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奇幻魔法 > 冰与火之歌② | 上页 下页 |
一四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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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是时机,”珊莎坚持,“现在开战在即,没人会注意我。我想我们只要行动,就一定能溜出去。” “孩子呀,孩子。”唐托斯摇摇头。“溜出红堡很简单,我们能做到。但每道城门都戒备森严,何况小恶魔还封锁了河道。” 这是事实。如今黑水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空旷。所有渡船都撤到北岸,而商船要么逃走,要么被小恶魔扣留,用于作战。放眼望去,唯一的船是国王的战舰。它们不断来回穿梭,保持在河中央的深水区,与南岸史坦尼斯的弓手飞箭往来。 史坦尼斯公爵本人还在行军,但他的先锋部队已于两天前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先行抵达。早上醒来,全君临都看到了他们的帐篷与旗帜。珊莎听说他们有五千人之多,几乎相当于城里金袍卫士的总数。敌人营地里飘扬着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伊斯蒙家族的海龟旗以及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他们的指挥官是古德·莫里根爵士,一个著名的南方骑士,从前是蓝礼的绿衣卫。他的旗帜乃是一只飞鸦,在风雨欲来的碧绿天空中大展黑翅。但最令整个城市揪心的还是那些淡黄的旗,长长的旗穗拖在后面,如火焰一样摇曳,原本该是家族纹章的地方放着神的标记: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大家都说,等史坦尼斯亲临城下,他的人马将达到乔佛里的十倍。” 唐托斯捏捏她肩膀。“亲爱的,兵力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在大河对岸,没有船过不来。” “可他有船,而且比乔佛里的多。” “风息堡到这儿路程遥远,舰队需经马赛岬,穿过喉道,进入黑水湾。或许正道诸神会卷起风暴,把他们统统抹去。”唐托斯充满希望地微笑。“我知道您很不容易,但是孩子,千万得耐心。等我的朋友回到都城,我们就会有船。您不要怕,请相信您的佛罗理安吧。” 珊莎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肚子里则有恐惧绞动抽搐,一天比一天强烈。弥赛菈公主离去那天的经历一直在梦中纠缠不休,梦魇黑暗而令人窒息,令她每每在深晚惊醒,拼命喘气。群众的尖叫萦绕耳际,不成词句,活像动物的嘶喊。他们把她团团围住,各种东西朝她扔来,还想将她拉下马,若不是猎狗杀开一条血路来救她,后果不堪设想。想想看,他们将总主教撕成碎片,用石头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您不要怕!他居然要我别害怕! 其实全城都陷入了恐慌。珊莎在城堡围墙上看到,老百姓们统统关闭窗户,上好门闩,似乎这样就能保住性命。上次君临城陷,兰尼斯特家肆意奸淫掳掠,带走几百条人命,那一次还是开城投降的。而今小恶魔意图抵抗,城破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知。 唐托斯还在喋喋不休。“如果我还是骑士,就得穿上盔甲,和其他人一起守城。我真该亲吻乔佛里国王的脚,真心实意地感谢他的安排。” “你去谢他把你变成弄臣,他就会让你再做回骑士,”珊莎尖刻地说。 唐托斯咯咯笑道:“我的琼琪是个聪明姑娘,不是吗?” “乔佛里和他母亲说我很笨。” “他们这样想就好,亲爱的,这样您更安全。瑟曦太后,小恶魔以及瓦里斯这些人当彼此是毒蛇猛兽,像老鹰一样互相盯得紧紧的,到处花钱雇人探听消息,但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就没人劳神关心,对不对?”唐托斯捂住嘴巴,打了个嗝。“诸神保佑您,我的小琼琪。”他的泪水涌上来,是酒的缘故。“快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小小的吻吧。一个幸运之吻。”他摇摇晃晃地向她靠近。 珊莎避开他探出的湿润双唇,轻轻吻在他胡子拉碴的脸颊上,并跟他道晚安,竭尽全力才没有哭泣。最近她哭得太多。这样很不体面,她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住。有时为了一些琐事,眼泪便掉下来,怎么都收不住。 梅葛楼的吊桥无人看守。小恶魔将大部分金袍卫士调去守城,而白袍的御林铁卫们而今也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步步尾随她。只要别离开城堡,珊莎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但她哪儿也不想去。 她穿过布满尖锐铁刺的干涸护城河,走上狭窄的高架楼梯,当到达卧房门口时,居然不想进去。房间的墙壁让她窒息,明知里面窗户大开,她仍然感觉空气稀薄。 于是珊莎转回楼梯,继续攀登。浓烟遮掩了群星和一轮纤细的新月,堡顶黑呼呼的,满是阴影。但从这儿看出去,全城尽在眼帘:红堡高耸的塔楼和巨大的角堡,下方如迷宫般的城市街道,西面南面是奔流的黑水,东面则是海湾,以及一丛丛烟柱和灰烬,火,到处都是火。近处,士兵擎着火炬,像蚂蚁一样爬满城墙和从城垛延伸出的塔楼。