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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


  “噢,饶了我吧,省省这套装模作样的鬼把戏。战况若非绝望,是轮不到侏儒出战的。好了,你也摘下面具,我对你在神木林里那些小小的叛国行径可是了若指掌。”

  “神木林?”别看唐托斯爵士,别看,别看,珊莎告诉自己,她不知道,没人知道,唐托斯向我保证过,我的佛罗理安不会让我失望。“我没有叛国,只是去祈祷。”

  “哼,为史坦尼斯,还是为你哥哥?够了,你去找你父亲的神还有什么好事?无非就是祈祷我们失败。这不是叛国是什么?”

  “我为乔佛里祈祷,”她紧张地坚持。

  “为什么?为他对你的爱?”太后从经过的女侍手中拿过一壶甜李子酒,倒满珊莎的杯子。“喝,”她冷冷地下令,“但愿它给你勇气,迎接即将到来的事实。”

  珊莎把杯子举到唇边,啜了一小口。酒甜得发腻,非常烈。

  “你能做得更好,”瑟曦道,“干了它,珊莎,这是太后的命令。”珊莎差点噎着,但勉强喝完一杯,黏稠甜腻的酒下肚,脑袋开始晕眩。

  “再来?”瑟曦问。

  “我不行了。求求您。”

  太后有些不悦,“好吧……我告诉你,之前你问到伊林爵士时,我撒了谎。想不想听实话,珊莎?想不想知道我叫他来的真正原因?”

  她不敢回答,但无所谓,太后根本没理她,便举手招呼。先前珊莎没见伊林爵士回来,但他就那么突然出现了,大步从高台后的阴影里跨出,如猫一样安静,手提出鞘的寒冰。记得父亲每次取人性命后,都会去神木林里将这把剑洗干净,但伊林爵士没那么讲究,泛着涟漪的瓦雷利亚钢剑上沾有逐渐凝固的鲜血,红色蜕为褐色。“告诉珊莎小姐,我为何让你留在这里,”瑟曦命令。

  伊林爵士张开嘴,发出一连串梗住的咯咯声,麻子脸上毫无表情。

  “他说,他为我们而来,”太后道,“史坦尼斯也许能攻进都城,夺取王位,但我决不会接受他的审判。我不会让他擒住我们。”

  “我们?”

  “没错。所以我奉劝你更换祷词,珊莎,祈求另一个结局。我向你保证,兰尼斯特家族若是倒台,史塔克家也不会高兴。”她伸出手,轻轻地将珊莎的头发从脖子上拨开。

  第六十二章 提利昂

  头盔的眼缝限制了视线,提利昂只能看到正前方,但当他扭头,只见三艘战舰已靠在比武场,还有一艘大船,正在岸边用投石机抛射沥青火桶,以为掩护。

  提利昂的人从突击口鱼贯而出。“楔形队列,”他指示。突击队组成矛头,由他担任矛尖。曼登·穆尔爵士在他右手,一身釉彩白甲映着火光,木讷的双眼依旧无神。他跨下战马炭黑,披一身护体白甲,御林铁卫的纯白盾牌绑在手臂。而在左手,提利昂吃惊地发现波德瑞克·派恩提剑跟随。“你太小,”他立即喝道,“回去!”

  “我是您的侍从,大人。”

  提利昂没时间争论。“那就跟着我,跟紧了!”语毕踢马出发。

  大家骑得很近,膝盖抵膝盖,循高墙而行。曼登爵士高举乔佛里的旗帜,红金相间的战旗在风中飘荡,雄鹿与猛狮共舞。队伍绕过堡楼基部,行进速度逐步加快。箭矢从城上疾射而出,石块在头顶旋转翻飞,盲目地撞向地面和河流,粉碎钢铁与血肉。国王门就在前方,敌军蜂拥而上,奋力推动一根巨大的铁头黑橡木攻城锤。船上下来的弓箭手围在他们四周,只要城门楼边有人露面,即刻放箭去射。“长枪准备,”提利昂命令,同时开始冲刺。

  地面潮湿滑溜,半是烂泥,半是血水。他的马在一具尸体上绊了一下,蹄子打滑,搅动烂泥,差一点令他在冲到敌人队伍之前便滚落马鞍,幸亏最后人马维持了平衡。城门下的敌军转过身来,匆忙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提利昂举起战斧,呐喊道:“君临万岁!”众人高声应和。矛头阵形飞射而出,发出钢铁与丝绸的绵长尖啸,滚滚马蹄与犀利剑刃融汇火光。

  曼登爵士在最后关头放平长枪,用乔佛里的旗帜刺穿了一个穿镶钉皮甲的敌人胸膛,并将来人提离地面,枪杆随即断裂。提利昂面前是个骑士,外衣上有只花环中的狐狸。他首先想到的是“佛罗伦”,第二个念头是“他没有头盔”。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加上马的惯性,抡起斧子劈向对方的脸,将他脑袋一分为二。碰撞的冲击令他肩膀麻痹。夏嘎若看见,一定会笑我,他边想边继续前进。

  一支矛砰然击中他的盾牌。波德在身边飞驰,砍向每一个经过的敌人。他隐约听见城墙上的人们在欢呼。攻城锤已被遗忘在烂泥地上,簇拥它的人要么逃走,要么转身战斗。提利昂策马撞倒一个弓箭手,从肩头到腋窝齐齐砍下一个长矛兵的胳膊,随后又在一顶剑鱼头盔上擦过一击。奔到攻城锤前,他的大红马人立起来,但曼登爵士的黑马却从身边一跃而过,爵士本人活如包裹白袍的死亡使者,剑到之处,手折头断,盾牌粉碎——不过,能带着完整无损的盾牌过河的敌人甚少就是了。

  提利昂最终还是催马越过了攻城锤。敌军正在溃逃。他左顾右盼,就是不见波德瑞克·派恩的踪影。猛然间,一支箭“咔哒”一声撞上面甲,离眼缝仅差一寸。他吃了一惊,险些落马。不能像个木桩似的待在原地,这好比胸甲上画靶子!

