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奇幻魔法 > 冰与火之歌③ | 上页 下页
六五


  老人犹豫了一下,“人们也记得伊里斯国王,至少他为王国带来了多年的和平。陛下,您不需要奴隶,您有龙,您可以在伊利里欧总督的保护下静待他们成长,一边派出密使穿越狭海,试探各大领主。”

  “试探那些背弃我父亲,投靠弑君者,并向篡位者劳勃屈膝臣服的大领主?”

  “他们或许正渴望着真龙的回归啊。”

  “或许,”丹妮说。一个含糊的字眼,或许,任何语言中都一样。她转向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奴隶女孩。“我要谨慎考虑。”

  奴隶商人耸耸肩。“告诉她快点考虑,我有许多买家。三天之前,我才将同一批无垢者给一个海盗王看过,他希望把他们全买下。”

  “那海盗只要一百个,主人,”丹妮听见奴隶女孩说。

  他用皮鞭顶端捅了她一下。“海盗都是骗子,他会把他们全买下,就这么告诉她,小贱人。”

  丹妮知道自己的需求远远不止一百个。“提醒你的善主大人我的身份,提醒他,我乃‘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之母,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血统袭自征服者伊耿和古老的瓦雷利亚。”

  她的话被翻译成别扭的瓦雷利亚语,却未能打动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肥胖奴隶商人。“瓦雷利亚人还在鸡奸绵羊时,吉斯就是一个世界帝国了,”他朝可怜的小翻译吼叫,“我们乃鹰身女妖之子。”他耸耸肩。“跟女人绕舌真麻烦,东方的女人也好,西方的女人也罢,统统优柔寡断,除非吃饱了东西,听够了奉承,塞满了糖果,才会作决定。很好,如果这是我的命,就认了吧。告诉那婊子,倘若想要一个向导带她参观我们可爱的城市,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很乐意为她效劳……也很乐意跟她找找乐子,只要她比外表看上去更像女人。”

  “在您考虑期间,克拉兹尼善主非常乐意带您参观阿斯塔波,陛下,”翻译说。

  “我会请她吃狗脑冻、炖红章鱼浓汤和狗胎。”他擦擦嘴唇。

  “他说在这儿可以吃到许多可口的菜肴。”

  “告诉她金字塔的夜晚有多漂亮,”奴隶商人低吼,“告诉她我要舔她乳房上的蜜汁,若她喜欢的话,还可以舔我的。”

  “黄昏时分的阿斯塔波最是美丽,陛下,”奴隶女孩说,“善主大人们在每级阶梯上都点起丝绸灯笼,令所有金字塔都泛着彩光。游艇在蠕虫河里游弋,您可以听着轻柔的音乐,造访水中小岛,享受美食美酒和其他乐趣。”

  “请她前往我们的斗技场,”克拉兹尼补充,“道克斗技场今晚安排了一出好戏。一头大熊对三个小男孩。一个男孩浑身沾满蜂蜜,另一个沾满鲜血,还有一个沾满腐烂的鱼,她可以押注熊先吃哪一个。”

  嗒,嗒,嗒,丹妮听见白胡子阿斯坦敲个不停。老人脸色平静,但动作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嗒,嗒,嗒。她逼自己微笑。“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有自己的熊,”她告诉翻译,“如果不回去,他很可能吃了我。”

  “瞧,”等她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评判,“作决断的不是女人,而是她赶着去见的男人。一如既往!”

  “感谢善主大人的耐心和好意,”丹妮道,“告诉他我会仔细考虑在这儿了解的情况。”她向白胡子阿斯坦伸出胳膊,让他挽自己穿过广场,走向坐轿。阿戈和乔戈跟在两侧,弯腿昂首阔步,这是马王被迫下马和普通人一样步行时的惯用姿势。

  丹妮皱眉爬进轿子,并招呼阿斯坦进来坐到身边,他这么年迈的人不该在艳阳下步行。行进途中,她没关帘子。这座红砖之城被阳光炽烈地烘烤,每丝微风都值得珍惜,即使其中伴随着缕缕红色粉尘。况且,我需要观察。

