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奇幻魔法 > 冰与火之歌① | 上页 下页
一六五


  “遵命,大人,可是……为什么去赫伦堡?那是个阴森不祥的地方,听说还受了诅咒。”

  “让他们去说,”泰温公爵道,“把格雷果爵士放出去,要他领着那群屠夫四处劫掠。把瓦格·霍特和他的佣兵以及亚摩利·洛奇爵士也派出去,让他们各带三百骑兵,告诉他们:从神眼湖到红叉河,我希望河间地带化为焦土。”

  “大人,请拭目以待。”凯冯爵士说罢起身。“我这就去传令。”他鞠躬离去。

  剩下父子俩之后,泰温公爵瞄了提利昂一眼。“你的野蛮人可能也喜欢来点掠夺,你去通知他们:他们尽可以随瓦格·赫特出动,任意劫掠——不论财货、牲口还是女人,喜欢的就抢,不中意的就烧。”

  “教夏嘎和提魅如何抢劫,就跟教公鸡怎么报晓一般多此一举。”提利昂表示,“但我宁可把他们留在身边。”他们或许粗鲁难驯,但终究是他的手下,相较于父亲的人马,他宁愿信任自己的人。他可不想就这么将他们拱手让人。

  “那你得学会如何管束他们,我不想见到他们在城里打家劫舍。”

  “城里?”提利昂糊涂了,“哪个城?”

  “君临。我要派你进宫。”

  这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最没预料到的事。他举起酒杯,边喝边想,“派我进宫做什么?”

  “管事。”父亲唐突地说。

  提利昂哈哈大笑。“我亲爱的老姐对此恐怕有意见哟!”

  “随她去说,总得有人管管她儿子,以免他把我们全部搞垮。我认为这都是那群三心二意的重臣搞的鬼——我们的朋友培提尔、年高德劭的大学士,还有那个少了老二的活宝瓦里斯大人。乔佛里做出一桩又一桩蠢事时,他们都在干什么?到底是谁出的馊主意,竟把这个杰诺斯·史林特拔擢为贵族?这家伙的父亲是个屠夫,而他们竟给了他赫伦堡,赫伦堡!那是国王住的城堡!只要我一息尚存,他就别想踏进去。听说他挑了一支染血长枪作家徽,假如我在,非逼他改成染血的菜刀不可。”父亲并未提高音量,但提利昂从他的金黄眼瞳里体会得出他的愤怒。“他们还赶走了赛尔弥,到底是哪根筋有问题?没错,他是一把年纪了,但‘无畏的巴利斯坦’光这名号在王国就很有份量,他服侍谁,谁就跟着沾光,猎狗起得了这种作用?狗是在桌子底下啃骨头的,不是拿来平起平坐的。”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提利昂的脸。“既然瑟曦管不了那小鬼,就由你来管。倘若那几个重臣胆敢跟我们耍两面派……”

  提利昂太清楚了。“砍头,”他叹道,“枪尖插着,挂上城墙。”

  “你总算还从我这儿学了点东西。”

  “父亲,我学的可多了。”提利昂平静地说。他喝干了酒,若有所思地把杯子放到一边。一方面,他很高兴,高兴到自己不敢承认的地步;另一方面,他又想起了不久前在绿叉河上游打的那场仗,不知自己是否又被派去防守“左翼”。“为什么派我?”他歪头问,“为何不派叔叔?为何不派亚当爵士、佛列蒙爵士或沙略特大人?为何不派……个头大点的人?”

  泰温公爵陡地起身。“因为你是我儿子。”

  他这才明白。原来你已经放弃他了,他心想,你这天杀的王八蛋,你认为詹姆与死无异,所以你只剩下了我。提利昂想一巴掌掴去,想朝他脸上吐口水,想抽出匕首把他的心掏出来,看看究竟是不是如老百姓所说的用黄金铸成。然而最终,他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

  泰温公爵穿过房间,碎酒杯在他脚下喀啦作响。“最后一件事,”他走到门边时说,“不准你带那个妓女进宫。”

