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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第二十八章 珊莎

  今天早上,她的新裙服终于完工,女仆们用冒着蒸汽的热水注满浴盆,为她全身上下努力刷洗,直到皮肤变红。瑟曦派出自己的贴身侍女替她修剪指甲,理发梳洗,将她枣红的秀发做成轻柔的小卷儿搭在背上。这位侍女还带来太后最喜欢的十来种香精,珊莎从中选出一瓶甜腻浓烈的花露水,混合着一丝柠檬的味道。侍女把香水倒在指尖,在她双耳、下巴和乳头上各一轻触。

  随后瑟曦带着女裁缝亲自到场,品评珊莎着装。内衣全是丝绸,裙服本身则由象牙色锦绣和银线编织,银色缎子镶边。当她放下胳膊,长袖快触到地板。这是成年女人的衣服,不是小姑娘家的,对此她很确定。紧身胸衣的V形开头几乎露到小腹,它由装饰繁复的密尔蕾丝织成,颜色是鸽子灰。裙子本身则又长又大,腰围极细,珊莎不得不屏住呼吸以便他们为她系紧缚带。她的新鞋子是浅灰色鹿皮拖鞋,缠在脚上,好似爱侣。“您真是太美了,小姐,”裁缝评论。

  “是吗?是吗?”珊莎格格娇笑,一边旋身雀跃,裙裾飞舞婆娑。“噢,噢!”她简直等不及要让维拉斯看到了!他会爱上我的,会的,一定会的……他一定会忘了临冬城,爱上我这个人。噢!

  瑟曦太后用批判的眼光仔细审视她。“我想,再加带珠宝比较合适。就用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吧。”

  “是,陛下,”太后的侍女回答。

  看着发网挂在珊莎耳际,覆到脖子上,太后满意地点点头。“好,很好。诸神眷顾你呀,珊莎,将你造得这般美丽。把这么一位甜美纯真的女孩送给那个怪物,真叫人难以心安。”

  “怪物?什么怪物?”珊莎不懂。她指维拉斯?她怎么知道?除了她自己、玛格丽和荆棘女王,没人知道呀……噢,还有唐托斯知道,可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丑啊!

  瑟曦·兰尼斯特没有回答。“把斗篷拿来,”她下令,女仆们便遵命行事——这是一件装饰着无数珍珠的白天鹅绒长斗篷,上面用银线绣有一只凶猛的冰原狼。珊莎只消看它一眼,便突然恐惧起来。“这是你家族的颜色,”瑟曦道,女仆们则用一根纤细的银链在她脖子上系紧斗篷。

  新娘斗篷。珊莎不由自主地伸手到喉咙,只想把这东西扯下来扔掉。

  “闭上嘴巴,你会更漂亮,珊莎,”瑟曦告诉她,“现在出发吧,修士正等着你呢,还有无数的婚礼嘉宾。”

  “不,”珊莎冲口而出,“不!”

  “为什么不?你寄养于王家,国王就是你的监护人。既然你哥哥犯上作乱,已被剥夺一切权利,陛下就有义务为你安排婚姻。你的丈夫是我弟弟提利昂。”

  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她满心作呕地想。我的弄臣骑士到底不是傻瓜,他没有骗我。珊莎从太后身边退开一步,“我不去。”我要嫁给维拉斯,我要成为高庭的夫人,求求你……

  “这难为了你,我很明白。想哭就哭吧,如果是我的话,非扯头发不可。他是个卑鄙、肮脏、恶心的小怪物,但你必须嫁给他。”

  “您不能强迫我结婚!”

  “我们当然能强迫你。你可以像个淑女一样,安静地去,念诵那些誓言;也可以挣扎、尖叫,成为马房小弟们的笑柄——最后结果都没差,你必须结婚,然后上床。”太后打开门,马林·特兰爵士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穿着御林铁卫的全身鳞甲,正等在外面,“护送珊莎小姐去圣堂,”她吩咐,“如果她反抗,就拖着走,但不准弄坏衣服,它花了不少钱。”

  珊莎拔腿就跑,没出一码就被瑟曦的侍女抓住。马林·特兰爵士恨恨瞪了她一眼,让她不禁畏缩,凯特布莱克则轻轻碰了碰她,道:“照陛下说的做,小可爱,一切没那么坏。冰原狼应该勇敢,不是吗?”

  勇敢。珊莎深吸一口气。是的,我是史塔克家的人,应该勇敢起来。人们全看着她,他们的表情和那天她在场子上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剥衣服时的观众没两样。那天,正是小恶魔,正是这个她今天要嫁的男人救了她。至少,他没这帮人坏,她告诉自己。“我会安静地去。”

  瑟曦微笑,“我就知道你会。”

  她走了,但整个脑海模模糊糊,记不得如何离开房间,如何走下阶梯,如何穿过庭院,惟一的想法就是强迫自己一步、又一步。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把她夹在中间,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她的新娘斗篷一般惨白,只是没有珠宝和冰原狼家徽。乔佛里在城堡圣堂外的阶梯上等她,他戴着王冠,一身绯红和金色的打扮,颇为耀眼。“今天,我就是你的父亲,”他宣布。

  “不可能,”她反击,“你永远也不是。”

  他脸色一黑。“我当然是。作为你父亲的替身,我有权将你嫁给任何人。任何人!只需一句话,你就得和猪倌小弟拜堂,同他睡在猪圈里。”他的碧眼兴奋地闪光。“我也可以把你赏给伊林·派恩爵士,你觉得呢?”

