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奇幻魔法 > 冰与火之歌② | 上页 下页 |
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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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 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 “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 “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收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妇人被红蝎咬伤,但除她之外无人丧命。马儿逐渐茁壮,在丹妮的亲自照料下,乔拉爵士的伤也慢慢愈合。 拉卡洛首先归来。据他报告,红色荒原往南不断延伸,尽头是毒水之滨的贫瘠崖岸。毒水与此地间只有滚滚红沙,饱经风蚀的岩块,以及长满尖刺的植物。他发誓,自己曾行经巨龙的遗骸,黑色的龙口大得可以容他骑马穿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现。 随后丹妮交给他十二名壮丁,命他们翻掘广场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恶魔草能在石板夹缝间存活,那么除去石块后,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长。他们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匮乏,只要播下种子,便可使广场焕然一新。 第二个回来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区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两座城市的遗迹,和维斯·托罗若相比,除了规模较小,并无太大差异。其中一座城周围有生锈铁枪环绕,枪尖挂着骷髅,所以他不敢冒进,但他仔细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里面发现的一个铁手环,上嵌一个大如拇指的火红蛋白石,浑然天成,未经雕琢。此外他还找到一些卷轴,不过多半干燥脆弱,所以阿戈没有带回来。 丹妮向他道谢,然后派他负责修复城门。既然古代有天敌能横越荒漠,毁灭这些城市,他们自有可能再度来犯。“若敌人来袭,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她宣布。 乔戈迟迟未归,丹妮日日担心他的下落。就在众人业已绝望时,他却骑马自东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卫兵率先看到他,立时高喊出声。丹妮即刻亲自登城。是真的,乔戈回来了,可是他并非独自一人。三个奇装异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后,骑着比任何马都高的驼背丑物。 他们在城门前停住,抬头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乔戈喊,“我去了伟大的魁尔斯城,这三个人跟我一道回来,他们想要亲眼见您。” 丹妮注视着城门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这里,要看自便……但请先报上名来。” 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厉。” 鼻子上镶有珠宝的秃头男子用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道:“鄙号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国的普通话说:“我是阴影之地的魁晰,我们为寻龙奔波。” “远在天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他们说,“近在眼前。” 第十四章 琼恩 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 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 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 “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 “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 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 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 “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 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锐利。 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口。树洞内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 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 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 “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 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根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 琼恩得弯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槛,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 “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 “你说,这是床?” “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空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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