,一半是美食,一半是Saint Geron矿泉水。肖邦的《夜曲》,从音质绝佳的音响里舒缓溢出。除了没有门没有窗,这个房间足以媲美任何一间五星酒店的套房。

  把她扔在这里之后,野猪精转身就走,穿墙而出,它的身体与这种合金完全相融。

  陆阿藏走到墙边,敲了敲,咚咚作响,实打实的金属固体,以现在这个人类的身体,根本不可能突破。给人质这么好待遇的绑匪,陆阿藏头回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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