  她的心一紧。“求求您,陛下,”她哀告,“如果……如果您曾经对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爱意,请不要让我嫁给您的——”

  “——舅舅?”提利昂·兰尼斯特穿过圣堂大门走出来。“陛下,”他对乔佛里说,“可否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和珊莎小姐单独谈谈?”

  国王起初想拒绝,但他母亲狠狠瞪了他一眼,于是他退开几步。

  提利昂穿一身装饰金色涡旋花纹的黑天鹅绒上衣,长靴为他增加了三寸身高,脖子系一条红宝石和狮子头的项链。但他脸上那道伤疤又红又可怕,鼻子更是丑陋不堪。“你真是太迷人了,珊莎,”他告诉她。

  “谢谢您,大人。”她想不出别的话。我应该赞他英俊吗?如果我这样讲,他会把我看成骗子还是傻瓜?她垂下头,什么也没说。

  “小姐,想到您被迫接受这次婚姻,如此突然,如此出乎意料,我感到非常遗憾。保守秘密是为了国家利益,这是我父亲大人的意思,为此他还不准我亲自前来迎接您,很抱歉。”他踱步过来。“我明白,这次婚姻不合你的意,我也不勉强。不愿意的话,尽可以拒绝我,选择我堂弟兰赛尔爵士。这样如何?他年纪与你相仿,长得也算不错。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只管开口,我决不阻拦。”

  我不要嫁给任何兰尼斯特家的人,她想对他说,我要维拉斯,我要高庭,我要我们的小狗和花船,我要我的艾德、布兰登和瑞肯。但唐托斯的话又突然回荡在耳际: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您真是太好心了,大人,”她说,内心充满了绝望,“身为王家的被监护人,我的责任就是听从国王陛下的指示。”

  他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仔细审度她。“珊莎,我知道自己不是你们小姑娘家的梦中情人,”他轻柔地说,“但我也不是乔佛里。”

  “您不是,”她回答,“您一直对我很好,我记得的。”

  提利昂伸出一只指头短小的粗手。“那么,来吧,让我们履行我们的责任。”

  于是他们双手交握,由他把她领到婚礼祭坛前。修士站在天父和圣母之间,等着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她看见唐托斯爵士穿着小丑的杂色服装,用又圆又大的眼睛盯着她瞧。御林铁卫中,巴隆·史文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在,但没有洛拉斯爵士的身影。提利尔家的人统统缺席,她猛然间意识到。但婚礼的宾客和见证人倒是不缺:太监瓦里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菲利普·福特爵士、波隆爵士、贾拉巴·梭尔,还有其他十来个显贵齐聚一堂。她看见咳嗽的盖尔斯伯爵,看见正在吸奶的艾弥珊德伯爵夫人,还看见坦妲伯爵夫人那个怀孕的女儿正在莫名其妙地哭泣。

  她在哭啊,珊莎心想,等婚礼完毕,我就会和她一样了。

  对珊莎而言,整个仪式犹如在梦中进行。她温顺地完成了所有的一切。祷告、宣誓和歌颂,一百根长蜡烛在燃烧,一百道跳动的光线由她朦胧的泪眼看来,竟成千万道花火飘摇。她裹着印有父亲纹章的衣服,没人注意到她在哭;又或者他们早看到了,只是假装不在意。在一片麻木中,换斗篷的时刻到了。

  作为国王,乔佛里代替了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的位置。当他的手摸到她的肩膀,朝斗篷的钩扣伸去时,她僵硬得像根长枪。一只手扫过乳房,在上面捏了一下,接着她的新娘斗篷便解开了,乔佛里将其优雅而夸张地扫下,露齿而笑。

  他舅舅则没他这份从容。提利昂穿的新郎斗篷又厚又重,红天鹅绒上绣着无数狮子,边沿是金色缎子与红宝石。没人帮忙,没人搬来一把凳子,而新郎比新娘整整矮了一尺半。他走到她身后,珊莎感到他用力拉她的裙子。他要我跪下,想到这,她不禁面颊通红。事情不该这样的。她上千次梦见自己的婚礼,梦见自己的未婚夫强壮而挺拔,高高地站在面前,将自己的斗篷披在她肩膀,表示永远的守护。随后,他一边靠过来为她系钩扣,一边轻轻吻她。

  她感到第二次的拉扯,这次更急迫。我才不跪呢!反正没人在乎我的的感受。

  侏儒第三次拉她。而她顽固地撅起嘴巴,假装不去在意。身后,有人吃吃窃笑。是太后,她心想,不过是谁都没关系。到最后,所有人都笑了,其中乔佛里最为响亮。“唐托斯,你给我趴在地上,”国王命令,“我舅舅爬不到新娘子身上去呢。”

  结果她的夫君大人得站在弄臣背上为她系好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斗篷。

  珊莎转过身去,发现侏儒朝上瞪着她,嘴巴抿紧,脸庞就跟她身上的斗篷一般红。突然间,她为自己的顽固而羞愧,于是抚平裙子,跪在丈夫面前,让两人的头颅处于同一高度。“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愿你成为我的夫君和依靠。”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侏儒嘶哑地念诵,“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他倾身向前,四片嘴唇在空中轻轻一触。

  他好丑啊。当他靠近时,珊莎想。他简直比猎狗还丑。

  修士将水晶高高举起,虹彩光芒照在他们脸上。“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他朗声道,“我庄严宣布,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涉他们婚姻的人,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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