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奇幻魔法 > 冰与火之歌⑤ | 上页 下页
九三


  穿过大门传来的声音微弱而又低沉。戴佛斯站起来,在囚室里踱来踱去。作为一间囚室,这里相当宽敞并且有种奇妙的舒适感。他怀疑这里可能曾是某位贵族的卧室。它的大小是他在黑贝塞号上那间船长舱的整整三倍,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他的瓦雷利亚号上享有的小舱还大。然而,唯一的窗户在多年前就已经被砖封死,一面墙上仍然有一个大的足够容纳一只茶壶的灶台,在墙角的隐蔽处修建了一个还能用的厕所。地板是用满是裂纹的弯曲厚木板铺就,而他睡觉的小床闻起来尽是霉味,但这些不舒适之处比戴佛斯预计的还是温和多了。

  送来的食物也令他惊讶。不再是通常作为牢饭的稀粥、剩面包和烂肉,看守给他拿来了新鲜捕获的鱼,新鲜出炉的热面包,无香羊肉,芜菁,胡萝卜,甚至还有些螃蟹。加尔斯对此并不太高兴,“死人不该比活人吃的还好。”他不只一次抱怨到。戴佛斯有了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被子,能生火的木柴,干净的衣服,和一支动物油脂蜡烛。当他要求纸、鹅毛笔和墨水,Therry第二天就拿给了他。当他要求一本书,好让他坚持阅读,Therry就带回了一本七星圣典。

  尽管这一切让他觉得舒适,但牢房仍然是牢房。墙壁由坚固的石头砌成,厚的足以隔绝外界的任何声音。门是用橡木和铁制成,而守卫一直把它闩起来。四套沉重的铁镣铐从天花板上垂下,等着有一天曼德拉伯爵决定将他锁起来,让“婊子”送他上路。也许就是今天。下一次加尔斯打开门,也许就不是给我来送饭。

  他的肚子咕咕作响,表明早晨已经溜了过去,但是仍没有食物送来的迹象。最糟糕的不是死亡,而是你不知将会在什么时候怎样死去。在他的走私生涯中,曾经见识过一些监狱和地牢的内部情形,但那些都有别的囚犯共享,那样总会有人可以一起聊天,一起分享你的恐惧和希望。但这里没有。除了守卫,狼穴里只有戴佛斯·席渥斯自己。

  他知道城堡地下确实有地牢——密牢、刑讯室和黑暗中大黑老鼠跑来跑去的阴湿洼地。在看守的要求之下,它们此刻全部空了出来。“这儿只有咱们,洋葱。”Bartimus爵士对他说过。他是牢头,一个形容枯槁的独腿骑士,脸上有伤疤还瞎了一只眼。当Bartimus爵士端着酒杯的时候(而他几乎每天都端着酒杯),总是喜欢吹嘘自己当年是如何在三叉戟河战役中救了威曼伯爵的性命。狼穴就是对他的奖赏。

  “咱们”当中的其他人包括一个戴佛斯从未见过的厨子,六个底层军营的卫兵,两个洗衣妇,还有两个照看囚犯的狱卒。Therry是年轻的那个,其中一个洗衣妇的儿子,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年长的那个叫加尔斯,高大、秃头、沉默寡言,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革上衣,脸上总是一副怒容。

  走私者的经历让戴佛斯·席渥斯具有一种感知别人什么时候不对劲的能力,加尔斯就不好相处。当他在场的时候,洋葱骑士总是非常小心地管住自己的嘴巴。而当Therry和Bartimus爵士在的时候他就没那么沉默。他感谢他们带来的食物,鼓励他们聊聊自己的希望和经历,礼貌地回答他们的问题,而从不用自己的问题追问他们太紧。所以当他提出一些小小的要求:一盆水和一小块肥皂,一本用来读的书,更多的蜡烛。大部分都得到了准许,戴佛斯也适时地表达自己的感激。

  没人会谈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者佛雷们,但他们可以聊其他的事。Therry希望等到自己够岁数的时候可以投身战场,在战斗中努力拼搏成为一名骑士。他也喜欢抱怨自己的母亲。她同时和两个守卫上床,他吐露了这个秘密。两人看守着不同的地方,永远不会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如果有一天哪一个把这事捅出去,他们就会打的头破血流。一些夜晚男孩甚至会带上一皮囊的酒来到牢房,和戴佛斯一边喝酒一边聊他曾经的走私生活。

