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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儿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虏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划出两尺的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士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受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干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么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们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们有四倍于她的机智,五倍于她的勇气。”

  “你父亲——”

  “——会感谢我,当我把一整个王国拱手献上时。我所计划的行动将让歌手们传唱千年。”

  他料到这句话会让达格摩踌躇。一个歌手曾写过一首关于他粉碎的下巴和斧头的歌,老人很爱听。每当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着高唱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那些喧吵激烈,歌颂逝去的英雄和蛮荒的勇武的曲谣。他的头发或许已白,牙齿或许松动,但对荣耀的欲念却丝毫未减。

  “我在你的计划中将扮演什么角色,小子?”在漫长的沉默之后,裂颚达格摩开口。席恩明白自己赢了。

  “要让敌人心中充满恐惧,惟有你的名讳方能办到。你将率领大部人马攻向托伦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锐都带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儿子也死在了这里。城堡应由本福德的叔叔兰巴德据守,但估计他身边只剩一支小小的卫队。”如果我能审问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隐藏行踪。喜欢唱什么战歌就唱。我希望他们早早关门据守。”

  “这托伦方城坚固么?”

  “非常坚固。城墙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还有一座方形碉堡。”

  “石墙不能用火烧,我们怎么打?哪怕是对付一座最简陋的城堡,我们的人手也不够。”

  “你只管在城外扎营就好,并着手修建投石机和攻城器。”

  “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铁民用剑和斧去当面作战,不靠丢石块。而饿死敌人有何光荣可言?”

  “不知道这个的是兰巴德。这老不死看见你们修建攻城塔,便会浑身发凉,四处请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让那些信鸦飞出去。临冬城的守备是个勇敢的人,但他老了,岁月像迟缓他的躯体一样磨钝了他的智慧。当他听说自己国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颚达格摩围困,一定会召集兵力,前来援救。这是他的职责。罗德利克爵士惟一的信条便是忠于职守。”

  “他召集的军队无论如何也大大超过我方。”达格摩说,“而打起仗来这些老骑士比你想像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们根本活不到长出灰发。你将把我们拖进一场无法取胜的战斗中,席恩。这个托伦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标不是托伦方城。”

  第三十九章 艾莉亚

  城堡里铿锵作响,一片混乱。人们站在马车上,把一桶桶葡萄酒,一袋袋面粉,以及一捆捆新上羽毛的箭往上搬。铁匠们则忙着将剑修平整,将铠甲上的凹痕打掉,并给战马和载货的骡子上蹄铁。锁甲扔进沙桶,沿着流石庭院凹凸不平的地面滚动,好将它们摩擦干净。威斯手下的女人分到二十件斗篷的缝补任务,还要清洗一百多件。城内,不论贵族还是士兵,都一股脑儿挤进圣堂去祈祷;而在城墙之外,大小帐篷纷纷拆除,侍从们提起水桶,将营火浇灭,士兵们则取出磨石,在上阵之前最后一次仔细磨刀。马匹嘶鸣喘息,领主发号施令,士兵互相咒骂,营妓争吵斗嘴,噪音如同潮汐高涨,达到顶点。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终于要出发了。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最先离城,比别人早一天动身。他生得英姿飒爽,胯下一匹精神抖擞的红马,红铜色的鬃毛与亚当爵士披肩长发的色调一致,马饰也染成青铜色,纹饰着燃烧之树的家徽,以配合骑手的披风。城里好些女人目送他离开,泣不成声。威斯说他精于骑术与剑术,是泰温公爵麾下最厉害的军官。

  希望他一命呜呼,艾莉亚一边看他骑出城门,心里一边想。他的部下在他身后排成两列,鱼贯而出。希望他们统统死掉。他们是去跟罗柏打仗,她知道的。最近,艾莉亚四处走动干活时常听人们谈论,似乎罗柏在西境打了个大胜仗。有人说他烧了兰尼斯港,有人说他只是打算要烧。有人说他夺下凯岩城,处死了所有居民,又有人说他正在围攻金牙城,众说纷纭……但确实有事发生,这点毋庸置疑。

  从早到晚,威斯一直派她奔走送信,有时甚至要她离开城堡,去那泥泞而狂乱的营区。我可以逃跑,看着载货马车隆隆驶过身边,她心想,我可以跳上马车躲起来,或者混进营妓里,没人会阻止我。假如没有威斯,她大概就这么做了。可他不止一次地警告他们,谁想从他这儿逃跑,就给谁好看,“我不会揍你,哦,不会,我一根指头都不会碰你。我只把你关起来,然后交给科霍尔人,对,我要把你留给那个喜欢残废人的家伙。他叫瓦格·赫特,等他回来,便会剁掉你的脚。”或许威斯死了,我就能……艾莉亚心想,但现在还不行。他只需看看你,就能嗅出来你在想什么,他总这么说。

  然而威斯根本料不到她识字,因此从不费神封信。于是艾莉亚偷看了所有的内容,却找不到有用的东西,全是诸如将这辆车送去谷仓,那辆车送去军械库之类的蠢笨事。曾有一封信是索要赌债,但收信的骑士不识字,她只好把信的内容说了出来,他一听出手便打,却被艾莉亚猫腰躲过,还顺手从他马鞍上抓了一只镶银角杯,拔腿就跑。骑士咆哮着追她,但她身手敏捷,先是从两辆车之间溜过,接着钻过一群弓箭手,跃过一个便池。而他穿着锁甲,根本追不上。当她将角杯交给威斯,他夸奖她,说像她这么聪明的小黄鼠狼值得奖励,“我瞅准一只肥嘟嘟的公鸡,今晚就把它弄来当晚饭。我们分了它,我和你,你会喜欢的。”

  不管走到哪里,她都在寻找贾昆·赫加尔,只想赶在她憎恨的人全部远离之前,低声告诉他又一个名字。但在一片杂乱无序中,实在找不着这个罗拉斯佣兵。他还欠她两条命,她担心如果他跟别人一样上了战场,就再也没机会兑现了。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个城门守卫打听。“他是洛奇的人,是吗?”那人说,“那他不会走。公爵大人已任命亚摩利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他手下那帮人全得留在这儿守城。‘血戏班’也奉命留下,负责征收粮秣。嘿,瓦格·赫特那山羊又该气得啐唾沫骂娘了,他跟洛奇从来不和。”

  但魔山要跟随泰温公爵离开,他被任命指挥先锋部队,这意味着邓森,波利佛和拉夫都将从她指间溜走。除非及时找到贾昆,让他赶在他们离开前杀死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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