  她走过尘埃之殿,沐浴过圣母山下的世界子宫湖,然而在她眼里,阿斯塔波仍是座奇异的城市。所有街道都跟骄傲广场一样,全由红砖砌成,红砖砌的还有阶梯形金字塔、深挖入地并带有圈圈逐渐下降坐席的斗技场、含硫磺的喷泉池、阴暗的酒肆及环城古墙。如此多的砖块,她心想,如此古老,如此脆弱。空中都是细小的红色粉尘,微风吹过,粉尘便沿着阴沟飞舞。难怪阿斯塔波的妇女都蒙着脸,砖粉比沙子更易刺痛眼睛。

  “让路!”乔戈在轿子前面骑行,高声呼喊,“给龙之母让路!”见他展开银柄长鞭,在空中挥得喇喇作响,她忙探身制止。“别在这里,吾血之血,”她用多斯拉克语说,“这些砖块已听过太多的鞭响。”

  早上,当他们从港口出发时,街上杳无人烟,现在已是下午,却似乎仍旧空旷。一头大象缓缓走过,背上驮着个格子座箱。一名被晒得蜕皮的男孩光着身子坐在干涸的红砖排水沟里,一边挖鼻子一边闷闷不乐地注视着街道上的蚂蚁。听见马蹄声,他抬起头来,茫然地看待一队骑兵飞驰而过,刺耳的笑声伴随着蹄下掀起的红色尘土。士兵们的黄丝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好似无数太阳,外衣是带刺绣的亚麻布,腰部以下则穿打褶布裙和凉鞋。他们不戴帽子,每人都将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梳理上油,盘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有犄角、翅膀、刀锋,甚至抓握的手,因此他们就像一群从七层地狱里出来的恶鬼。丹妮和光着身子的男孩一起看了一阵,直到他们消失,接着男孩又回去看蚂蚁,手指伸向鼻孔。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她思忖,但已没有当初的繁盛,甚至不及魁尔斯、潘托斯或里斯。

  轿子突然在十字路口停下,好让一队拖着步子的奴隶从前方经过,监工的鞭子噼啪作响,催促他们前进。丹妮注意到这些人都不是无垢者,而更普通,淡棕色皮肤,黑头发。他们中有女人,但没有孩子,全部光着身子。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蒙面的女人穿湛蓝的亚麻布衣,上面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她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男人时而朝她轻声低语,时而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在意丹妮,对他的奴隶和监工亦不予理会。那监工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拿着纠缠的五条鞭,肌肉虬结的胸口骄傲地纹着一只带锁链的鹰身女妖。

  “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白胡子在她身边喃喃道,“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那是什么?”丹妮好奇地问。

  “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我不知道它是如此真实。阿斯塔波的砖块乃是被造就它们的奴隶之血染红的。”

  “是啊,”丹妮道。

  “陛下,在您的心也变成砖块之前,赶紧离开此地吧。今晚就趁着夜潮启航出海。”

  我能这样就好了,丹妮心想。“乔拉爵士说,我会在阿斯塔波买到一支军队。”

  “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老人提醒她。“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

  “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决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

  “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阿斯坦道。

  “说这话的人两种身份都没尝试过。”丹妮没好气地说。“侍从大爷,你知道被售卖是什么感觉吗?我可是知道的。我哥将我卖给卓戈卡奥,以换取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卓戈给了他金冠,但不是他所期望的方式,而我……我的日和星让我成为王后,若他是另一个人,结局也许大不一样,可惜不是。你以为我忘了恐惧的滋味?”

  白胡子低下头。“陛下,我无意冒犯。”

  “只有谎言才是冒犯,真诚相谏绝计不是。”丹妮拍拍阿斯坦斑驳的手掌,让他安心,“我有龙的脾性,仅此而已,你不必害怕。”

  “我会记住的。”白胡子微笑。

  他不仅有张慈祥的脸孔,身上还蕴涵着巨大的力量,丹妮心想,真不明白乔拉爵士为何不信任他。难道他妒忌我找到了其他可以倾诉的男人?她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在贝勒里恩号上被放逐的骑士亲吻她的那个夜晚。他不该这么做。他年纪是我三倍,相对于我又出生太低,况且没有得到我的准许。未经女王准许,真正的骑士决不会亲吻他的女王。在那之后,她小心翼翼,再没跟乔拉爵士独处过,身边一直有女仆或血盟卫陪伴。但他想再吻我,我从他的眼睛里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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