  Bartimus爵士对外面的世界毫无兴趣,或者说其实是自从他的一条腿断送在野马和学士的锯子之下以后,他就对任何事情都没兴趣了。尽管如此,他却转而爱上了狼穴,没有什么比讲述它那漫长而又血腥的历史更令他热衷的了。这个洞穴比白港更古老,骑士告诉戴佛斯。它是由琼恩·史塔克国王为了防护白刃河口而修建的,以此抵御来自海里的侵略者。许多北境之王的幼子都把主座设在那里,还有许多兄弟、许多叔叔、许多表亲。他们中的某些把城堡传给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史塔克家族在此开枝散叶。格雷史塔克是传承最久的一支,占据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至他们反叛了临冬城的史塔克,擅自投向了恐怖堡。

  他们衰败之后,城堡由其他很多人经手过。菲林特家族占据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据了快两个世纪。Slates,Longs,Holts,andAshwoods曾在此当道,效忠于临冬城以确保河道平安。三姐妹岛的Reavers曾经夺走城堡,把这里当做他们在北境的据点。在临冬城与谷地的战争期间,这里被“老猎鹰”奥斯古·艾林所包围,还被他以“魔爪”著称的儿子所焚毁。当老国王艾德瑞克·史塔克太过软弱无力保卫国家的时候,狼穴一度为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所占有。他们会用烧红的烙铁为俘虏打上印记,然后用鞭子抽打他们,把他们漂洋过海倒卖出去,而这些同样由黑石墙见证。

  “紧接着,一个漫长的严冬降临了。”Bartimus爵士说。“白港冻得严实,连港口都结了冰。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使得奴隶贩子们围着火堆挤成一团,当他们互相取暖的时候,新国王杀了过来。他是布兰登·史塔克,山羊胡艾德瑞克·雪诺的曾孙,人们称之为冰眼。他夺回了狼穴,把奴隶贩子们扒光,然后把他们丢给他在地牢里找到的原本锁在那里的奴隶们。据说他们把奴隶贩子的肠子挂在心树的树枝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旧神,不是那些从南方传来的新神。你的七神不懂冬天,冬天也不认识他们。”

  戴佛斯无法与这些事实争辩。从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闻来看,他也不在乎去了解什么冬天。“你信仰什么神?”他问独腿骑士。

  “旧神。”当Bartimus爵士咧着嘴笑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架头骨。“我和我的人来得比曼德勒家要早。很可能,我的祖先也把肠子挂在心树上。”

  “我从不知道北方人要向他们的心树作出血祭。”

  “北境的事你们这些南方佬不知道的还多着呢。”Bartimus爵士回答他。

  他说的没错。戴佛斯坐在蜡烛旁边,看着他在监禁期间逐字逐句修改过的那封信。我当走私贩比骑士更称职,他对妻子写到,当骑士比当首相更称职,当首相比当丈夫更称职。非常抱歉。玛雅,我深爱过你。请原谅我对你犯下的错。万一史坦尼斯输掉战争,我们也就会失去家乡。你就带着孩子们穿过狭海去布拉佛斯,教导他们怀念我的温和,如果你愿意的话。万一史坦尼斯赢得了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就能得以幸存,而且戴冯会留在宫里。他会帮你为其他的孩子谋得贵族爵位,他们就可以作为侍从效劳,然后赢得骑士的身份。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忠告,尽管他希望这个忠告能显得更聪明一些。

  他也给三个幸存的儿子每人都写了一封信,让他们记住那个用指尖给他们起名的父亲。给史提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写的简短、生硬而又笨拙。如果照实说,他对他们的了解太少,还不到对几个被烧死并坠入黑水河的大儿子们的一半深。给戴冯写得长一些,告诉他看见自己的儿子成为国王的侍从他有多么骄傲,提醒他作为长子有责任保护他母亲和弟弟们。告诉陛下我尽了全力,他在结尾写道。非常抱歉我辜负了他。当君临城下烈火焚河那天我遗失指骨的时候,把我的好运也一起丢掉了。

  戴佛斯慢慢换着读这几封信,每一封都读了又读,斟酌着是否需要修改或是增加一些语句。当一个人望向生命的终点,应该有更多的话要说,他想,但是难以出口。我做得并不是那么糟,他试着告诉自己。我从跳蚤窝出身,一路爬到首相的位置,我还学会了读书写字。

  他还在猫着腰读信,这时忽然听见铁钥匙碰撞的声响。半个心跳的时间之后,囚室的门晃晃悠悠地打开了。

  从门外走进来的人并不是某个看守。他高大而又憔悴,长着一张线条分明的脸和一头灰棕色头发。一柄长剑从胯部垂下,身上那件深染成绯红色的披风在肩膀处用一个盔甲铁拳形状的沉重的银色胸针牢系着。“席渥斯伯爵,”他说,“我们时间不多。请你跟我来。”

  戴佛斯警惕地审视着陌生人。那个“请”字让他困惑。一个即将被砍掉脑袋和手的人不应当享受此等礼遇。“你是谁?”

  “叫我罗贝特·葛洛佛吧,如果你乐意,大人。”

  “葛洛佛。你是深林堡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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