烂泥门下,飘荡的烟尘中依稀可辨三座投石机的轮廓,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型投石机,高过城墙足足二十尺。但这一切都不能减轻她的恐惧。一阵尖利的刺痛突然袭来,珊莎紧捂肚子,眼泪夺眶而出。她差点摔下去,幸亏一个影子突然闪出,用强有力的手紧扣她的胳膊,将她稳住。 她仓皇地抓向城垛寻求支撑,指头在粗糙的岩石上乱扒。“放开我,”她大喊。“放开!” “小小鸟认为自己真的长翅膀,是吗?还是想学你弟弟一样当瘸子啊?” 珊莎想挣脱他的抓握。“我不会掉下去。我只是……被你吓了一跳,如此而已。” “我吓着你了?我还是把你吓着了?” 她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神。“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我……”她瞥向别处。 “算了吧,小小鸟,你还是不敢正眼看我,对不对?”猎狗放开她。“呵呵,当你被暴民围住时,倒挺高兴看见我的脸啊,记得吗?” 这一切,珊莎记得再清楚不过。她记得他们的吼叫,记得鲜血从石块砸破的额角沿着脸颊流淌而下,记得那个想把她从马上拉下去的男人嘴里喷出的刺鼻蒜味。她仍能感觉那几根冷酷的手指钳着自己手腕,让她失去平衡,摇摇欲坠。 她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但那只手忽然一阵抽搐,五根手指一起抽搐,手的主人像马一样尖声嘶叫。胳膊落地,男一只手,另一只更强壮的手将她推回马鞍。大蒜气味的男人倒在地上,手臂断处血流如注,但周围还有许多人,有的甚至手拿棍棒。猎狗策马相迎,长剑舞成一片钢铁幻影,所经之处血肉横飞,人们四散奔逃。他所向披靡,仰天长笑,那张烧伤的可怕脸庞似乎顷刻间变了形。 而今,她逼自己再度正视那张脸庞,真正地看。这是礼貌,贵妇人必须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疮疤,甚至不是他嘴唇抽搐的模样,最可怕的是他那双眼睛。她从没见过如此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我……我想我事后该去找你,”她吞吞吐吐地说,“当面向你道谢,因……因为你救了我的命……你真勇敢。” “勇敢?”他的笑声好似咆哮。“狗追老鼠有何勇气可言?他们三十个对我一个,却无一人敢直视我的眼睛。” 她讨厌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刺耳,那么怒气冲冲。“你觉得吓唬老百姓很令你愉快吗?” “不,杀人才让我愉快。”他的嘴巴再度抽搐。“你爱怎么皱脸都行,但在我面前,不要故作虔诚。你出身世家,可别告诉我艾德·史塔克公爵从没杀过人啊?” “他只是履行责任,没有喜欢过。” “他这么告诉你?”克里冈再次大笑。“看来你父亲不是个骗子便是个傻瓜。杀戮才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他拔出长剑。“这就是真实。想必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在贝勒大圣堂前深有体会。瞧啊,临冬城公爵,国王之手,北境守护,了不得的艾德。史塔克,传承八千年之久的血脉……却被伊林·派恩一剑斩首,不是吗?你记不记得,当人头落地时,他的躯体还手舞足蹈地痉挛?” 珊莎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于是抱住自己。“你为何总这么讨厌?我是在感谢你……” “没错,你把我当作那些你喜欢的‘真正的骑士’。算了吧,小妹妹,你以为骑士有什么用?成天穿着黄金铠甲,一心博取女士欢心?我告诉你,骑士惟一的用处就是生来被我杀。”他将长剑锋刃抵住她脖子,就在耳朵下面,她可以感觉它的锋利。“我从十二岁时开始杀人,至今刀下之鬼已数不胜数。不论历史悠久的世家豪门,一身天鹅绒的肥佬富翁,趾高气昂的贵族骑士,是的,还有女人和小孩——人为鱼肉,我为刀俎。他们尽可以占有土地,神灵和金钱!他们尽可以彼此高呼‘爵士’!”桑铎·克里冈朝她脚边啐了一口,以示不屑。“我只要这个,”他边说边把剑从她咽喉举起,“有了它,世上我什么都不怕。” 除了你哥哥,珊莎心想,但她控制情绪,没说出口。看来,他正如他自己所说,真是一条狗,一条坏脾气的疯狗,谁想摸他反而被咬,谁想伤他主人他也和谁拼命。“河对岸那些人你也不怕?” 克里冈转头望向远处的火焰。“火,”他还剑入鞘。“火是懦夫的武器。” “史坦尼斯公爵不是懦夫。” “但也没他哥哥的气概。区区一条小河,难不倒劳勃。” “他要是过了河,你怎么办?” “战斗。杀人。也许被杀。” “你不害怕吗?你犯下这么多罪孽,人死以后,也许会被诸神罚下七层地狱呢。” “罪孽何在?”他大笑,“诸神何在?” “诸神创造了我们所有人呀。” “所有人?”他嘲讽地笑道。“那你告诉我,小小鸟,什么样的神会创造出小恶魔那样的怪物?什么样的神会容忍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那样的弱智?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他们只是创造绵羊好让狼不挨饿,创造弱者来给强者愚弄。”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弱者。” 他嗤之以鼻。“真正的骑士和诸神一样,都不存在,活在人间,倘若无法自卫,就是死路一条,必须为别人让道。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千万别相信旁的说法。”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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