  父亲离去之后,提利昂在旅店大厅里静坐良久,最后他终于爬上楼梯,回到钟塔下舒适的阁楼房。房间的天花板虽矮,但对侏儒来说并无妨碍。从窗户看出去,他见到父亲在院子里搭的绞刑架,夜风吹起,绳子上老板娘的尸体便晃个不休。她身上的肌肉就和兰尼斯特家的希望一般微薄而破败。

  他回身在羽毛床边坐下,雪伊睡意惺忪地呢喃着,翻身朝向他。他把手伸到棉被下,握住她柔软的乳房,她张开了眼睛。“大人,”她慵懒地微笑。

  当她的乳头逐渐变硬,提利昂俯身亲吻她。“小宝贝,我真想带你去君临。”他悄声说。

  第七十一章 琼恩

  琼恩·雪诺扎紧马鞍上的皮带,母马则轻声嘶叫。“好女孩,别怕,”他轻声安抚它。寒风在马厩间细语,宛如迎面袭击来的冰冷死气,但琼恩未加理会。他把铺盖捆上马鞍,结疤的手指僵硬而笨拙。“白灵,”他轻声呼唤,“过来。”狼立刻出现,双眼如两团火烬。

  “琼恩,求求你,别这样。”

  他骑上马,握紧缰绳,策马转头,面对黑夜。山姆威尔·塔利站在马厩门口,一轮满月从他肩膀后照进,洒下一道巨人般的影子,硕大而黑暗。“山姆,别挡道。”

  “琼恩,你不能这样一走了之,”山姆说,“我不会放你走。”

  “我不想伤害你,”琼恩告诉他,“山姆,你走开,不然我就踩过去。”

  “你不会的。听我说,求求你……”

  琼恩双脚一踢,母马立即朝门飞奔而去。刹那间,山姆站在原地,脸庞如同身后那轮满月般又圆又白,嘴巴惊讶地张成一个大圆。就在人马即将撞上的最后一刻,他跳了开去,并如琼恩所预料地,步履踉跄,跌倒在地。母马跳过他,冲进黑夜。

  琼恩掀起厚重斗篷的兜帽,拍拍母马的头。他骑马离开静谧的黑城堡,白灵紧随在旁。他知道身后的长城上有人值守,但他们面朝极北,而非南方。除了正从马厩的泥地上挣扎起身的山姆·塔利,不会有人见到他离去。眼看山姆摔成那样,琼恩暗自希望他没事才好。他那么肥胖,手脚又笨拙,很可能因此摔断手腕,或扭到脚踝。“我警告过他了,”琼恩大声说,“而且本来就不干他的事。”他一边骑,一边活动自己灼伤的手,结疤的指头开开阖阖。疼痛依旧,不过取掉绷带后的感觉真好。

  他沿着蝴蝶结般蜿蜒的国王大道飞奔,月光将附近的丘陵洒成一片银白。他得在计划被人发觉前尽可能地远离长城。等到明天,他将被迫离开道路,穿越田野、树丛和溪流以摆脱追兵,但眼下速度比掩护更重要。毕竟他的目的地显而易见。

  熊老习惯黎明起床,所以琼恩至少还有天亮前的时间,用来尽量拉开与长城间的距离……假定山姆·塔利没有背叛他。胖男孩虽然尽忠职守,且胆子又小,但他把琼恩当亲兄弟看待。若是被人问起,山姆肯定会说出实情,不过琼恩不认为他有那个勇气,敢大半夜去找国王塔的守卫,把莫尔蒙吵醒。

  等到明天,发现琼恩没去厨房帮熊老端早餐,大家便会到寝室来查找,随后看到孤零零躺在床上的长爪。留下那把宝剑很不容易,但琼恩还不至于恬不知耻地将它带走。就连乔拉·莫尔蒙亡命天涯前,也没有这么做。莫尔蒙司令一定能找到更适合佩带那把剑的人。想起老人,琼恩心里很不好受。他知道自己这样弃营逃跑,无异是在总司令丧子之痛上洒盐。想到他对自己如此信任,这实在是忘恩负义的作法,但他别无选择。不管怎么做,琼恩都会背叛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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