  他策马在四散的尸体间游行。黑水河下游塞满燃烧的战舰躯壳,片片野火仍在水面漂浮,炽烈的绿焰旋转上升,直至二十尺之高。他们虽驱散了操作攻城锤的敌人,但河岸边处处都有厮杀。敌人从燃烧的舰船中蜂拥上岸,巴隆·史文和蓝赛尔的人正竭力抵抗。“去烂泥门!”他下令。

  曼登爵士喊道:“烂泥门!”于是他们再次出发。“君临万岁!”途中他的人此起彼伏地叫嚷,还有人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真不知是谁教他们的。透过加衬垫的厚重钢盔,传来痛苦的嘶叫,火焰饥渴的劈啪声,颤抖的战号,嘹亮的铜喇叭。到处都是火。诸神慈悲,难怪猎狗吓坏了。他怕的是火……

  一声巨响回荡在黑水河上,有艘船被一块马大的石头扎扎实实地截为两段。这是我军还是敌军?烟雾弥漫,无法分辨。楔形队列已经散乱,每个人都各自为战。我该回去了,他一边这么想,一边继续往前骑。

  手中的战斧越来越沉,身边只剩几个人,其余的要么死去要么逃散。他使劲拽马,迫使它始终向东。这匹大红马跟桑铎·克里冈一样不喜欢火,但好歹容易驾驭。许多敌人狼狈不堪地从河里爬出,身带烧伤,通体浴血,一边不住呛水,多数都快死去。他带着他的小队伍在他们中间穿行,给那些还能站起来的人一个利落的死亡。战争局限于眼缝之前,比他高出一倍的骑士若不拔腿逃窜,就得死于非命。他们变得如此渺小,如此惊恐。“兰尼斯特万岁!”他纵声高呼,大开杀戒,手臂一直到肘成了红色,在河面的光线照耀下泛着血光。他勒马直立,向着天上的群星一振战斧,只听众人狂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提利昂醉了。

  这就是战斗狂热吧。詹姆从前经常描述,但他从未想过会亲身体验。时间变得含糊,变得缓慢,终至停顿,过去和将来一齐消失,惟有此情此景、此时此刻,而恐惧、思想、甚至身体都不复存在。“你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感觉不到铠甲的沉重,感觉不到淌进眼睛的汗水。事实上,你不再感觉,不再思想,不再是你自己,只有战斗,只有对手,一个,下一个,再下一个。他们又累又怕,你则生龙活虎。纵然死亡就在身边,但你何惧他们缓慢的刀剑,轻舞欢歌,放声长笑。”战斗狂热。我只是个半人,陶醉在杀戮中,你们有本事就来杀我吧!

  他们确实在试。又一个枪兵向他奔来。提利昂围着来人绕圈疾走,砍掉他的矛头,接着是手和胳膊。一个没了弓的弓箭手抓着箭像匕首一样戳来,大腿却被红马踢中,摔了个四脚朝天,提利昂哈哈大笑。他骑过插在烂泥地里的一面旗帜,上面有史坦尼斯的烈焰红心纹章,便一斧将旗杆砍为两截。一个骑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举起巨剑对着他的盾牌一下又一下猛砍,却不防被人用匕首偷袭,捅进了腋窝下。救他的应该是他的手下,但提利昂根本没看清。

  “我投降,爵士,”远处河边另一位骑士大喊。“我投降。骑士先生,我向您投降。这是我的保证,给,给。”那人躺在黑水坑中,扔来一只龙虾护手,以为臣服。提利昂正俯身去拾,又一罐野火在头顶爆炸,绿焰四散,在刹那的强光照映下,他发现坑里不是黑水,而是鲜血,而那手套中有骑士的手。他把它丢回去。“投降,”对方无助而绝望地抽泣。提利昂掉马走开。

  一个士兵一手抓住提利昂的马缰,一手拿匕首朝他脸刺来。他拨开刀刃,一斧砍进对方脖背。就在使劲拔斧时,余光扫见白袍一闪,提利昂连忙转头,以为曼登·穆尔爵士又回到身边,不料是另一位白袍骑士。巴隆·史文爵士穿着同样的铠甲,但马饰上有自己的家徽: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他不像白袍骑士,更像污垢骑士,提利昂麻木地想。巴隆爵士浑身是血,被烟熏黑。他提起钉头锤指向下游,锤头沾满脑浆和骨髓,“大人,您看。”

  提利昂拨转马头,朝黑水河下游望去。河面之下湍急漆黑,河面之上翻滚血焰。天空是红、橙和鲜艳的绿。“什么?”他刚发问,便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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